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陜西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2-03 |
一、合同編號:HT-高陵區-2020-00218
二、合同名稱: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廚房設備)合同
三、項目編號:SDZC2020-254
四、項目名稱: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
五、合同主體
采購人(甲方):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地址:
聯系方式:
供應商(乙方):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標的名稱: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廚房設備)合同
主要標的數量:1批
合同金額:598018元,大寫金額:伍拾玖萬捌仟零壹拾捌元整
履約期限:2020-12-03 至 2020-12-31
履約地點:高陵區教育局
七、合同簽訂日期:2020-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2-03
九、其他補充事宜:
附件:
廚具合同.docx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2020年12月03日
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
供 貨 合 同
編 號:SDZC2020-254-14
買 方: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賣 方: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鑒 證 方:陜西上德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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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西安
二O二O年
供 貨 合 同
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SDZC2020-254-14),由陜西上德招標有限公司組織公開招標采購。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推薦,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確認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為本項目 14標段:廚房設備采購 的中標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經雙方協商,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買方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第14標段:廚房設備采購),并接受了賣方以總金額人民幣大寫:伍拾玖萬捌仟零壹拾捌元整 ? 598018.00 元 (以下簡稱“合同價”)提供上述貨物及服務。
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⑴ 合同通用條款;
⑵ 合同條款附件;
⑶ 中標通知書;
⑷ 招標文件;
⑸ 投標響應文件。
3.考慮到買方將按照本合同向賣方支付貨款,賣方在此保證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買方提供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
4.考慮到賣方將按照本合同向買方提供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買方在此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或其他按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資金。
5.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其中,買方 叁 份,賣方 貳 份,鑒證方 壹 份。
買方名稱: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買方地址:高陵區文衛路290號 買方代表簽字: 買方蓋章: | 賣方名稱: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蓮湖區棗園北路大馬路村安置樓1-6號C排8號 賣方代表簽字: 賣方蓋章: |
鑒證方名稱:陜西上德招標有限公司(鑒證方蓋章)
鑒證方地址:西安市經開區鳳城八路正尚國際金融廣場A座7層703(張家堡轉盤東南角)
電 話:029-85721671/2/3/4
合 同 條 款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包裝、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5)“買方”系指合同中所述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即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6)“賣方”系指合同中所述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公司即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7)“項目現場”系指本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場地,其名稱在合同中指明。
8)“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技術規格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或經過質量管理行政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3.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專利權
4.1 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
5. 質保期
5.1貨物的質保期自初驗合格之日起 48 個月。
6. 運輸及安裝調試
6.1所有貨物必須運輸至項目地點,賣方負責所有設備的運輸、保險、安裝、調試。
7. 貨物的驗收
7.1.1 初驗: 設備到達項目地點后,根據合同對貨物的設備名稱、品牌型號、產地、數量進行檢查, 所有設備和系統安裝調試完畢,所有培訓工作結束后, 對整體使用狀況進行驗收。
7.1.2 終驗: 整體運行/使用滿一周后,對所有設備和系統的穩定性、運行/使用狀況進行驗收。
7.1.3 驗收不合格的中標人,必須在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保證貨物運行/使用正常。如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未保證貨物運行正常,則終止其供貨合同,并賠償采購人的損失。
7.2 合同條款第7.1條的規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7.3 交貨驗收時,乙方須提供質檢部門產品抽樣檢查合格的檢測報告(或生產廠家自檢報告)
8.伴隨服務
8.1 除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外,買方只應要求賣方提交所供貨物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每一套設備和儀器的中文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這些文件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8.2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與“技術規格與要求”中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1)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8.3 如果賣方或制造商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8.4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與“技術規格與要求”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8.5 對于售后服務工作不到位,故意推諉、拖延,造成不良影響或不按規定粘貼聯系單的投標人,將報請陜西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備品備件
9.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品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品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品備件;
3)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品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9.2 賣方應按“合同條款”與“技術規格與要求”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10.質量保證
10.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與送檢合格的樣品一致,并且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最流行的型號和用一流的工藝生產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否則其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所有貨物渠道正當,配置合理。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10.2 中標單位所供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及參數必須達到國家相關標準,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與投標文件承諾一致,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標單位承擔。
10.3根據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所發現的缺陷。
10.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三(3)天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0.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三(3)天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提出索賠,并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1.索賠
11.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0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0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1.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未付貨款/或賣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2.付款
12.1全部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價款。
12.2終驗合格后,賣方持《終驗合格單》原件和等額發票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九十五(95%)貨款的支付手續。
12.3自終驗結束之日起至1年后,在無索賠爭議的情況下,持等額發票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五(5%)貨款的支付手續。
12.4貨款支付單位為:高陵區教育局 。
發票開具的“購貨單位(人)名稱”為:高陵區教育局。
13.價格
13.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的價格按中標通知書的所列值在合同中給出。
14.變更指令
14.1 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
4)賣方提供的服務。
14.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十(10)天內提出。
15.合同修改
15.1 除了合同條款第14條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6.轉讓
16.1 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7.分包
17.1 對投標文件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經買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18.賣方履約延誤
18.1 賣方應按照合同中規定的交貨時間和服務要求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
18.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18.3 除合同條款第21條規定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18.2條的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19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19.誤期賠償費
19.1 除合同條款第21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0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8.2條的規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20.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1.不可抗力
21.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21.2 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1.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22.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2.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3.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23.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并明確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23.2 對賣方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1)僅對部分貨物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受;
2)取消對所剩貨物的采購,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24.爭議的解決
2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六十(60)天還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交仲裁。仲裁地點為西安仲裁委員會。
24.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4.3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24.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5.適用法律
25.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26.通知
26.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送到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26.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27.稅款
27.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買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27.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賣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28.合同生效
28.1 本合同應在買賣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及鑒證方蓋章后生效。
附件1:
供 貨 范 圍
貨物名稱 | 2020年高陵區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 (第14標段:廚房設備采購 ) |
交貨完工期 | 合同簽訂后 18個日歷日完成供貨安裝調試 |
交貨地點 | 采購人指定地點 |
買方聯系人 | |
賣方聯系人 | 李斌 電話:13649201150 |
供貨一覽表(參數詳見投標文件)
序號 | 名 稱 | 品牌及型號 | 制造廠家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人民幣元) | 總價 (人民幣元) | 備注 | |
1 | 電餅鐺 | 通塔鑫/5KW | 北京東方新奧食品機械有限公司 | 臺 | 3 | 1800.00 | 5400.00 | ||
2 | 單通工作臺 | 恒永達/1800*8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6 | 2100.00 | 12600.00 | ||
3 | 油網煙罩 | 恒永達/6500*1300*55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 | 28.58 | 950.00 | 27151.00 | ||
4 | 拼臺 | 恒永達/400*12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3 | 850.00 | 2550.00 | ||
5 | 雙門蒸飯柜 | 東瑜/1400*700*1750 | 山東省博興縣東瑜廚業有限公司 | 臺 | 3 | 7200.00 | 21600.00 | ||
6 | 雙頭大鍋灶 | 秦恒達/2000*1200*800 | 陜西恒達廚具有限公司 | 臺 | 3 | 6750.00 | 20250.00 | ||
7 | 食品留樣柜 | 成義/單門 | 佛山市南海成義制冷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臺 | 3 | 2400.00 | 7200.00 | ||
8 | 雙層平板工作臺 | 恒永達/1500*7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3 | 1200.00 | 3600.00 | ||
9 | 四層平板貨架 | 恒永達/1200*500*155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3 | 1200.00 | 3600.00 | ||
10 | 木案工作臺 | 恒永達/1800*8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6 | 1275.00 | 7650.00 | ||
11 | 雙星盆水池 | 恒永達/1200*7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3 | 1050.00 | 3150.00 | ||
12 | 壓面機 | 樂意/75KG | 陜西寶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臺 | 3 | 4015.00 | 12045.00 | ||
13 | 和面機 | 樂意/50KG | 陜西寶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臺 | 3 | 2700.00 | 8100.00 | ||
粗加工 | |||||||||
1 | 絞切肉機 | 浩文/400kg | 鎮江新區丁崗浩文機械廠 | 臺 | 3 | 1800.00 | 5400.00 | ||
2 | 開水器帶底座 | 溢香香廚/9KW | 山東香廚廚業有限公司 | 臺 | 3 | 1800.00 | 5400.00 | ||
3 | 雙星盆水池 | 恒永達/1200*7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6 | 1050.00 | 6300.00 | ||
4 | 雙通工作臺 | 恒永達/1500*700*800 | 西安恒永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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