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項目中標(成交)公告[2020] 發布日期:2020-11-12 18:02 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2020AMMFN00264
二、項目名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巢湖市培棟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夏閣鎮大廟村華能巢湖電廠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每年貳拾柒萬陸仟元整(¥:276,000.00元/年)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 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 服務范圍:本項目為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項目,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將職工食堂對外承包,供應早餐、中餐、晚餐,食堂分兩個區域(二水廠食堂位于牡丹路巢湖閘邊,三水廠食堂位于龜山路濱湖景城西側附近),職工就餐人數約200人;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服務要求:響應磋商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起2+X年,X≤1。 服務標準:響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常江、羅時琨、謝承鋒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合肥市物價局(合價服[2009]216號)文件規定收取。收費金額:叁仟叁佰壹拾貳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聯系人:楊工,聯系電話:15755529503。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向巢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提出投訴,投訴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聯系人:耿主任,聯系電話:0551-82339290。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東風西路西苑小區7號
聯系方式:謝主任 0551-8263231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
聯系方式:楊工 1575552950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工
電 話: 15755529503
十、附件
1.招標文件正文
2.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
3.磋商業績承諾函
4.小型企業聲明函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磋商業績承諾函 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 招標文件正文 中小型企業聲明函
1 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 托經營管理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服務類) 項目名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 營管理 項目編號:2020AMMFN00264 采 購 人: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 目 錄 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 3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 6 第三章 采購需求 ....................................................... 26 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 32 第五章 政府采購合同 ................................................... 38 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 47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程 .......................... 64 第八章 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68 3 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 告 項目概況 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 在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查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日 9點 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0AMMFN00264 項目名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7 萬元/年 最高限價:37 萬元/年 采購需求:本項目為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對外委托經營管理 項目,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將職工食堂對外承包,供應早餐、中餐、晚餐, 食堂分兩個區域(二水廠食堂位于牡丹路巢湖閘邊,三水廠食堂位于龜山 路濱湖景城西側附近),職工就餐人數約 200人;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起 2+X年,X≤1。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獲取時間:2020 年 10月 31日至 2020年 11月 6日,每天上午 8點至 12點,下午 12點至 17點 30分 ; 4 獲 取 地 點 : 安 徽 ( 區 域 )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電 子 服 務 系 統 (http://ggzy.hefei.gov.cn/); 獲取方式: (1)潛在供應商須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查閱、 獲取采購文件。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辦理入庫不收取任何費用,入 庫辦理流程請參見中心網站(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 欄目中的“供應商”--“主體庫登記”--“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2)潛在供應商可通過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系統 查閱采購文件,如參與投標,則還須在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內支付采購文件 費用,逾期系統自動關閉。 (3)采購文件費用采用網上支付。如無網上銀行帳號,請及時前往銀 行辦理(本系統目前支持以下銀行網上支付服務: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 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徽 商銀行)。 (4)采購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節假日休息)撥打交易中心服務熱線 (非項目咨詢):0551-68110066。 售價:每套人民幣 0元整。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 年 11月 12日 9點 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樓 2號開標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 黨校(陽光花園小區大門對面)] 五、開啟: 時間:2020年 11月 12日 9點 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樓 2號開標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 5 黨校(陽光花園小區大門對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需落實的節能環保、中小微型企業扶持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 詳見采購文件。 2.有任何疑問或問題,請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節假日休息)與項目聯系人聯系。 3.投標供應商應合理安排參與投標時間,如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 采購文件無法獲取,責任自負。 4.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項目實施全流 程電子化交易,進行網上磋商,磋商文件實施網上遠程解密,供應商無需 前往磋商現場。本項目二輪報價或多輪報價(磋商小組認為有必要,可以 要求供應商進行多輪報價)環節采取網上詢標方式進行,請各供應商及時 關注系統詢標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內按相應內容回復。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東風西路西苑小區 7號 聯系方式:謝工 0551-8263231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門路 1779號 聯系方式:楊工、黃工 15755529503/13866146460 3.項目聯系方式 6 項目聯系人:楊工、黃工 電 話:15755529503/13866146460 7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項目的具體要求,是對供應商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 本表為準。 條款號 條款名稱 內容、說明與要求 3.1 采購人 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 3.2 采購代理機構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 部門 巢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4.4 是否為專門面向中 小企業采購 □是 ?否 3.5 是否允許聯合體參 加磋商 □是 ?否 7.3 現場考察 ?不組織,供應商自行考察 □統一組織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 現場考察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備注:如供應商未參加采購人統一組織的現場考察,視同 放棄現場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8.1 網上詢問截止時間 2020 年 11 月 9 日 17 時 30 分 9.1 包別劃分 ?不分包 □分為 個包 供應商參加多個包磋商的成交包數規定: 13.1 磋商保證金 (1)金額: □人民幣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轉賬/電匯 ?支票 ?匯票 ?本票 ?保函 8 注:如采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應為合肥行政區域(含四 縣一市)具有分支機構的銀行出具的見索即付無條件保 函;如采用擔保機構擔保,應為注冊地在合肥行政區域(含 四縣一市)范圍內的融資擔保機構或經安徽省地方金融監 督管理局備案的融資擔保機構出具的無條件擔保。 13.3 其他不予退還磋商 保證金的情形 / 14.1 磋商有效期 120 日歷日 15.1 響應文件要求 加密電子響應文件 15.3 磋商現場提交的其 他材料要求 / 16.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 時間 詳見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17.3 響應文件解密時間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 30 分鐘內(以電子交易系統解 密倒計時為準) 19.1 磋商時間 詳見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磋商地點 詳見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19.3 評審方法 ?綜合評分法 22.4 最后報價扣除 (1)中小企業價格扣除: ①中型企業: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業: 6 %。 (2)監獄企業價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業。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價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業。 (4)符合條件的聯合體價格扣除: 2 %。 24.1 確定成交候選供應 商和成交供應商 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數量: 3家 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委托磋商小組確定 □采購人確定 27.2 隨成交公告同時公 (1)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 9 告的成交供應商的 響應文件內容 (2)磋商業績承諾函;(如有) (3)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有) (4)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如有) (5)磋商文件中規定進行公示的其他內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書發出的 形式 ?書面 □數據電文 29.1 告知磋商結果的形 式 ?供應商自行登錄電子服務系統查看 □磋商現場告知 30.1 履約保證金 (1)金額: □免收 ?合同價的 10 % □定額收取:人民幣 元 (2)支付方式: ?轉賬/電匯 ?支票 ?匯票 ?本票 ?保函 注:如采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應為合肥行政區域(含四 縣一市)具有分支機構的銀行出具的見索即付無條件保 函;如采用擔保機構擔保,應為注冊地在合肥行政區域(含 四縣一市)范圍內的融資擔保機構或經安徽省地方金融監 督管理局備案的融資擔保機構出具的無條件擔保。 (3)收取單位: 采購人 (4)繳納時間: 合同簽訂前 (5)退還時間:驗收合格后 30 日歷日 31.1 成交服務費 (1)金額: □免收 □定額收取:人民幣 元 ?按下列標準收取: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 號)和合肥市 物價局(合價服[2009]216號)文件規定收取。 (2)支付方式:?轉賬/電匯 10 (3)收取單位: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4)繳納時間:領取成交通知書前 34.3 質疑函遞交方式、接 收部門、聯系電話和 通訊地址 遞交方式:書面形式 接收部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楊工、黃工 15755529503/13866146460 通訊地址: 合肥市祁門路 1779號 35 其他內容 / 35.1 關于聯合體參加磋 商的相關約定 (1)聯合體參加磋商的,磋商文件獲取手續由聯合體中 任一成員單位辦理均可。 (2)聯合體參加磋商的須提供聯合體協議(見響應文件 格式),相關證明材料由供應商根據聯合體協議分工情況 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3)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均須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 法人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和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 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登記的, 響應文件中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掃 描件即可。 (4)關于聯合體繳納磋商保證金(如有):為簡化評審 現場磋商保證金查詢、后期磋商保證金退還及合同備案清 算手續,磋商保證金建議由聯合體牽頭人足額繳納至本項 目磋商保證金賬號。 35.2 社保證明材料 (如有) 本項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證明材料為下述形式 之一(響應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 (1)社保局官方網站查詢的繳費記錄截圖; (2)社保局的書面證明材料; (3)經供應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與供應 商有直接隸屬關系的機構可以代繳社保,但須提供有關證 明材料并經磋商小組確認。 (4)參與磋商的院校,社保證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種: 11 ①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教師證(須為本單位人員); ②醫保證明材料。 (5)其他經磋商小組認可的證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參與項目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 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即可。 35.3 本項目提供除電子 版磋商文件以外的 其他資料 ?無 □圖紙 □光盤 □ 獲取方式: 上述資料請供應商在獲取磋商文件后,自行電子交易 系統本項目附件。 35.4 重要提示 (1)成交供應商應在規定期限內領取《成交通知書》, 若成交供應商未在規定期限內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 人有權取消成交供應商成交資格,并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 監管部門,實施信用懲戒; (2)成交供應商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擔保并與采購 人簽訂合同,若成交供應商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擔 保或簽訂合同,采購人有權取消成交供應商成交資格,并 將相關違約行為報送監管部門,實施信用懲戒; (3)合同簽訂后,成交供應商存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人 員進場開工,不履行供貨、安裝或服務義務等情況,采購 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將相關違約行為 報送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實施信用懲戒; (4)成交供應商成交后被監管部門查實存在違法行為, 不滿足成交條件的,由采購人取消成交資格,并做好項目 后續工作; (5)成交供應商在成交項目發生投訴、信訪舉報案件、 履約存在爭議時,拒絕協助配合執法部門調查案件的,采 購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資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 任。 35.5 解釋權 (1)構成本磋商文件的各個組成文件應互為解釋,互為 12 說明; (2)同一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項的規定或約定不一致的, 以編排順序在后者為準; (3)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構成合同文件組成內容的, 以合同文件約定內容為準,且以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 文件優先順序解釋;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別規定外,僅適用于磋商及響應 文件提交階段的規定,按磋商公告、供應商須知、評審方 法和標準、響應文件格式的先后順序解釋; (5)按本款前述規定仍不能形成結論的,由采購人負責 解釋。 35.6 其他補充說明 1、供應商必須嚴格遵守《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上招投標操作規程(暫行)》的規定。 2、供應商獲取文件成功后,如還未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 交易中心辦理 CA 鎖(電子簽章)應及時到安徽合肥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投標時須攜帶 CA 鎖(電子簽章)并 牢記解鎖密碼。 3、供應商應及時參加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多種 方式通知的不定期網上招投標培訓會。 4、投標供應商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其加密電子響應文件 進行解密(使用與加密響應文件一致的 CA 鎖并牢記解鎖 密碼),開標現場解密和遠程解密均可,投標供應商自身 原因導致解密失敗的,風險由投標供應商自行承擔。 5、因投標供應商聯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未到開 標現場而無法接受評標委員會詢標(可遠程網上詢標)等 情形的風險,由投標供應商自行承擔。 6、從評標委員會發起遠程網上詢標至詢標結束原則上為 15 分鐘,未安排工作人員至開標現場的投標供應商在響 應文件解密之后,至評審結束之前,應確保工作人員登錄 系統并保持在線狀態,以接受評標委員會可能發起的詢 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供應商自行承擔。 7、磋商文件中要求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的,均可以提供 13 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也可以在網上響應文件制作時加蓋電 子簽章;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均應在網上響應文 件制作時制作成電子件上傳。 8、投標供應商網上響應文件制作完成時應自行檢查證明 材料掃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導致 評標委員會無法辨認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供應商自行承 擔。 9、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最終承諾報價表》由供應商 在磋商現場依磋商情況填寫,請加蓋公章后帶至磋商現場 備填(不需裝訂在響應文件內)。(本項目不采用,詳見 第一章談判公告中第七條其他事項說明第 4點) 10、特別說明: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本項目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進行網上磋商, 磋商文件實施網上遠程解密,供應商無需前往磋商現場。 本項目二輪報價或多輪報價(如有)環節采取網上詢標方 式進行,請各供應商及時關注系統詢標情況并在規定時間 內按相應內容回復。 備注一 特別提醒: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應當誠信守法、公平競 爭。如有以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虛假技術參數響 應、虛假業績、虛假證書、虛假檢測報告等)、串通投標、 隱瞞失信信息等謀取中標的行為,一經發現,將報監督管 理部門嚴肅查處。 備注二 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領取前,需提供與加密電子響 應文件一致的紙質響應文件三份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提 供與加密電子響應文件一致的非加密的電子響應文件三 份(光盤或 U盤介質)并加蓋投標單位電子簽章。 14 二、供應商須知正文 1.適用范圍 1.1本磋商文件僅適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務項目采購。 2.定義 2.1服務:系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包括咨詢、調研、評估、規劃、 設計、監理、審計、保險、租賃、印刷、維修、物業管理等。 2.2時限(年份、月份等)計算:系指從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X”為“一”及 以后整數)起算。 2.3業績: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規定,業績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規定的與最終用戶簽 訂的合同。供應商與其關聯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 人的公司等)之間簽訂的合同,均不予認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規定,否則業績均為已服務完畢的業績,業績時間均以合同簽 訂之日為追溯節點。 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 3.1采購人:是指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本項目的 采購人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2采購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或從事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本項目的 采購代理機構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各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 關的監督管理職責。本項目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4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 分支機構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特殊行業除外。 本項目的供應商須滿足以下條件: 3.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 供應商。 3.4.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條件的規定,遵守本 項目采購人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 3.4.3以采購代理機構認可的方式獲得了本項目的磋商文件。 3.4.4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寫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如供應商為非中小企業, 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5 3.5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允許聯合體參加磋商,對聯合體規定如下: 3.5.1兩個以上供應商可以組成一個磋商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磋商。 3.5.2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5.3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殊要求,聯合體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相關規 定。 3.5.4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 并將聯合體協議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業、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 同參加磋商,聯合體協議中應寫明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 金額的比例。 3.5.6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 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 3.5.7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 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磋商,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3.5.8對聯合體參加磋商的其他資格要求見供應商資格。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 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其相關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3.7為本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加本項目上述服務以外的其他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4.資金來源 4.1本項目的采購人已獲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資金。 4.2項目預算金額或分項(或分包)預算金額見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5.磋商費用 不論磋商的結果如何,供應商應承擔其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磋商有關的費用。 6.適用法律 本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磋商小組的相關行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本項目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約束,其權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規的保護。 7.磋商文件構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6 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請)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第三章 采購需求 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第五章 政府采購合同 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程 第八章 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終的澄清更正內容為準。 7.3現場考察及相關事項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7.4供應商應認真閱讀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8.1供應商如對磋商文件內容有疑問,必須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網上詢問截止時 間前以網上提問形式(電子交易系統)提交給采購代理機構。 8.2采購人可主動或在解答供應商提出的問題時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購代 理機構將在安徽省政府采購網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以發布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 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對供應商起約束作用。供應 商應主動上網查詢。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供應商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引發的相關責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組織向供應商提供的任何書面或口頭資料,未經采購代理機構在網上 發布或書面通知,均作無效處理,不得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 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 8.4對于沒有提出詢問又參與了本項目磋商的供應商將被視為完全認同本磋商文件(含 澄清或修改的內容)。 9.磋商范圍及響應文件中標準和計量單位的使用 9.1項目有分包的,供應商可參與其中某一個或多個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數詳見供應商 須知前附表中規定。 9.2無論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應商所投服務及伴隨的貨物和工程均應符合國家強制 性標準。 9.3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之間與磋商有關的所有往來通知、函件和響應文件均用中文 表述。供應商隨響應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資料可以為其它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文。翻 17 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時,以中文為準。 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采用中華人民共和 國法定計量單位。 10.響應文件構成 10.1 供應商應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及要求編寫響應文件,具體內容 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的相關內容。 10.2上述文件應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簽署和蓋章。 11.證明標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 11.1 供應商應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證明文件,證明其響應內容符合磋商文件規定。該 證明文件是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證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 11.3本條所指證明文件不包括對磋商文件相關部分的文字、圖標的復制。 11.4 為保證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供應商對同一項目磋商時,不得同時提 供備選磋商方案。 12.報價 12.1 供應商的報價應當包括滿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購需求所應提供的服務,以及伴隨的 貨物和工程。所有內容均應以人民幣報價,供應商的磋商報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 格法》。 12.2 供應商應在分項報價表上標明分項服務、伴隨的貨物和工程的價格(如適用)和 總價,未標明的視同包含在磋商報價中。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規定或經采購人同意支付的,最后報價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 告)列明的項目預算,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2.4 報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 調整要求的磋商,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2.5采購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條件的報價。 13.磋商保證金 13.1 供應商應提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磋商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 分。供應商未按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3.2供應商請注意: (1)前次采購失敗的,采購代理機構將退還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 18 (2)采購代理機構磋商保證金繳納賬號采用動態虛擬賬號(分包項目每一個包別對應 一個賬號),項目采購失敗后,磋商保證金繳納賬號將會發生變化,請供應商參與后續采 購時,注意勿將磋商保證金錯交至其他項目虛擬賬號或前次公告賬號。 (3)凡轉賬到其他項目虛擬賬號或本項目前次公告賬號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 應無效。 13.3 磋商保證金繳納人名稱與供應商名稱應當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規定,分公司 或子公司代繳磋商保證金,視同名稱不一致。磋商保證金繳納人名稱與供應商名稱不一致 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3.4 聯合體參加磋商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證金。以一方名 義提交磋商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13.5 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 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 13.6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相應責 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或不與采購 人簽訂合同的; (4)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5)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其他不予退還磋商保證金的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為從響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歷天數,磋商有效期詳見供應商 須知前附表。 14.2 在磋商有效期內,供應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應商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響應文 件。磋商有效期不滿足要求的響應,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4.3 為保證有充分時間簽訂合同,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原磋商 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應商延長磋商有效期。接受該要求的供應商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 修正其響應文件。供應商可以拒絕延長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要求 和答復都應以書面形式提交。 19 15.響應文件的制作 15.1本項目要求提供加密電子響應文件,響應文件的制作應滿足以下規定: (1)響應文件由供應商使用電子交易系統提供的“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中。供應商應當在互聯網絡通暢狀態下 啟用最新版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響應文件。 (2)在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要求加蓋供應商電子簽章處,供應商均應加蓋供應 商電子簽章或公章。聯合體參加磋商的,除聯合體協議及磋商文件規定須聯合體各成員單 位各自蓋章的證明材料外,響應文件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規定加蓋聯合體牽頭人單位電 子簽章或公章。 (3)響應文件制作完成后,供應商應對響應文件進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響應文件。 采用數字證書加密的,加密時響應文件的所有內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數字證書進行加密, 否則引起的解密失敗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響應文件制作的具體方法詳見“響應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幫助文檔。 15.2因供應商自身原因而導致響應文件無法導入電子交易系統電子開標、評標系統的, 該響應文件視為無效響應文件,供應商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該響應文件是指 解密后的響應文件)。 15.3磋商現場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6.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16.1 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在網上提交加 密電子響應文件。 16.2 供應商在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上傳了網上加密電子響應文 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解密的,響應無效。 16.3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延遲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 供應商受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截止時間。 17.響應文件的提交、修改與撤回 17.1供應商應當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請)”規定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 將加密的響應文件在電子交易系統上傳。 17.2 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以接收到電子 簽收憑證為準),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響應文件。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 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未按規定加密或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 20 應文件,電子交易系統應當拒收。 17.3 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解密時間前(以電子交易系統解密倒計時為 準)對本單位的響應文件現場或遠程解密,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在監督員監督下解密所 有響應文件。 17.4 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后,供應商不得對其響應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屬于磋 商小組在評審中發現的計算錯誤并進行核實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 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組 18.1 本項目將依法組建磋商小組,磋商小組成員由 3 人以上單數組成,磋商小組及其 成員應當依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職責和義務。 18.2 磋商小組依法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并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 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磋商。 18.3 磋商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磋商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 評審方法和標準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 19.響應文件的評審與磋商 19.1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磋商。 19.2競爭性磋商活動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 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 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19.3 磋商小組將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對供應商獨立進行評審。評審程 序如下: 19.3.1 初審。磋商小組對供應商必須滿足和實質性響應的內容進行評審,供應商未實 質性響應磋商文件要求導致響應無效的,磋商小組將以書面詢標的方式告知有關供應商。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至評審結束前查詢供應商的信用 記錄。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響應無效。 19.3.1.1 不良信用記錄指:(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2)供應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3)供 應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 法案件當事人名單;(5)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 名單,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記錄。 21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磋商的,聯合體任何成員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記錄的,聯合體磋商將被 認定為響應無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詢渠道:“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 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19.3.1.3 信用信息記錄方式: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查詢網頁打印、簽字 并存檔備查。供應商不良信用記錄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在本磋商文件規定的查詢時間之外,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作為資格審查依據。 供應商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依據。 19.3.2 磋商。初審合格后,磋商小組將按網上加密電子響應文件提交順序集中與單一 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如供應商未到磋商 現場的,視同放棄該權利。 19.3.3 報價。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 提交最后報價。 19.3.4 綜合評分。磋商小組只對通過初審,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進行 綜合評分。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 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19.4相關說明。 19.4.1為保證磋商活動順利進行,供應商可派相關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答疑; 19.4.2 磋商小組根據與供應商磋商情況可能實質性變動磋商文件的內容,包括采購需 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磋商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作為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19.4.3 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發現供應商的報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 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磋商小組可以取消該供應商的成交候選資 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19.4.4 無論何種原因,即使供應商磋商時攜帶了證書材料的原件,但響應文件中未提 供與之內容完全一致的掃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組可以視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組決定響應文件的響應性及符合性只根據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 求其他外部證據。 22 19.5 供應商授權代表對磋商過程有疑義,以及認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相關工作人 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場提出詢問或者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 20.終止競爭性磋商 20.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宣布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并 將理由通知所有供應商: (1)有效供應商數量不足,導致本次磋商缺乏競爭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4)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組將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審查時可以要求 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 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21.2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詢標)作出。 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如有詢標,授權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過遠程登錄的方式接受網上詢標,也可攜 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參加詢標。因授權代表聯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未到磋商 現場等情形而無法接受磋商小組詢標的,供應商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22.最后報價 22.1 磋商并不限定只進行二輪報價,如果磋商小組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應商進行 多輪報價。 22.2 在磋商內容不做實質性變更或重大調整的前提下,供應商下輪報價不得高于上一 輪報價。 22.3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最后報價也是簽訂合同的依據。 22.4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安徽省 財政廳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 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購〔2012〕142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和《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 23 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的規定,對滿足價格扣除條件 且在響應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 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的供應商, 其報價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標準扣除后參與評審。對于同時屬于小微企業、監 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不重復進行報價扣除。 聯合體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和監獄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 總金額 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報價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標準扣除后參與評 審。 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和監獄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和監獄 企業。 23.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推薦原則及標準 23.1 磋商小組依據本項目磋商文件所約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按照有效供應商綜合總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綜合總得分出現兩家或兩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 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綜合總得分且最后報價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組按 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 24.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和成交供應商 24.1 磋商小組根據綜合評分的結果和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 并標明排列順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經采購人或采購人授權的磋商小組確定為成 交供應商后,由采購代理機構在指定媒體上予以公告。 25.編寫評審報告 25.1 評審報告是根據全體磋商小組成員簽字的原始評審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的報告, 評審報告由磋商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對評審結論持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 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磋商小組成員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 視為同意評審結論。 26.保密要求 26.1評審將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26.2 有關人員應當遵守評審工作紀律,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評審中獲悉的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7.成交結果公告 27.1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磋商結束后,采購代理機構將在安徽省政 24 府采購網(www.ccgp-anhui.gov.cn)、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合肥市) ( http://ggzy.hefei.gov.cn ) 、 全 國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平 臺 ( 安 徽 省 ) (http://ggzy.ah.gov.cn)上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7.2 成交結果公告內容應當包括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 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和成交金額,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 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成交結果公告期限、評審專家名單以及供應商須知前 附表中約定進行公告的內容。 28.成交通知書 28.1 采購代理機構發布成交結果公告的同時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向成交供 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28.2 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后,采 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3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結果 29.1 在公告成交結果的同時,采購代理機構同時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告知 未成交供應商本人的評審得分和排序。 29.2采購代理機構對未成交的供應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釋。 30.履約保證金 30.1成交供應商應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30.2 如果成交供應商沒有按照上述履約保證金的規定執行,將視為放棄成交資格。在 此情況下,采購人可確定下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31.成交服務費 31.1本項目成交服務費的收取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規定執行。 32.簽訂合同 32.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自發出成交通知書之日起 30日內簽訂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2.3 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 供應商名單排序,確定下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成 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 33.廉潔自律規定 25 33.1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不得與采購人、 供應商惡意串通。 33.2 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接受采購人或者供應商組織的宴請、旅游、娛樂,不 得收受禮品、現金、有價證券等,不得向采購人或者供應商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4.質疑的提出與接收 34.1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 質疑和投訴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34.2 質疑供應商應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磋商文件第 八章)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要求,在法定質疑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超 出法定質疑期提交的質疑將被拒絕。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質疑期的、重復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內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 投訴辦法》的,質疑供應商將依法承擔不利后果。 34.3采購代理機構質疑函接收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5.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6 第三章 采購需求 前注: 1)本說明中提出的技術方案僅為參考,如無明確限制,供應商可以進行優化,提供滿 足用戶實際需要的更優(或者性能實質上不低于的)服務方案,且此方案須經磋商小組評 審認可; 2)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項目并通過驗收所需的所有各項服務等明細表 及全部費用。成交供應商必須確保整體通過用戶方及有關主管部門驗收,所發生的驗收費用 由成交供應商承擔;供應商應自行勘察項目現場,如供應商因未及時勘察現場而導致的報 價缺項漏項廢標、或成交后無法完工,供應商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如對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問或澄清要求,請按本磋商文件“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 約定方式聯系代理機構,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時間前聯系采購人,否則視同理解和接受,開 標后代理機構不再受理對磋商文件條款提出的質疑。 一、采購需求前附表 序號 條款名稱 內容、說明與要求 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運營管理費按月結算;日常餐飲、會務餐飲及供水應急 保障專項活動餐飲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每月結算。 注:每月 25號支付上個月的費用。 投標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中如有關于付款條件的表述與磋商文 件規定不符,將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將導致響應無效。 2 服務地點 巢湖市 3 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起 2+X年,X≤1 二、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職工提供工作餐服務,并為采購人 提供相關會務餐飲及相關供水應急保障專項活動餐飲服務。 相關供水應急保障專項活動餐飲服務包括節假日應急保障用餐、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用 餐、惡劣天氣應急保障用餐等,以采購人實際要求為準。 采購人共有 2個就餐點需提供工作餐服務具體如下: 就餐點 地址 27 1 巢湖市二水廠 2 巢湖市三水廠 三、項目內容 1.采購人提供水、電、燃料、廚房設備等設施保障(相關成本由采購人承擔),供應 商根據采購人工作人員就餐規模情況,負責提供原材料購買、進場后的加工、制作成成品、 售賣、食堂環境衛生等整個就餐過程的管理和服務。 2.手套、口罩、圍裙、工作服、84消毒液、洗潔精、垃圾袋、拖把、洗手液等提供服 務必須的輔助用品、工具由供應商根據實際需要自行提供。 3.供應商須為采購人提供工作餐服務,標準、餐次按采購人需求定制。就餐人員就餐 時實行刷卡制(不得收取現金),工作餐所涉及到的米面油菜等所有原材料均由供應商提 供,菜品種類要求連續五個工作日不得重樣。就餐人數為參考數,結算以實際就餐人數為 準。各餐標準如下表格列明的標準,具體以采購人要求執行。 4.供應商至少為兩個就餐點配備服務人員,實際人數由供應商根據實際需求安排。 就餐 點 餐次 就餐人數 餐飲標準 餐飲 價格 工作日 節假日 二水 廠食 堂 早餐 30 / 1)2-3種湯類:辣糊湯、稀飯、豆漿、牛奶等 2)4-6種點心:饅頭、包子、花卷、雞蛋餅、免費咸菜 等 實價 中餐 90 / 主葷菜 2-4種(蛋類、火腿(腸)不作為主葷菜),半葷 半素 2-3種,素菜 2-3種,葷湯 1-2種,免費湯 1種,雜 糧 2-3種,主食 1種。 實價 晚餐 30 / 主葷菜 1-2種(蛋類、火腿(腸)不作為主葷菜),半葷 半素 2-3種,素菜 2-3種,葷湯 1-2種,免費湯 1種,雜 糧 2-3種,主食 1種。 實價 三水 廠食 堂 早餐 40 / 1)2-3種湯類:辣糊湯、稀飯、豆漿、牛奶等 2)4-6種點心:饅頭、包子、花卷、雞蛋餅、免費咸菜 等 實價 中餐 110 / 主葷菜 2-4種(蛋類、火腿(腸)不作為主葷菜),半葷 半素 2-3種,素菜 2-3種,葷湯 1-2種,免費湯 1種,雜
實價 28 就餐 點 餐次 就餐人數 餐飲標準 餐飲 價格 工作日 節假日 糧 2-3種,主食 1種。 晚餐 40 / 主葷菜 1-2種(蛋類、火腿(腸)不作為主葷菜),半葷 半素 2-3種,素菜 2-3種,葷湯 1-2種,免費湯 1種,雜 糧 2-3種,主食 1種。 實價 注:本表中的實價是指供應商提供菜品清單,由采購人核算菜品價格并按照此價格執 行。 4.供應商要嚴格按照采購人實際餐飲工作任務量和需求配備服務人員,所有服務人員 必須具有衛生行業從業人員健康證。 5.供應商負責每日廚房、備餐間和餐廳及相關功能區內的樓梯和走道等保潔工作。 6.供應商負責廚房餐飲垃圾清運、油煙管道清理(一年 2次)、更換油煙機過濾網(一 年 2次)和食堂內部下水管道清理等工作。 7.供應商應嚴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約定提供相應品質的餐飲服務。 四、服務需求 1.保障時限及要求 (1)合同履行期間,采購人每季度對各就餐點進行用餐滿意度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 行公示。 (2)如果單個就餐點員工滿意率達到并超過 85%,經采購人相關決策審批,對該就餐 點下季度管理費上浮 3%-5%,以資鼓勵,如果單個就餐點員工滿意率低于 75%,采購人將對 供應商進行約談;累計 2 次低于 75%,經采購人相關決策審批,對該就餐點下季度管理費 下調 3%-5%,以示懲罰。 (3)本次招標,服務保障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2年。 供應商合同期內整體綜合滿意率達到并超過 80%,合同到期后,經采購人相關決策審 批,與供應商續簽 1年合同,合同價以中標價為準。 (4)如果單個就餐點員工滿意率累計 3次及以上低于 70%,經采購人相關決策審批, 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5)中標單位全年保障職工的早、中、晚三餐的供應(包括法定節假日)。 2.食品加工 29 (1)供應商應按照采購人的需求,為各就餐點提供餐食,并能提供每周菜單及營養配 比說明,體現營養合理、品種多樣、葷素搭配的要求。各餐按照采購人確定的標準與需求 供應。 (2)供應商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有轉基因食品或有轉基因成分,米、面、油、調味料等 須為主流品牌產品,且工作餐涉及的原材料不得出現冷凍食品。 序號 名 稱 推薦品牌 1 食用油 金龍魚、魯花、福臨門、大平、 2 米 北大荒、白湖、金潤、鄉潤、泰香米、金元寶 3 面 豐大、金龍魚、北大荒、華冠 4 調味品 海天、李錦記、加加、太太樂、王守義、恒順 (3)制定完善的重要緊急會議和應急供水保障活動等餐飲服務預案。 3.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有防蚊蠅、滅鼠、 防塵等措施,嚴禁出售變質和不合格食品,加強食品貯存管理,杜絕浪費行為的發生,確 保環境飲食衛生安全。 (2)在工作期間接受衛生主管部門及采購人主管人員對衛生環境、菜品制作及服務質 量的檢查、評價與監督。 (3)所有餐廳工作人員均佩戴健康證和上崗證上崗,必須穿戴統一式樣的工作服、戴 工作帽、衛生口罩、衛生手套,按照 5s現場管理要求,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清潔設備、餐具, 清掃廚房、備餐間、餐廳及相關功能區內樓梯和走道等區域,做好個人衛生、餐廳環境衛 生清潔工作。 (4)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每天檢查餐廳電、氣、消防等設備設施的安全,同 時,餐廳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各種機械傷害、消防、火災、食物中毒等安全演練活動,確保 無各類機械傷害、食品衛生及火災事故。 4.廚房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餐廳廚房設備由采購人提供,供應商要正確使用各類電器設備,實施 TPM 設備管理, 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保障設備使用年限最大化,服務期間食堂設備的正常維修及必須添 置或需要更換的設備,由供應商提出建議,采購人同意后負責維修或購置;因供應商使用 30 不當造成食堂設備損壞更換的,由供應商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 5.場所及設施設備 采購人負責提供餐廳及制作、售賣所需的設備、設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用于餐廳的各 項工具。 6.其他餐廳服務工作 根據采購人需求提供其他涉及餐廳經營管理服務方面的其他工作。 7.人員配備要求 (1)本項目配備項目負責人 1人,項目兩個就餐點共配備 2名專業廚師,且具備三級 廚師證書(響應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書)。 (2)除項目負責人及廚師以外的其余人員,供應商至少為兩個就餐點共配 7名服務人 員,如遇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時,供應商應增加人員,以保證服務質量達到采購人的要求。 (3)供應商要嚴格按照采購人實際餐飲工作任務量制定人員配置方案合理配備服務人 員。在人員配備及管理方面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所有餐廳服務人員要建立檔案,有據可查。 2)所有餐廳服務人員應持有本年度健康證。 3)所有餐廳服務人員應執行并遵守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所有餐廳服務人員執行餐飲行業制定的儀容儀表規范標準。 5)所有餐廳服務人員遵守采購人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6)餐廳人員均須固定服務于本項目。 五、報價要求 1.本項目供應商須對運營管理費進行報價,此報價應包含供應商應該承擔的全部費用 (包含稅費、法定節假日及應急保障人員加班工資等)。同時供應商須根據各就餐點保障 需求及配置人員數量對各就餐點分別報價(項目負責人服務費用應包括在就餐點 1 的報價 中),各就餐點分項報價的匯總價須與開標一覽表中的投標報價一致,否則視為不實質性 響應磋商文件。除以上費用之外,供應商不得再向采購人提出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2.實際就餐發生的費用以及雙方約定應由采購人支付的費用不包括在營運管理費用 中,需要開具正規發票。其他涉及供應商開支的全部費用(包含稅費)作為項目整體服務 運營管理費用,由供應商根據上述服務保障內容和經費結算情況統籌考慮并報價。 3.供應商應提前制定下周食譜、價格(不含已明確每餐價格的就餐點),于每周四下 午報采購人審核,每道菜品(套餐)的利潤率不得超過 10%。采購人根據物價局公布的農 31 副產品參考價格,對供應商提供食譜及價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供應商應按采購人審 核后的食譜及價格執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批準不得調整食譜及價格。 4.供應商承擔食堂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燃氣費、食堂易耗品損耗費及使用期間造成的設 施設備損壞的維修、更換費,承擔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宿,承擔飯菜等經營成 本,承擔經營稅費,負責食堂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保潔,食堂下水清淤,食堂從業人員健 康檢查、工作服,以及其它一切與之相關的費用。 六、其他要求 1.供應商不得將餐廳私自轉讓或委托他人經營, 不在餐廳從事與經營無關的任何活 動,不得利用采購人資源加工食材后向采購人指定的范圍外供應,一經發現,采購人有權 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2.供應商應有節水、節電、節氣或其它相關節約獎懲措施,制定餐廳各項突發事件應 急預案。 3.供應商須公布投訴電話,有反映意見的渠道,有改進方案與反饋流程。 4.供應商須對所有工作人員開展營養和節約方面的教育。 5.因供應商原因造成由采購人提供的廚房設備損壞、安全事故或人員傷害,一切責任 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6.由于供應商提供食物不潔給采購人員工或相關人員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相關后果 的,必須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7.供應商工作人員在管理期內發生消防安全事故、人員傷亡事故的,均由供應商承擔, 并賠償由此給采購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8.采購人對供應商實行監督管理,并將按照本磋商文件、合同要求和管理制度對供應 商的違規行為進行記錄和懲罰,供應商應每月提交工作報告,并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采 購人提出的意見和處罰,做出書面說明、處理情況報告和改善承諾。 9.供應商須安排固定的經營服務人員服務于本項目,并提供人員的名單和簡歷,如在 合同執行過程中,需要對經營服務人員進行調換,必須得到采購人的書面批準,如供應商 違反上述規定,自行調換人員,一經發現,采購人將對供應商處以每人次 1000 元的違約金, 該違約金在每月結算時扣除。 32 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一、總則 本項目將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的相關要求及本章的規定評審。 二、評審方法 2.1初審 磋商小組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初審,以確定其是否滿足磋商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初審表如下: 初審表 序號 評審指標 評審標準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營業執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應商營業執照(或事業 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和稅務登記證的 掃描件或影印件,應完整的體現出營 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和稅務登記證的全部內容。已辦理“三 證合一”登記的,響應文件中提供營 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掃描件即可。聯合體參加磋商的聯合 體各方均須提供。 2 稅務登記證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記錄 查詢 供應商不得存在供應商 資格中的不良信用記錄 情形 詳見供應商須知第 19.3.1.1 條要求 4 無重大違法記 錄聲明函、無不 良信用記錄聲 明函 格式、填寫要求符合磋商 文件規定并加蓋供應商 電子簽章 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四 5 磋商響應函 格式、填寫要求符合磋商 文件規定并加蓋供應商 電子簽章 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三 33 6 磋商授權書 格式、填寫要求符合磋商 文件規定并加蓋供應商 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的無需此件,提 供身份證明即可。詳見第六章響應文 件格式五 7 獲取文件情況 未在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前完成磋商文件規定獲 取文件手續的,磋商無效 (核查獲取文件手續) 8 人員配備 符合磋商文件采購需求 要求 9 磋商報價 符合磋商文件供應商須 知正文第 12、22條要求 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一 10 商務響應情況 符合磋商文件采購需求 中付款方式、服務期限、 服務地點的要求 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六 11 服務方案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 服務承諾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3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的其他條件或磋商文件 列明的其他要求 注: 1、無論何種原因,即使投標供應商磋商時攜帶了證書材料的原件,但在響應文件中未 提供與之內容完全一致的掃描件,磋商小組可以視同其未提供。 2、磋商小組決定響應文件的響應性及符合性只根據磋商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其 他外部證據。 初審指標通過標準:供應商必須通過初審表中的全部評審指標。 2.2 綜合評分 2.2.1磋商小組按照下表對進入綜合評分的所有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綜合評分。 2.2.2本項目綜合評分滿分為 100分,其中:技術資信分值占總分值的權重為 80%,價 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權重為 20 %。具體評分細則如下: 34 類別 評分內容 評分標準 分值范圍 技術資信分 ( 80 分) 投標供應商 業績 1、自 2017年 1月 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 商具有國有企業或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食堂餐飲服務業績 的,每提供一個,得 3分,滿分 9分; 2、每提供一個滿意度證明在良好及以上的,得 2 分,滿分 4 分。 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要求詳 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掃描件。如業績證明材料無法體現合 同簽訂時間或是否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單位食 堂等評審要素,須同時提供業主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須加蓋業主單位公章)予以明確說明。滿意度證明須提供 業績合同甲方出具的滿意度證明材料掃描件。 3、在以上評審委員會認可的業績中,供應商所管理的餐飲 服務中未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提供一個,得 2分,最 高 4分。 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甲方出具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0-17分 保險保障 1、供應商承諾為本項目購買公共責任險得 4分,未承諾不 得分; 2、供應商承諾為本項目購買食品安全責任險得 4 分,未承 諾不得分。 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承諾函。 0-8分 企業榮譽 1、自 2015年 1月 1日以來,供應商或其所管理的食堂獲得 獲得縣市級及以上衛生部門(或食品監督部門或市場監督管 理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評級為 B 級的, 得 2 分,評級為 A級的,得 4分;或評級為 A 級食堂的,得 4 分,滿分 4分。 注:響應文件中同時提供: (1)獲獎證書、批復、頒獎單位頒獎文件、網上公示截圖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2)與之對應的業績合同掃描件。 2、供貨商獲得過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示范食堂榮譽稱號的, 0-7分 35 得 3分。 注:響應文件中提供獲獎證書、批復、頒獎單位頒獎文件、 網上公示截圖(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本項目擬配 備項目負責 人 1、具有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公共營養師資格證書,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師或食品安全管理員證書,得 3分, 未提供不得分。 4、具有中國餐飲業高級職業經理人證書,得 3分,未提供 不得分。 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上述人員證書影印件或掃描件及投標 供應商為項目經理提供近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局蓋 章的社保繳納證明掃描件或影印件; 0-12分 本項目擬配 備其他成員 企業人員實力(項目負責人除外,本項滿分 9分) 1、具有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 (1)每提供一個一級中式烹調師證的,得 3分; (2)每提供一個二級中式烹調師證的,得 2分; (3)每提供一個三級中式烹調師證得 1分; (4)本項最高 6分。 2、具有中式面點師資格證書: (1)每提供一個一級中式面點師證書的,得 3分; (2)每提供一個二級中式面點師證書的,得 2分; (3)每提供一個三級中式面點師證書的,得 1分; (4)本項最高 3分。 注:同一人員具有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及中式面點師資格證 書的不累計得分,以最高級計分;響應文件中須提供上述人 員證書掃描件或影印件。 0-9分 應急保障方 案 根據本項目食堂運營突發時應急措施(如在停水,停電,停 氣等特殊情況下緊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及飲食安全問題的 緊急應急控制措施,出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比打分。 (1)應急措施考慮全面、科學合理的,得 10.8-12分; 0-12分 36 (2)應急措施較為全面、較為科學合理的,得 9.6-10.7分; (3)應急措施在全面、科學合理方面基本可行的,得 8.4-9.5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餐飲管理方 案 1、根據食堂規模現狀和實際需求,制定合理、可行、先進 的食品質量控制方案,由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比打分。 (1)與采購需求結合緊密,食品質量合理可行、全面完整 的,得 4.5-5分; (2)與采購需求結合緊密、食品質量控制較為合理可行、 較全面完整的,得 4-4.4分; (3)與采購需求結合基本符合的,得 3.5-3.9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評委會根據供應商提供的經營管理方案內容:至少包括 總體管理方案、食品質量控制方案、服務質量控制方案、衛 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人員和環境衛生及垃圾處理方案 等)、餐廳環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購管理方案、成本控制 方案、操作規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和人員職 責與管理方案等: (1)經營管理方案思路清晰、供餐方案、整體設想及策劃 全面完整的,得 9-10分; (2)經營管理方案思路較清晰、供餐方案、整體設想及策 劃較全面完整的,得 8-8.9; (3)經營管理方案思路合理、供餐方案、整體設想及策劃 基本可行的,得 7-7.9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0-15分 價格分 (20分) 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終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 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20分,其他合格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 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磋商基準價/最終磋商報價)×20%×100 2.2.3分值匯總 37 (1)磋商小組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響應的文件進行評價、打分,然后匯總每個 供應商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取各位評委評分之平均 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得到該供應商的技術資信分之和。 (2)將每個供應商的技術資信分之和加上根據上述標準計算出的價格分,即為該供應 商的綜合總得分。 38 第五章 政府采購合同(僅供參考) 政府采購合同參考范本 (服務類) 第一部分 合同書 項目名稱:某項目(分包項目須填寫完整的分包號及分包名稱) 項目編號:2020AMMFN00264 甲方(采購人): 乙方(成交供應商): 簽訂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39 某采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通過某代理機構組織的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活動, 經磋商小組評定,(成交供應商名稱)(以下簡稱:乙方)為本項目成交供應商,現 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本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 規之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約定 以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構成一個整體,需綜合解釋、相互補充。如果 下列文件內容出現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證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前提下,組成 本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適用順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變更協議; 1.1.2成交通知書; 1.1.3響應文件(含澄清或者說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關采購文件。 1.2 服務 1.2.1服務名稱: ; 1.2.2服務內容: ; 1.2.3服務質量: 。 1.3 價款 本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 分項價格: 序號 分項名稱 分項價格 1 2 3 …… 總價 1.4 付款方式和發票開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1.4.2發票開具方式: 。 40 1.5 服務期限、地點和方式 1.5.1服務期限: ; 1.5.2服務地點: ; 1.5.3服務方式: 。 1.6 違約責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遲延履行一日的應提供而未提供服務價 格的 %計算,最高限額為本合同總價的 %;遲延履行的違約金計算數額達到前 述最高限額之日起,甲方有權在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 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 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遲延付款一日的應付而未付款的 %計算,最高 限額為本合同總價的 %;遲延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數額達到前述最高限額之日起, 乙方有權在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主要義務,經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腐敗行為(即:提供或給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財物或其他好處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行為)或者欺詐行為(即: 以謊報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來影響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約定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仍有權要求違約方 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按照己方實際損失情況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約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時,仍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按照 己方實際損失情況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且守約方行使的任何權利救濟方式均不視為 其放棄了其他法定或者約定的權利救濟方式; 1.6.5 除前述約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對 方當事人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且對方當事人行使的 任何權利救濟方式均不視為其放棄了其他法定或者約定的權利救濟方式; 1.6.6 如果出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書面通知甲方暫停 41 采購活動的情形,或者詢問或質疑事項可能影響成交結果的,導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 的情形,均不視為甲方違約。 1.7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當事人均可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不 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7.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 則裁決; 1.7.2向 人民法院起訴。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蓋章時生效。 甲 方: (單位蓋章) 乙方: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42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條款 2.1 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應按以下內容進行解釋: 2.1.1“合同”系指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簽訂的載明雙方當事人所達成的協議,并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成交供應商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采購人 應支付給成交供應商的價格。 2.1.3“服務”系指成交供應商根據合同約定應向采購人履行的除貨物和工程以 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包括采購人自身需要的服務和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 2.1.4“甲方”系指與成交供應商簽署合同的采購人;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 表其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成交供應商;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的,聯合體 各方均應為乙方或者與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當事人,并就合同約定的事項對甲方承擔 連帶責任。 2.1.6“現場”系指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地點。 2.2 技術規范 貨物所應遵守的技術規范應與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 的話)及其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話)相一致;如果采購文件中沒有技術規 范的相應說明,那么應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和規范為準。 2.3 知識產權 2.3.1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服務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權、商標權、 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那么乙方須與該第三 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賠償; 2.3.2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貨物的知識產權歸屬,詳見合同專用條款。 2.4 履約檢查和問題反饋 2.4.1 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時,對乙方是否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進行履 約檢查,以確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能夠依約滿足甲方項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約檢查妨 礙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43 2.4.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將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反饋給乙方,雙方當事 人應以書面形式約定需要完善和改進的內容。 2.5 結算方式和付款條件 詳見合同專用條款。 2.6 技術資料和保密義務 2.6.1 乙方有權依據合同約定和項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關情況,調閱有關資料 等,甲方應予積極配合; 2.6.2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和保護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資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對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應保證不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關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任何未公開的 信息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情報、技術資料、商業秘密和商業信息等,并采取一 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觸到對方當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資料。 2.7 質量保證 2.7.1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并提供相關內部規章制 度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監督檢查; 2.7.2 乙方應保證履行合同的人員數量和素質、軟件和硬件設備的配置、場地、 環境和設施等滿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8 延遲履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 將不能按時提供服務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認為其 理由正當的,可以書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長履行的具體時間。 2.9 合同變更 2.9.1 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合同的形式變更合同,但不得違 背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 2.9.2 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書面 形式變更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 相應的責任。 2.10 合同轉讓和分包 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法不得轉讓,但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 44 合同,即:依法可以將合同項下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 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應就分包項目向甲方負 責,并與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 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變更必要的,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時 間內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內 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并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文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2.12 稅費 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繳納。 2.13 乙方破產 如果乙方破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且不給 予乙方任何補償和賠償,但合同的終止不損害或不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 何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的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4 合同中止、終止 2.14.1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2.14.2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中止或 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 應的責任。 2.15 檢驗和驗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定期提交服務報告,甲方按照合同專用條 款的約定進行定期驗收; 2.15.2合同期滿或者履行完畢后,甲方有權組織(包括依法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 檢測機構參加)對乙方履約的驗收,即: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對乙方履約情況 的驗收,并出具驗收書;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 45 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2.15.3檢驗和驗收標準、程序等具體內容以及前述驗收書的效力詳見合同專用條 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適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漢語書就、變更和解釋; 2.16.2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17 履約保證金 2.17.1采購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 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不超過 合同價 10%的履約保證金; 2.17.2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期間內不予退還或者應完全有效,前述約 定期間屆滿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全 面履行義務,那么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或賠償,同時不影響甲方要求乙 方承擔合同約定的超過履約保證金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2.18 合同份數 合同份數按合同專用條款規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 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本部分是對前兩部分的補充和修改,如果前兩部分和本部分的約定不一致,應以 本部分的約定為準。本部分的條款號應與前兩部分的條款號保持對應;與前兩部分無 對應關系的內容可另行編制條款號。 條款號 約定內容 47 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某項目 響 應 文 件 【第 包】(不分包項目刪除) 供應商: 年 月 日 48 一、報價表格式 1-1 報價表 項目名稱: 某項目 項目編號: 2020AMMFN00264 供應商名稱 磋商范圍 全部 / 第 包 報價 (詳見備注說明) 大寫: /年 備注說明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注: 1.本表內容根據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務及其配套的設計、采購、制造、檢測、 試驗、運輸、保險、倉儲、稅費以及現場落地、安裝及安裝耗損、調試、驗收、培訓、 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內的售后服務保障等所有費用。 2.特殊事項在備注中注明。 3.供應商應根據其響應文件中報價表的內容填寫唱標信息,唱標信息不作為評審 的依據。唱標信息與報價表不一致的,以報價表為準。 49 1-2 分項報價明細表 (僅供參考,供應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號 服務內容 項 單價 小計金額(元) 1 2 3 … 其他費用 …… 合計金額(元)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備注: 表中所列服務為對應本項目需求的全部服務內容。如有漏項或缺項,供應商承擔 全部責任。 50 二、最后承諾報價表 (某項目第 次報價書) (本項目不采用,詳見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第七條其他事項說明第 4點) 項目名稱: 某項目 項目編號: 2020AMMFN00264 供應商名稱 磋商范圍 全部 / 第 包 最后報價 (詳見備注說明) 大寫: /年 備注說明 磋商小組簽字 供應商公章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注:本頁《報價表》由供應商在磋商現場依磋商情況填寫,請帶至磋商現場備填。考 慮磋商報價的方便,供應商在填寫最后承諾報價后,(第一次報價-最后承諾報價)除 以第一次報價后得出的優惠率視同為需求表中全部分項設備、工程量或服務的優惠浮 動值(特定分項優惠除外),而不考慮措施項目清單和規費稅金清單的金額改變。此 優惠率調整原則適用于合同內價格的計算及項目增減、變更時價格的計算。 51 三、磋商響應函 致:采購人 根據貴方“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競爭性磋商邀請公告,我 方正式授權下述簽字人 (姓名)代表投標供應商 (投標供應商全稱)。 據此函,我方茲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諾愿意按磋商文件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按本次磋商 文件規定及最終報價承諾提供服務。 2、我方根據本次磋商文件的規定,嚴格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并保證于買方要 求的日期內完成服務,并通過買方驗收。 3、我方承諾報價低于同類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 4、我方已詳細審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參考資料、磋商文件修改 書或圖紙(如果有的話),我方正式認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對磋商文件各項條 款(包括磋商時間)、規定及要求均無異議。我方知道必須放棄提出含糊不清或誤解 的問題的權利。 5、我方同意從投標供應商須知規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投標供應 商須知規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6、我方承諾如磋商保證金未在磋商文件規定時間前到達貴方指定的賬戶,我方磋 商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擔;如果在磋商后規定的磋商有效期內撤回磋 商,我方的磋商保證金可被貴方沒收。 7、我方同意按貴方要求在磋商現場規定時間內向貴方提供與其磋商有關的任何證 據或補充資料,否則,我方的響應文件可被貴方拒絕。 8、我方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報價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規定的付款方式。 10、我方對響應文件中所提供資料、文件、證書及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11、與本磋商有關的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投標供應商賬戶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投標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52 四、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 (聯合體參加磋商的,聯合體雙方均須提供) 1、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沒有 重大違法記錄,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 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本公司鄭重聲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 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 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 記錄累計記分達 10分(含 10分)到 15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 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 記錄累計記分達 15分(含 15分)到 2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 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 記錄累計記分達 20分(含 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 24個月。 3、本公司鄭重聲明,我公司無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 罪檔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4)公司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5)公司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為按照磋商文件中投標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進行了 查詢。我公司承諾:合同簽訂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記錄情形,貴方可取消我公 司中標資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責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擔。同時,我公司愿意無條件 接受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投標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53 五、授權書 本授權書聲明: (供應商名稱)授權 (供應商授權代表姓名、 職務)代表我方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全權代表我方處理磋商過程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提交響應文件、參與磋商、簽約等。供應商授權代表在采購活動過程中所 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本公司均予以認可并對此承擔責任。供 應商授權代表無轉委托權。特此授權。 本授權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權代表身份證明掃描件或影印件: 授權代表聯系方式: (請填寫手機號碼) 特此聲明。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注: 1.本項目只允許有唯一的供應商授權代表,提供身份證明掃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的無需提供授權書,僅提供身份證明掃描件或影印件。 54 六、商務響應表 序號 商務條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應商承諾 偏離 說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務地點 3 服務期限 … 55 七、人員配備 (供應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56 八、服務方案 (供應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57 九、服務承諾 (供應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58 十、磋商業績承諾函 我單位同意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業績并承諾:響應文件中所提供的業績均真實有 效,若被發現存在任何虛假、隱瞞情況,我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序號 項目名稱 服務范圍 備注 1 2 3 4 5 …… 備注: 1.表中所列業績應為供應商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業績; 2.成交供應商提供的以上業績情況,如磋商文件《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有約定的, 將按約定隨評審結果公告。 59 十一、聯合體協議 (不允許聯合體參加磋商或未組成聯合體的,不需此件;允許聯合體參加磋商且供應 商為聯合體參加磋商的,請將此件加蓋公章后制成掃描件上傳) 聯合體成員一名稱: ; 聯合體成員二名稱: ; 上述各成員單位經過友好協商,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本項目的磋商,現就 聯合體參加磋商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聯合體牽頭人。 2.在本項目磋商階段,聯合體牽頭人負責磋商項目的一切組織、協調工作,并授 權代理人以聯合體的名義參加項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簽訂過程中所簽署的 一切文件和處理與本次磋商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各方均予以承認并承擔法律責任。 聯合體成交后,聯合體各方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就本項目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3.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及各方負責內容的合同金額占總合同金額的 百分比如下: 聯合體成員一名稱: ,承擔 工作,負責內容的合同金額占 總合同金額的百分比: %; 聯合體成員二名稱: ,承擔 工作,負責內容的合同金額占 總合同金額的百分比: %; ………… 4.磋商工作和聯合體在成交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 攤。 5.聯合體成交后,本聯合體協議是合同的附件,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有合同約束 力。 6.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聯合體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聯合體成員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60 十二、中小企業聲明函 (非中小企業磋商,不需此件)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 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 (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 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 本公司為 (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由本企業提供服務。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61 十三、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 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 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 不符合(對應勾選)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由本 單位提供服務。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電子簽章: 日 期: 62 十四、本地化服務情況一覽表 投標供應商 全稱 本地化服務 形式 本地化服務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冊成立的;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人員; 3)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4)承諾成交即設立本地化服務機構。 本地化服務 地點及聯系 方式 負責人及聯系 方式(附身份 證號碼) 服務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附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說明(營業執照等): 投標供應商電子簽章: 63 十五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請(磋商公告)、采購需求及評審方法和標準規定的相關證明文 件。 特別提示: 供應商在響應文件制作時可在此欄內上傳磋商文件要求上傳的證明資料,如營業 執照、稅務登記證、人員證書、資質證書、榮譽獎項等,應將上述證明材料制作成掃 描件上傳。 64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程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提高招標投標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和《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八 部委 20號令)等有關規定,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所指的電子招標投標,是指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電子交易系統和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標投標交易活動。 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合肥市公共資源集中交易目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和政府 采購、資產類項目。 第四條 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電子招標投標的組織實施,電子交易系統建設 單位負責電子交易系統的服務保障,電子服務系統建設單位負責電子服務系統的服務 保障。 第五條 為滿足與各電子交易系統之間電子招標投標信息對接交換、資源共享的需 要,并為市場主體、行政監督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交換、整合和發布的系統。電 子服務系統具備與各電子交易系統之間招標投標相關信息對接交換、發布、資格信譽 和業績公開、行業統計分析、連接評標專家庫、提供行政監督通道等服務功能。 第六條 招標投標當事人通過數據電文形式完成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系統。電子交 易系統具備用于在線完成招標投標全部交易過程,編輯、生成、對接、交換和發布有 關招標投標數據信息功能,為行政監督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監察和受理投訴提供 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條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建設和管理合肥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主體 信息庫(以下簡稱主體庫),對入庫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網上公示。 主體庫成員應及時對其注冊的信息進行維護,并作出信用承諾,對信息的真實性、 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當主體庫中填寫的文字信息與上傳掃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時,以 掃描件為準。 響應文件引用的主體庫資料的有效性在評標時由項目評標委員會負責評審認定。 第八條 供應商應妥善保管數字證書,由于數字證書遺失、損壞、更換、續期等情 況導致響應文件無法上傳或解密,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 第九條 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公告和磋商文件中明確招標項目采取電 65 子招標投標方式,并按相關流程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制作磋商文件。 第十條 招標公告、磋商文件應由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電子服務系統在安徽 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其中磋商文件須加蓋電子簽章。 第十一條 供應商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獲取磋商文件。 第十二條 澄清、修改文件應由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電子服務系統在安徽合 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供應商應及時查閱相關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條 供應商應使用電子標書制作軟件制作響應文件,電子標書制作軟件允許 供應商離線編制響應文件,并且具備分段或整體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條 供應商必須對響應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使用數字證書加密,并于磋商文 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完成上傳。 供應商對加密的響應文件進行撤回的,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直 接進行撤回操作;供應商對加密的響應文件進行修改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 傳。 第十五條 投標截止時間以電子交易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未完成上傳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第十六條 供應商須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前登錄安徽合肥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并保持在線,直到項目評審結束。 磋商文件約定須到達現場進行演示、答辯、磋商、談判的情形,供應商應按照招 標(磋商、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到達現場。 供應商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按磋商文件規定的解密時間完成響應文件解密,加密和 解密須用同一數字證書。供應商未在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其放棄投 標。 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完成解密,導入并讀取所有成功解密的響應文件,系統自 動記錄開標過程。 第十七條 未能成功解密的供應商,如磋商文件中允許使用電子光盤作為備份,并 且供應商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到達開標現場并成功遞交電子光盤,采購人或招標代理 機構可導入電子光盤繼續開標。若系統識別出電子光盤中未加密的響應文件和網上遞 交的加密響應文件識別碼不一致,系統將拒絕導入。 第十八條 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評標,評標委員會依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標 66 辦法進行電子評標,并對評標結果簽字或電子簽名確認。 二次報價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將需要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以詢標函 的形式發送給供應商,供應商應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并保持在線狀態,以便及時接收評 標委員會可能發出的詢標函,并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若供應商未及時回復,視為放棄 澄清。 第二十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提交評標報告。采購人或 招標代理機構將評標報告及時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 第二十一條 采購人應通過電子服務系統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 和公布中標候選人及中標結果。 第二十二條 采購人確定供應商后,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 書,中標通知書發出即視為送達。 第二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導致電子服務系統或電子交易系統無法正常運行,影響 招投標過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經第三方機構認定后,各方當事人免責: (一)網絡、服務器、數據庫發生故障造成無法訪問或使用的; (二)電力系統發生故障導致電子服務系統或電子交易系統無法運行; (三)出現網絡攻擊、病毒入侵以及電子服務系統或電子交易系統安全漏洞導致 無法正常提供服務的; (四)其他無法保證招投標過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出現上述情形,系統建設方應及時組織相關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若能保證在開標前恢復系統運行的,招投標程序繼續進行;若導致開評標程序無法按 時開展,但能在原開標時間后 1 小時內恢復系統運行的,招投標程序繼續進行;若導 致開評標程序無法按時開展,在原開標時間后 1 小時內無法恢復系統運行的,按以下 程序操作: (一)項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中 止期限屆滿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延長中 止期限。決定延長中止期限的,應向供應商發出延長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網 站進行公布。 (二)項目恢復,導致項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當盡快恢復 67 招投標程序,向供應商發出恢復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布;已發出延長 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由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68 第八章 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質疑函范本 一、質疑供應商基本信息 質疑供應商: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地址: 郵編: 二、質疑項目基本情況 質疑項目的名稱: 質疑項目的編號: 包號: 采購人名稱: 采購文件獲取日期: 三、質疑事項具體內容 質疑事項 1: 事實依據: 法律依據: 質疑事項 2 …… 四、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質疑請求 請求: 簽字(簽章): 公章: 日期: 69 質疑函制作說明: 1.供應商提出質疑時,應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質疑供應商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的,質疑函應按要求列明“授權代表”的有 關內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質疑供應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 3.質疑供應商若對項目的某一分包進行質疑,質疑函中應列明具體分包號。 4.質疑函的質疑事項應具體、明確,并有必要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5.質疑函的質疑請求應與質疑事項相關。 6.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質疑函應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 織的,質疑函應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 公章。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二、供應商須知正文 1.適用范圍 2.定義 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 4.資金來源 5.磋商費用 6.適用法律 7.磋商文件構成 8.磋商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9.磋商范圍及響應文件中標準和計量單位的使用 10.響應文件構成 11.證明標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 12.報價 13.磋商保證金 14.磋商有效期 15.響應文件的制作 16.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17.響應文件的提交、修改與撤回 18.磋商小組 19.響應文件的評審與磋商 20.終止競爭性磋商 21.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或更正 22.最后報價 23.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推薦原則及標準 24.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和成交供應商 25.編寫評審報告 26.保密要求 27.成交結果公告 28.成交通知書 29.告知磋商結果 30.履約保證金 31.成交服務費 32.簽訂合同 33.廉潔自律規定 34.質疑的提出與接收 35.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 采購需求 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一、總則 二、評審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購合同(僅供參考) 第一部分 合同書 1.1 合同組成部分 1.2 服務 1.3 價款 1.4 付款方式和發票開具方式 1.5 服務期限、地點和方式 1.6 違約責任 1.7 合同爭議的解決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條款 2.1 定義 2.2 技術規范 2.3 知識產權 2.4 履約檢查和問題反饋 2.5 結算方式和付款條件 2.6 技術資料和保密義務 2.7 質量保證 2.8 延遲履行 2.9 合同變更 2.10 合同轉讓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稅費 2.13 乙方破產 2.14 合同中止、終止 2.15 檢驗和驗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適用的法律 2.17 履約保證金 2.18 合同份數 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一、報價表格式 二、最后承諾報價表 三、磋商響應函 四、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 五、授權書 六、商務響應表 七、人員配備 八、服務方案 九、服務承諾 十、磋商業績承諾函 十一、聯合體協議 十二、中小企業聲明函 十三、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十四、本地化服務情況一覽表 十五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程 第八章 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2020-10-30T16:38:36+0800 1頁(204,120) 041@N91340000752993244W@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1 我檢查過該文檔,并且進行簽章及數字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