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2.1資質要求: (1)應答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應答人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相關經營范圍許可(經營范圍應包括廚房設備或廚具銷售),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截圖資料; 2.2財務要求: (1)應答人須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證明近兩年無連續虧損,凈資產為正值;資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或處于破產狀態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證明資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或處于破產狀態;(視情況選擇財務報表或資信證明); (2)應答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如三證或五證合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其他形式的資格認定文件; (3)應答人須提供核發稅務機構開具的近三個月的涉稅證明,或近三個月繳納的稅票(銀行扣稅回單)復印件、《納稅申報表》(按照比選項目應稅性質,提供相應稅種)、銀行流水單,3者必須同時提供,所提供單據均需加蓋應答人公司公章或財務章;如果為零申報的情況,仍需提供《納稅申報表》,無需提供銀行回單及流水單。其中企業所得稅按季度預繳的企業,提供上一季度的預繳申報表。 2.3其他要求 (1)應答人提供的貨物應該符合國家標準,須提供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2)應答人須承諾:滿足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質保期限等要求,須提供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應答人信譽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內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發生過因應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糾紛、仲裁、訴訟和弄虛作假的;以往合作過程中出現過因應答人原因導致的嚴重錯誤(重大質量事故、不按規定簽署合同或合同終止、一年內出現2次(含)以上質量問題);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存在違法、違規記錄,造假記錄等。提供《信譽及資格聲明與保證》(見本文件第六章應答人格式),并蓋公司章; (4)應答廠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比選包應答或未劃分比選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5)應答人對比選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條款及第四章項目技術規范書應答必須滿足,否則將被否決應答; (6)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