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浙江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09-09 |
項目概況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http://zfcg.czt.zj.gov.cn/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浙建航招2020340號
項目名稱: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
預算金額(元):246458
最高限價(元):246458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 智能食堂升級改造
數量: 1
預算金額(元): 246458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38. 關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規定 38.1 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有關規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所稱中小企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下同)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 38.2 根據《轉發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采監〔2012〕11號)的有關規定,參加浙江省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投標人,應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供應商網上注冊登記和誠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財采監〔2010〕8號)的要求,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申請注冊加入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已注冊入庫且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下同)條件的,在參加浙江省政府采購活動時可享受《暫行辦法》規定的優惠政策。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中小企業可以在成為中標(成交)候選投標人后再申請注冊入庫。 38.3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要求,對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企業的產品價格給予 6% 扣除。 39.節能產品的相關證明:投標產品列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節能產品品目清單的,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40.環境標志產品的相關證明:投標產品列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的,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5.2 投標截止時間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網上
售價(元):50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網址):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開標時間:2020年09月30日 09:00
開標地點(網址):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專區。
2.其他事項:注意事項: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請各供應商嚴格遵守麗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疫情防控的規定,并服從現場管理且按以下要求執行】: 1)參與投標人員應當領取“麗水健康碼”,紅、黃碼人員不得參與投標活動。健康碼獲取方式:支付寶→城市服務→麗水健康碼。 2)參與投標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進入麗水市金貿國際大廈自覺接受大樓物業人員體溫檢測及防疫詢問,并如實報告情況。適當保持人員間隔距離(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嘩閑聊,做好健康防護。 3)進出路線:供應商從大樓一樓正大門進入,登記、掃手機健康碼等,電梯上五樓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順序固定分散就座,開標會議結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發狀況,按照“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應急處置方案”執行。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地 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李海凡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8-2091166
質疑聯系人:項 龍
質疑聯系方式:0578-209013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大廈1205-1211室)
傳 真:0578-2303501
項目聯系人(詢問):陳央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8-2139203
質疑聯系人:朱建麗
質疑聯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麗水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地 址:麗水市蓮都區北苑路190號
傳 真:0578-2669165
聯系人 :吳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招標文件(終)智能食堂.doc
658.5 KB
招 標 文 件
采購編號: 浙建航招2020340號
項目名稱: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
采 購 人: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錄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9767199" 第一章 公開招標公告 4
HYPERlink \l "_Toc49767200"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7
HYPERlink \l "_Toc49767201" 前列表 7
HYPERlink \l "_Toc49767202" 一 總則 9
HYPERlink \l "_Toc49767203" 二 招標文件說明 10
HYPERlink \l "_Toc49767204" 三 投標文件的編寫 10
HYPERlink \l "_Toc49767205" 四 保證金 13
HYPERlink \l "_Toc49767206" 五 投標文件的包裝、提交、修改和撤回 13
HYPERlink \l "_Toc49767207" 五 開標和評審 14
HYPERlink \l "_Toc49767208" 六 投標無效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_Toc49767209" 七 法律責任 18
HYPERlink \l "_Toc49767210" 八 澄清、修改發布媒體 19
HYPERlink \l "_Toc49767211" 九 質疑 19
HYPERlink \l "_Toc49767212" 十 投訴 20
HYPERlink \l "_Toc49767213" 十一 授予合同 20
HYPERlink \l "_Toc49767214" 十二 驗收 21
HYPERlink \l "_Toc49767215" 十三 政府采購政策 22
HYPERlink \l "_Toc49767216" 十四 其他事項 23
HYPERlink \l "_Toc49767217" 第三章 采購需求 24
HYPERlink \l "_Toc49767218" 第四章 政府采購合同格式(范本) 28
HYPERlink \l "_Toc49767219" 第五章 投標相關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49767220" 一 資格審查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49767221" 二 資信及商務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49767222" 三 技術文件格式 50
HYPERlink \l "_Toc49767223" 四 報價文件格式 56
HYPERlink \l "_Toc49767224" 五 投標文件封面及外包裝封面格式 59
HYPERlink \l "_Toc49767225" 六 中標人公告內容 61
HYPERlink \l "_Toc49767226" 第六章 評標辦法和細則 62
HYPERlink \l "_Toc49767227" 一 總則 62
HYPERlink \l "_Toc49767228" 二 評審委員會 62
HYPERlink \l "_Toc49767229" 三 評標程序 62
HYPERlink \l "_Toc49767230" 四 評標一般規定 64
HYPERlink \l "_Toc49767231" 五 評標辦法和細則 64
HYPERlink \l "_Toc49767232" 六 評審紀律和要求 66
第一章 公開招標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的委托,對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進行采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
1.采購編號: 浙建航招2020340號
2.采購項目: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采購內容:
序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總金額 (最高限價) |
1 | 智能食堂升級改造 | 1 | 項 | 人民幣24.6458萬元 |
5.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5.2 投標截止時間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以公告發布次日開始計算)。
7.招標文件網上獲取時間:2020年9月9日-9月1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時間),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有潛在投標人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允許其獲取)。招標文件價格:人民幣500元,跟響應文件一并遞交,售后不退還。
8.網上獲取招標文件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以下報名資料:
⑴投標人介紹信(格式自擬,體現項目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⑵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以上資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傳真或郵寄至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578-2303501,地址: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7室。傳真遞交的,以實際收到傳真件的時間為準;郵寄遞交的,以實際收到郵件的時間為準)。為確保報名資料已準確無誤遞交,請各投標人在遞交報名資料后及時與招標文件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取得聯系。未提交報名資料的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提出質疑的,不予受理。
9.招標文件獲取及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獲取的方式:網上
9.1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招標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內容,采購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10.履約保證金:采購合同金額的5%。
10.1繳納履約保證時間及繳納方式:合同中約定。
▲11投標文件遞交:
投標文件采用現場遞交方式。超過投標截止時間未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12.投標截止時間:2020年9月30日9:00(北京時間)。
13.提交投標文件地點: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14.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15.開標地點: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體同時公布: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
17.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項目聯系人:李海凡 聯系電話:0578-2091166
質疑聯系人:項 龍 聯系電話:0578-2090138
地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陳 央 聯系電話:0578-2139203 傳真:0578-2303501
質疑聯系人:朱建麗 聯系電話:0578-2139203 傳真:0578-2303501
地址: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7室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麗水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柳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0578-2669165 傳真:0578-2669165
地 址:麗水市北苑路190號
18. 浙江政府采購網相關注冊事宜:
18.1投標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需前往注冊(注:未注冊不影響投標);
18.2營業執照注冊地為浙江省內的供應商請咨詢注冊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采購中心),營業執照注冊地為浙江省外的供應商請咨詢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
19.注意事項: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請各供應商嚴格遵守麗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疫情防控的規定,并服從現場管理且按以下要求執行】:
1)參與投標人員應當領取“麗水健康碼”,紅、黃碼人員不得參與投標活動。健康碼獲取方式:支付寶→城市服務→麗水健康碼。
2)參與投標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進入麗水市金貿國際大廈自覺接受大樓物業人員體溫檢測及防疫詢問,并如實報告情況。適當保持人員間隔距離(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嘩閑聊,做好健康防護。
3)進出路線:供應商從大樓一樓正大門進入,登記、掃手機健康碼等,電梯上五樓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順序固定分散就座,開標會議結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發狀況,按照“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應急處置方案”執行。
采購人: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9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前列表
序號 | 須知項目 | 內容、要求和時間 | ||
1 | 項目名稱 |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智能食堂升級改造項目 | ||
2 | 采購人 |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 ||
3 | 采購代理機構 | 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4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組織方式 | 分散采購委托中介 |
5 | 資格審查方式 | 采用資格后審 | ||
6 | 投標有效期 | 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內有效 | ||
7 | 投標文件 份數 | 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報價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四部分文件應獨立密封包裝(注:各部分的正本與副本包裝在同一個密封袋內)。 | ||
8 | 招標文件質疑 | 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獲取截止日之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獲取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招標公告屆滿日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 | ||
9 | 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 | ||
10 | 投標文件 遞交方式 | 接收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投標截止時間:2020年9月 30日9 時00分 提交投標文件地點: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 ||
11 | 開標時間 及地點 | 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地點:麗水市萬豐北路72號金貿國際大廈12樓1205室。 | ||
12 | 中標結果公告及中標通知書 | 評標報告經采購人確認后2個工作日內,中標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上發布,并同時發出中標通知書。 | ||
13 | 評標辦法 和細則 | 詳見本招標文件第六章 | ||
14 | 簽訂合同 |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 ||
15 | 發布媒體 |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 | ||
16 | 采購文件解釋 | 本項目采購文件的解釋權屬于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17 | 原件提醒 | 請投標人根據資格審查要求和投標文件格式要求及評標辦法要求提供相關原件,所有原件可裝入同一檔案袋內(原件較多的,可分袋裝),所有原件于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
一 總則
1.適用范圍
1.1招標文件適用于本次所述項目的采購行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定義
2.1.1“采購人”系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1.2 “投標人”系指符合本項目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并報名參與項目投標的供應商。
2.1.3 “采購代理機構”系指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1.4“負責人”系指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雙方簽署的規定委托方、受托方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以及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招標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產品”系指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須向采購人提供的一切產品(包括:虛擬產品),以及產品相關的保險、稅金、備品備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冊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和材料等。
2.1.7 “服務”系指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應承擔的送貨上門、安裝、調試、技術協助、校準、培訓、技術指導以及其他類似的附隨義務。
2.1.8“▲” 系指實質性要求條款,“★” 系指設備核心產品;
3.投標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第“5”條規定;
3.2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
4.聯合體說明
4.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特別說明
▲5.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5.2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3投標人自行承擔所有與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二 招標文件說明
6.招標文件的構成
6.1招標文件用以闡明所需貨物及服務、招標、投標程序和合同條款。招標文件由下述部分組成:
6.1.1招標公告
6.1.2投標人須知
6.1.3采購需求
6.1.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
6.1.5投標相關文件格式
6.1.6評標辦法和細則
6.1.7與本項目有關的招標文件澄清、答復、修改、補充的內容。
7.投標人的風險
7.1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的所有條款。投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或者投標人沒有對招標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實質性響應是投標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8.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
8.1招標文件澄清、答復、修改、補充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8.2報名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應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前向采購代理機構(傳真)提出澄清申請。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公布更正公告,并對其具有約束力。不足15日的,采購代理機構有權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三 投標文件的編寫
9.要求
9.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標文件,并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9.2投標文件、投標人與采購有關的往來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內容的,投標人有義務將其內容翻譯成中文,一切對非中文內容的誤解,都將由投標人承擔。
10. 投標文件的組成
10.1投標文件由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報價文件組成。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如有報價的內容, 其投標文件無效。報價文件如有資信及商務、技術內容, 其資信及商務、技術內容評標時將作為無效內容。
11. 投標文件編制內容和要求
11.1 資格審查文件編制內容和要求:格式見第五章資格審查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在浙江政府采購網注冊的供應商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對,但須提供浙江政府采購網注冊供應商注冊信息內容截圖);
▲11.1.2 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的,提供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1.1.3 投標人財務狀況報告:提供上年度(或最新年度)經審計蓋章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經審計蓋章完整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或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能說明該投標人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的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復印件;
▲11.1.4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A.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相應稅務機關出具投標人的完稅證明材料復印件;
B.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相應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投標人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復印件;
C.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材料復印件;
▲11.1.5 資格聲明;
▲11.1.6 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書;
▲11.1.7信用信息記錄查詢(注:本項內容由代理機構在資格審查現場完成查詢,故不作裝入資格審查文件要求。查詢網站為“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內容為第一章5.2條)。
注:1、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章。資格審查文件應裝訂成冊,紙張建議采用A4規格。上述所涉復印件應裝訂入資格審查文件中,評標結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標人。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不進入下一階段評標。
2、資格審查順序為投標文件遞交順序,資格審查所需的所有材料于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逾期不予受理。資格審查現場無法出示相應材料的,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11.2資信及商務文件編制內容和要求:詳見第五章格式。
11.3技術文件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11.3.1按招標文件第五章投標相關文件格式所列的內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投標人需對照招標文件第三章招標要求所列的內容進行承諾;
11.3.3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11.3.4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資料文件;
11.4報價文件內容: 詳見第五章格式。
11.4.1投標報價要求
▲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所附的投標報價表上寫明投標報價。投標人只允許有一個報價,采購人不接受有任何選擇性的報價。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作無效標處理。
11.4.2投標相關報價明細表填寫時應詳細注明該表列舉的費用及分項清單。
12.排版、封面
12.1排版:建議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紙張應采用白色標準A4紙,建議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進行打印或印刷。
12.2封面:用本招標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按封面要求簽字或蓋章。
13.投標有效期
▲13.1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內有效。
14.投標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4.1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每套投標文件須清楚的標明“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報價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14.2投標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4.3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投標概不接受。
四 保證金
15. 履約保證金的退還: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五 投標文件的包裝、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6.1投標文件按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報價文件四部分獨立密封包裝(注:各部分的正本與副本包裝在同一個密封袋內)。為方便開標,投標人應將開標一覽表單獨密封后與報價文件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標明“開標一覽表”字樣,該信封須與報價文件一起密封。
16.2投標文件封面及外包裝封面要求:
16.2.1按招標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
16.3 投標文件統一左側裝訂,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裝訂。
16.4超過截止時間送達或未按規定簽字、蓋章、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由投標人標記錯誤造成投標文件被誤投或提前拆封的風險由投標人承擔。
16.5 對以下不符合密封、包裝要求的投標文件由現場工作人員退還投標人:
16.5.1 未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的;
16.5.2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的份數提交的投標文件;
16.5.3 投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資信及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報價文件出現包裝混裝。
17.投標文件的提交
▲17.1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17.2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做好投標文件簽收手續,明確投標文件的提交時間、投標文件的份數、提交人等信息。
18.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密封、標記和提交。
▲18.3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
18.4投標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錯漏處,須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五 開標和評審
19.開標
19.1采購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開標。開標時所有投標人應到場,如投標人不派代表參加開標會的,事后不得對采購相關人員、開標過程和開標結果提出異議。
19.2開標會由采購代理機構主持,主持人介紹標前基本情況、宣布投標人名單,宣布開標日程安排及評審期間的有關事項,公布開標會參與人員名單,要求投標人書面提出其中是否有應當回避的人員。
投標人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
19.3投標文件經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經投標人確認無誤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按投標文件遞交的先后順序開啟投標文件(報價文件除外)。
19.3.1 投標文件正、副份數不符合要求的,當場退還投標人;
19.3.2 因投標文件份數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標人不足三家的,按相關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19.4 唱標
19.4.1 采購代理機構宣布招標文件規定的需要宣布的內容。
19.4.2 采購代理機構做好開標記錄。投標人代表對開標記錄進行當場校驗核對,并簽字確認。投標人代表未到場簽字確認或者拒絕簽字確認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不影響評審過程,但有可能影響投標人誠信。
19.5 開標會議結束。
20. 資格審查
20.1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按資格要求和資格審查文件要求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及記錄。并當場告知審查結果。
20.2 經資格審查后合格的投標人不足三家的,不得進入評審,并按相關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21. 評審流程
21.1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將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組建評標委員會,其成員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和采購人代表組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詢標、評價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21.1.1符合性審查
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從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通過符合性審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按相關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21.1.2 技術文件評審
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各投標人的技術文件進行獨立評審。對各投標文件進行比較和必要的澄清。
21.1.3 資信及商務文件評審
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各投標人的資信及商務文件進行評審,對客觀分應統一意見后統一給分。
21.2.4 報價文件評審
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各投標人的報價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必要時可要求投標人對其報價做出澄清、說明。
22. 投標文件的澄清
22.1 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2.2 報價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修正:
(1)報價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報價明細表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2)報價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5)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順序修正;
(6)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7)修正錯誤的的投標報價,經投標人的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同意簽字確認后產生約束力。調整后的投標報價對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若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標報價,則其投標將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23. 對投標文件的比較和評估
23.1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對符合性審查合格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澄清答復內容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并按照平等、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和評分。
23.2 相同品牌的產品認定
23.2.1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一產品采購項目,多家投標人提供的產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多家投標人提供的核心產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招標文件未規定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標人認定后,造成項目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的,項目應予以廢標處理。
24. 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審成員簽字的原始評審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評標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人,評審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確認提交。
25. 保密和評審過程的監控
25.1 自開標時間起至中標結果公告發布時間止,凡屬于審查、澄清、評估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且與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標人或與上述評審過程無關的人員透露。
25.2 本項目開標、評審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監控,投標人在開標、評審過程中所進行的試圖影響評審結果的不公正行為或授予合同決定的過程施加影響的企圖和行為,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六 投標無效的情形
26. 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投標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標將被拒絕,投標文件無效:
26.1 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投標。
26.2 投標人沒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投標文件的。
26.3 未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簽署、蓋章的。
26.4 投標文件無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的。
26.5開啟投標文件后,投標文件無法區分正、副本的。
26.6 開啟投標文件后,投標文件份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26.7不具備招標文件規定資格要求的。
26.8 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26.9 評標委員會評定有實質上“▲”條款的負偏離的。
26.10投標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款的。
26.11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
26.12招標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標人給予贈品、回扣或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的。
26.13投標報價存在漏項或報價數量少于采購要求的。
26.14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26.15 投標人已明知采購期間或之后企業將發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產品將停產、淘汰,或必須有償使用專供的備品備件和試劑耗材的,及其他應當告知采購人可能影響采購項目實施或損害采購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標文件中予以特別說明的。
26.16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26.17在招標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不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與采購人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26.18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投標文件無效情形。
七 法律責任
27.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政府采購項目中標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7.1 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27.2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27.3 與采購人、其他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27.4 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27.5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27.6 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投標人有前款27.1至27.5項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
28.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28.1 向評標委員會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28.2 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8.3 未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28.4 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
28.5 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28.6 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采購合同。
投標人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無效。評審階段資格發生變化,投標人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通知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處以采購金額5‰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中標無效。
29. 投標人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投標人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30.1投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投標人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
30.2 投標人按照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30.3 投標人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30.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30.5 投標人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投標人中標、成交;
30.6 投標人之間商定部分投標人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中標、成交;
30.7投標人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投標人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標人的其他串通行為;
30.8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30.9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30.10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30.11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30.12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八 澄清、修改發布媒體
31.1針對潛在投標人提出的詢問,采購代理機構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投標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將澄清或修改內容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上予以公布,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更正公告等內容,采購代理機構不再一一通知。
31.2投標人提出的詢問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投標人應向采購人提出。
九 質疑
32.1投標人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各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32.2質疑的主要內容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94號令)規定以及浙江省和麗水市相關文件的規定。質疑內容涉及保密事項,質疑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信息來源或有效證據。
32.3質疑投標人可直接提交、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質疑書(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可不予接受、答復。
32.3.1郵寄方式送達質疑書的,以采購代理機構實際收到郵件之日作為收到質疑的日期。
32.3.2傳真方式送達質疑書的,質疑投標人應當取得采購代理機構確認收到傳真的意見,并及時將質疑書原件送達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以實際收到原件之日作為收到質疑的日期。
32.3.3在質疑期限屆滿前,質疑書已經郵寄或傳真成功的,質疑不視為過期。
32.4質疑投標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中有外文資料的,應將與質疑相關的外文資料完整、客觀、真實地翻譯為中文,并注明翻譯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
32.5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質疑投標人的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答復質疑投標人。
32.6質疑投標人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質疑的,采購代理機構報告同級財政部門,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十 投訴
33.質疑投標人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書面向監督部門投訴。
十一 授予合同
34. 中標結果公告及中標通知書
34.1 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上發布中標結果公告。中標結果公告內容不包括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34.2發布中標公告的同時,采購代理機構向中標人書面發出中標通知書。
35.授予合同時變更數量的權力
35.1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經同級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直接與中標人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需交由同級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但所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36.簽訂合同
36.1中標人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與采購人簽定合同。
36.2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6.3中標人不遵守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要約條款及所作的承諾,擅自修改報價或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借故拖延、拒簽合同者,采購人有權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資格。
按有關法律法規中標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36.4詢問或者質疑事項可能影響中標結果的,采購人應當暫停簽訂合同,已經簽訂合同的,應當中止履行合同。(中標結果的質疑期為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
36.5如中標人在履約期間未履行有關義務或項目未驗收通過的,采購人將延期退還中標人履約保證金,直到中標人正常履行有關義務止。
36.6采購人應當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十二 驗收
37. 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投標人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37.1本項目采購人可邀請其他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核對,參與驗收、核對的內容為中標產品的技術指標、規格型號、質保服務、承諾等內容,是否和招標文件、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內容相符合。
37.2其他投標人在項目中標結果公告前將參與驗收的人員名單、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告知采購人。采購人在驗收二日前告知其參加驗收的具體時間和地址。參加驗收工作的人員,應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37.3其他投標人應遵守誠實信用、實事求是的原則,在驗收期間積極配合采購人組織的驗收工作,不得影響或阻擾驗收工作的正常進行。參與驗收的一切費用,原則上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十三 政府采購政策
38. 關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規定
38.1 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有關規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所稱中小企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下同)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
38.2 根據《轉發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采監〔2012〕11號)的有關規定,參加浙江省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投標人,應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供應商網上注冊登記和誠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財采監〔2010〕8號)的要求,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申請注冊加入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已注冊入庫且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下同)條件的,在參加浙江省政府采購活動時可享受《暫行辦法》規定的優惠政策。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中小企業可以在成為中標(成交)候選投標人后再申請注冊入庫。
38.3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要求,對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企業的產品價格給予 6% 扣除。
39.節能產品的相關證明:投標產品列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節能產品品目清單的,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40.環境標志產品的相關證明:投標產品列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的,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十四 其他事項
41. 解釋權
41.1本招標文件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編制的,解釋權屬采購代理機構。
42. 采購代理機構對決標結果不負責解釋。
43. 采購代理服務費: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服務費,費用按伍仟元計取,中標人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
第三章 采購需求
一、項目內容
1.1建設背景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機關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促進信息和資源共享。2016年我省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把建設數字政府作為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工作。機關事務工作是政府自身建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高機關事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是政府高效運行的重要保障。在深化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大環境下,推進機關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從而提高服務保障能力,是推動機關事務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黨政機關和發展大局的必然要求。
1.2建設的必要性
近年來,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立足現有條件,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推進信息化建設,根據當前機關事務服務保障的新需求,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利用最新的信息技術和資源,先后建成使用了部分業務應用系統,原一卡通系統與陽光廚房設備已無法滿足食堂各方面管理的提升。
綜上所述,升級現有機關食堂一卡通系統和陽光廚房能有效提升機關事務服務管理工作的水平,對標準統一具有推進作用,項目的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和較強的必要性。
1.3建設依據和原則
建設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8〕48號)
《浙江省數字化轉型標準化建設方案》(2018—2020年)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麗水市部門間“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18〕59號)
《2020年麗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實施方案》(麗政辦〔2020〕17號)
《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000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2-92
《安全防范工程費用概預算編制辦法》GA/T70-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與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統通用圖形符號》GA/T74-94
《消費部門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GBJ116-88
《工業、企業通信設計規定》GBJ42-81
《防盜報警器通用技術條件》GB12663-90
《中國金融集成電路(IC)卡規范》(PBOC2.0)
《全國銀行IC卡密鑰管理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次修訂版)
原則:硬件首先考慮使用麗水市政務網已有資源。采用統一規范的數據和接口標準,以利于系統的升級和維護。設計時充分考慮將來功能擴展和與對后勤其他系統的支持。系統設計應具有規范性、先進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開放性,注重實用、科學、經濟及合理性。
二、建設內容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一:一卡通系統升級改造 | |||
1 | 一卡通基礎服務平臺(標準版) | 套 | 1 |
2 | 聚合支付平臺軟件 | 套 | 1 |
3 | 繳費管理平臺軟件 | 套 | 1 |
4 | 人臉服務平臺 | 套 | 1 |
5 | 易付終端 | 臺 | 4 |
6 | 人臉識別終端支撐桿 | 套 | 4 |
7 | 智通終端 | 臺 | 4 |
8 | 人臉自助采集機 | 臺 | 1 |
9 | 安裝施工 | 項 | 1 |
二:陽光廚房升級改造 | |||
1 | 防油污筒機 | 臺 | 4 |
2 | 智能半球 | 臺 | 4 |
3 | 8口非網管型交換機 | 臺 | 4 |
4 | 16口非網管型交換機 | 臺 | 1 |
5 | 六類網線 | 套 | 1 |
6 | 電源線 | ||
7 | 輔材 | ||
8 | 套管 | ||
9 | 控制終端 | 臺 | 1 |
三:電子商城 | |||
1 | 商品展示 | 套 | 1 |
2 | 商品預定 | ||
3 | 下單結算 | ||
4 | 確認提貨 | ||
5 | 超時返還 | ||
6 | 評價管理 |
三、一卡通系統升級改造
麗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現使用的一卡通系統無法滿足實際需求,需對現一卡通系統升級改造,實現就餐卡線上充值、查詢、掛失、在刷卡的基礎上增加掃碼支付和人臉識別支付等功能。
一卡通系統網絡基于政務網及云資源進行升級改造,主要通訊網絡由兩層組成:設備控制網和管理信息網。設備控制網是指設備接入服務器和應用接入服務器與以太網設備(終端設備或通信控制器)和管理工作站之間通過TCP/IP通信,通信控制器通過RS485與485終端設備通訊或通過無線局域網與無線設備通信,管理和控制硬件設備的數據通訊網絡;管理信息網是指設備接入服務器和應用接入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之間的數據訪問等基于TCP/IP的局域網絡。
對一卡通前端配管中心升級,升級完成后支持刷卡、電子虛擬卡、人臉識別支付,支付身份識別、清分清算、消息處理,支付浙政釘、微信充值和查詢,支持個性化表格導入批量補助、帳戶分類消費直接補助。
消費補助內容為:A,B,A類賬戶就餐消費時,可以根據早餐消費的金額進行補助(如消費0.5元補0.5元),最高補助金額為1元,中晚餐最高補助金額為3元,直接返還到就餐卡上,并實現實時查看消費及補貼記錄。B類用戶就餐消費時按照20%的上浮扣款)、報表管理等。一卡通充值中心及機關食堂的賬務各類報表按月報、季報、年報導出。
3.1線上充值、查詢升級
一卡通系統與浙政釘、微信對接,實現線上充值、掃碼付、查詢等功能。
(1)線上充值:點擊“卡充值”,已綁卡的用戶,直接輸入充值金額即可,無需再次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
(2)余額查詢 :通過浙政釘、微信線上查詢余額。
(3)明細查詢:可以通過浙政釘、微信線上查詢明細。
3.2結算臺升級改造
對食堂現有的4臺智能結算臺進行升級改造,改造完成后,支持卡、碼、臉支付。同時新增人臉自助采集一體機實現人臉的自助采集。新增設備如下:
(1)易付終端
(2)智通終端
(3)人臉自助采集一體機
3.3一卡通升級參數如下:
一卡通基礎服務平臺(標準版)
?▲投標人須出具跟原一卡通系統無縫對接承諾函。
指標名稱 | 指標參數 |
系統容量 | 持卡人賬戶容量:5萬,可擴充至10萬 黑名單容量:≥10萬 允許多園區數量:≥32個 持卡人部門級數:≥6級 持卡人身份(持卡人卡片類型)數量:128種 商戶部門級數:≥6級 商戶數量:65535個/使用單位 子系統接入數量:≥1024個 流水保留天數:不限,可根據用戶要求定時截取 |
處理能力 | 系統工作特征:7×24小時全天候實時 通訊管理模式:自適應設備接入、應用接入和設備管理 交易處理方式:聯網為主,必要時可脫網使用 交易處理能力:≥10000筆/分 聯網并發處理能力:≥128臺/秒 讀寫卡時間:800ms以內 POS傳輸數據出錯率,重傳率:萬分之二以內 |
系統平臺 | 數據中心主機操作系統:UNIX、Linux 、Windows Server系列 中心數據庫:Oracle、MS SQL Server、MySQL可選 數據庫安全:支持雙服務器+磁盤陣列+磁帶機備份 應用服務器平臺:UNIX、Linux、Windows Server,JDK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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