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廚房設備項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2日 |
采購合同編號:湘財采計[2020]003710號-1 |
采購人(全稱):長沙縣人民檢察院(甲方) |
供應商(全稱):湖南新源廚具設備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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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
一、項目信息 |
1、采購合同名稱: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廚房設備項目(包1)合同 |
2、采購項目名稱: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廚房設備項目 |
3、采購計劃編號:湘財采計[2020]003710號 |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5、項目內容: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廚房設備項目 |
(工程項目)承包范圍: 項目經理:。 |
二、合同金額 |
(1)合同金額小寫:748565 |
大寫: |
(2)具體標的如下: |
包號 | 品目 | 供應商 | 商品名稱 | 是否包含進口產品 | 參數/技術說明 | 品牌 | 數量 | 單位 | 成交金額 | 1 | A060899-其他廚衛用具 | 湖南新源廚具設備有限公司 | 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廚房設備項目 | 否 | 詳見投標文件 | / | 1 | 批 | 748565.00 | |
(3)合同價格形式:固定總價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22日,履行期限:30天。 |
地點:長沙縣人民檢察院 |
方式:送貨安裝 |
四、付款 |
1、工程驗收后付至工程款的75%(人民幣:伍拾陸萬壹仟肆佰貳拾肆元)(¥561424),審計完成后,付至審核工程款的95%,余額5%作為質保金滿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
2、預付款根據采購文件的約定,在合同簽訂前提交不超過合同金額10%的履約擔保。 |
五、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
提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議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
(2)成交通知書 |
(3)響應文件 |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
(5)專用合同條款 |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
(7)標準、規范及其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12-10生效。 |
八、合同份數 |
本合同一式4份,采購人執2份,供應商執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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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時間:2020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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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體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柳海波 | 委托代理人:張偉 | 電 話:84015611 | 電 話:13874958292 | 傳 真: | 傳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 長沙 天心 長沙市天心區大托真新路村工業廠房十一棟第一層 | | 開戶銀行:工行長沙市五一路支行 | | 帳 號:19010010092012952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