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浙江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0-16 |
標題 | 臨海市崇文學校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施工招標公告[臨建招備[2020]216號] |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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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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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建設工程
招 標 文 件
備案登記號:臨建招備[2020]216號
招標工程:臨海市崇文學校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招 標 人:臨海市大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聯系人:謝先生 聯系電話:0576-89361752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同益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代理項目負責人:黃 燕 聯系電話:0576-85805388
招標監管機構:臨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事務中心(蓋章)
聯系電話:0576-85280098
2020年 10月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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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 2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3
第三章 評標辦法 22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73
第六章 技術要求 74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91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本工程實行網上自行招標文件及附件,詳見網上招標公告
(http://www.lhztb.gov.cn)。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 列 內 容 | ||||||||||||||||||||||||||||||||||||||||||
1.1.2 | 招標人 | 名 稱:臨海市大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柏葉中路650 聯系人:謝先生 電 話:0576-89361752 | ||||||||||||||||||||||||||||||||||||||||||
1.1.3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 稱:浙江同益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臨海市回浦路2號 聯系人:黃女士 電 話:0576-85805388 | ||||||||||||||||||||||||||||||||||||||||||
1.1.4 | 項目名稱 | 臨海市崇文學校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 ||||||||||||||||||||||||||||||||||||||||||
1.1.5 | 建設地點 | 大洋中路北側、悅榮府東側 | ||||||||||||||||||||||||||||||||||||||||||
1.2.1 | 資金來源及比例 | 自籌100% | ||||||||||||||||||||||||||||||||||||||||||
1.2.2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
1.3.1 | 招標范圍 | 本次為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包含本工程有關的設計(初步設計由招標人提供)、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前期服務、驗收、移交、保修等內容。 一、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規劃范圍內的方案及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及圖紙送審)(施工圖設計采用BIM模型技術)和專項設計等。其中專項設計包括室外附屬設計(不包括綠化、景觀、室外照明)、PC構件設計、海綿城市設計、幕墻設計、鋼結構設計、暖通設計、空氣能設計、泛光照明設計、標識標牌設計(車位消防車道等)、專業設備(電梯、充電樁等)系統設計、抗震支架設計、智能弱電設計、廚房設備設計等涉及本項目的專項設計以及相關的深化設計(包含上述設計及深化設計的評審費、會務費及專家費);不包括建設單位另外委托的二次裝修及變配電設計。 二、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主體范圍內的: (一)土建工程:土方工程、樁基、主體結構、鋼結構、屋面工程(包括保溫、防水、鋪裝、球場及屋頂綠化等)、屋面玻璃采光頂、門窗工程、外墻裝飾、幕墻、空調外機和空氣能熱水器等設備基礎及預埋。 (二)安裝工程:1、強電系統(其中報告廳、會議室等從配電房做到室內總配電箱)。2、弱電:穿線管預埋。3、通風系統。4、給排水。5、消防水、消防電及設備安裝。 (三)室外附屬工程:不包括綠化、景觀、室外照明。 三、總承包服務費:1、室內裝修、安裝工程(第(二)條不包含的內容)、室外綠化工程、泛光照明、室外照明等由招標人另行招標,納入總承包管理,總承包服務費按結算審核價的3%計取;2、空調、智能弱電、電梯、無負壓供水設備、充電樁、抗震支架等由招標人另行招標,納入總承包管理,總承包服務費按3%計取,結算時按上述項目結算價的20%作為基數計算總承包服務費。 四、前期工作包含:環評、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與評審、節能評估與施工圖審查,白蟻防治、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面積預測、至施工許可證辦理、日照分析費等前期相關報批及評審工作和費用(包含上述內容涉及的評審費、公務費、專家費等)。(涉及政府收費,依據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約定由招標人支付的,不在此列)。 五、除以上范圍外本項目不包括: 建筑安裝部分:二次裝修(報告廳、會議室、閱覽室、圖書室、錄播教室)、室內空調系統、弱電智能化系統、空氣源熱泵、變配電工程、綠化工程、室外照明、燃氣場地費、電梯、充電樁、廚房設備、無負壓供水設備、交通標志標線系統、標識系統(含門牌費);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建設管理其他費、工程監理費、建設用地費、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費、工程勘測費、除合同約定總承包單位設計范圍外的設計費、安全勞動衛生評價費、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人防異地工程建設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高可靠性供電費及防雷測試費、消防檢測費、氡氣檢測費、空氣檢測及治理費、自來水檢測費、地質災害評價費、規劃放樣費、檔案管理費、水土保持監測及竣工驗收費、預備費。 六、驗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的驗收、移交、備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服務等。 | ||||||||||||||||||||||||||||||||||||||||||
1.3.2 | 計劃工期 | 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600日歷天完成。 | ||||||||||||||||||||||||||||||||||||||||||
1.3.3 | 質量標準 |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規范要求,設計深度達到《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版)》標準,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核批準。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及省市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現行規范及設計要求,達到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綠色建筑等級:達到二星標準 4、裝配式構件的裝配率≧60%,且裝配式設計文件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文件規定,PC構件的設計方案通過相關部門組織論證。 5、BIM模型成果應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統一標準》(DB33/T1154-2008)及其它相關標準。 | ||||||||||||||||||||||||||||||||||||||||||
1.4.1 |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 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①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之一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如為聯合體投標,須注冊在聯合體牽頭人單位); 項目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如聯合體投標,注冊在聯合體牽頭人單位); 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如聯合體投標,須注冊在設計投標人單位)。 其中:項目總負責人與項目施工負責人可以兼任;項目總負責人(或項目施工負責人)與項目設計負責人不得兼任。 | ||||||||||||||||||||||||||||||||||||||||||
1.4.4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2、聯合體單位投標時須提供聯合體投標協議,聯合體協議書的牽頭人須符合1.4.1投標人資質①要求; 3、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4、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投標。 | ||||||||||||||||||||||||||||||||||||||||||
1.9.1 | 踏勘 | 投標人自行踏勘,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 ||||||||||||||||||||||||||||||||||||||||||
1.10 |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
1.11 | 招標人規定由分包人承擔的工作 | 設計:不允許 施工:允許,分包內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將工程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其他單位。 如需分包,分包單位的選擇必須經過招標人書面認可。否則視為承包人違約,其已完成的設計或工程,發包人有權不予認可,承包人同時承擔恢復和重建(或重新設計)的工作,恢復和重建(或重新設計)的工作不予以支付費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分包人的資格能力應與其分包工程的標準和規模相適應。 | ||||||||||||||||||||||||||||||||||||||||||
1.12 | 偏離 | 允許。偏離幅度要求不增加招標人的責任或免除投標人的責任。 |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資料 | 1)電子招標文件; | ||||||||||||||||||||||||||||||||||||||||||
2.2.2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0年 11 月 6 日 9 時 30 分止 | ||||||||||||||||||||||||||||||||||||||||||
3.1 | 投標文件組成 | 投標文件由電子投標文件和紙質投標文件兩部分組成。 一、電子投標文件僅由商務標、資信標二部分組成。(技術標無需提供電子投標文件,如電子投標文件中有技術標內容作無效標處理) 1、商務標包括: (1) 投標函(附件一); (2) 投標報價匯總表(附件二)。 2、資信標包括: (1)聯合體協議書(附件三,如聯合體投標的提供); (2)臺州市建設工程投標人資信分自查表(附件五) (3)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簡歷表(附件六); (4)臨海市建設工程投標人資格自查表(附件七); (5)臨海市建設工程投標項目總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資格自查表(附件八); (6)臨海市建設工程投標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自查表(附件九); (7)擬派施工項目組人員名單(附件十); (8)項目總負責人及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建項目承諾書(附件十一); (9)證書材料: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上的有關內容均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查詢網址:www.mohurd.gov.cn/ docmaap中查詢結果為準。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的設計資質證書復印件 《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復印件(僅指浙江省省外企業,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項目總負責人的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書復印件。若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同意的建設領域從業人員有關證書電子化試點的省、市,可只提供電子證書復印件或網頁截圖;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復印件。若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同意的建設領域從業人員有關證書電子化試點的省、市,可只提供電子證書復印件或網頁截圖;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書復印件和“三類人員”B類證書復印件。若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同意的建設領域從業人員有關證書電子化試點的省、市,可只提供電子證書復印件或網頁截圖; 法定代表人、項目總負責人、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評標辦法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紙質投標文件由技術標組成。 1、技術標包括:項目設計方案文本和項目實施方案文本 A.設計方案包括: 初步設計方案優化; 樁基施工圖; 工程經濟分析及控制措施; B.實施方案包括: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 設備采購方案; 分包管理方案; 重點難點解決方案; 三、本項目開始運行電子招投標,電子投標文件須通過寧波杰瑞開發的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中心網站http://183.131.114.214:8001/down/down.htm中,寧波杰瑞技術支持:聯系方式18067100830,QQ505746666); 通過該軟件直接網上上傳電子投標文件,并在截標后30分鐘內解密,解密失敗作無效標處理(若由于網絡或停電等原因無法打開全部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時,經交易中心、監管人員認定后項目延期評審)。 電子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需要簽字蓋章的均加蓋電子簽章。 資料不全(模糊不清者視為不全),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無資格進入下階段評審。 | ||||||||||||||||||||||||||||||||||||||||||
3.2.4 | 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 | (1)招標控制價及最高投標限價詳見下表:
注:1、前期服務費即招標范圍中前期工作包含的所有工作和費用(涉及政府收費的,依據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約定由發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 2、建安工程費包括主體工程范圍內的所有費用總和: (1)土建工程:土方工程、樁基、主體結構、鋼結構、屋面工程(包括保溫、防水、鋪裝、球場及屋頂綠化等)、屋面玻璃采光頂、門窗工程、外墻裝飾、幕墻、空調外機和空氣能熱水器等設備基礎及預埋。 (2)安裝工程:1、強電系統(其中報告廳、會議室等從配電房做到室內總配電箱)。2、弱電:穿線管預埋。3、通風系統。4、給排水。5、消防水、消防電及設備安裝。 3、上述建安工程費為暫估值,在實施中根據經審核的最終施工圖預算和結算率進行調整。 4、工程保險費:指本項目工程一切險,收益人為招標人,暫按費率0.15%、基數為建安工程費招標控制價,在實際投保中如費率超過0.15%,超過部分不予追加,如費率低于0.15%,則按實際費率計算。 5、設計費及前期費根據上表金額固定,不參與競爭,不再調整。如投標人認定該費用不足,可自行在建安費的下浮額度中考慮。 6、投標人投標最終總報價及分項投標報價均不得超過相應的最高投標限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 ||||||||||||||||||||||||||||||||||||||||||
3.3.1 | 投標有效期 | 90 日歷天(自投標截止日起計算) | ||||||||||||||||||||||||||||||||||||||||||
3.4.1 | 投標保證金 | 1、擔保金額:50萬元。 2、擔保形式:網上銀行轉賬、電匯、匯票或工程保函。 (1)網上銀行轉賬、電匯、匯票(須為在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注冊的本單位銀行基本賬戶匯出) 收款單位: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浙江臨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歌支行 銀行帳號:201000102293922000001 銀行地址: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聯系電話:0576--85280673 (2)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指銀行保函、保險機構保證保險保單和融資擔保公司保函。 ②工程保函原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 提交地點: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號開標室 接收人:黃 燕????接收人聯系方式:15267630101 ③工程保函受益人: ???????(招標人名稱) 工程保函投保人: ????????(投標人名稱) ④若招標文件允許聯合體投標且投標人以聯合體身份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交工程保函。 3、溫馨提示:投標人應當優先選擇信譽良好且能同時提供各類工程保函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或融資擔保公司。(具體要求詳見【臨公管辦(2020)3號】轉發臺州市公管辦《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行投標保證金保函(保單)》的通知) 注:電匯、轉賬、匯票等通過投標人在中心網站上注冊的銀行基本賬戶繳入中心的保證金。 | ||||||||||||||||||||||||||||||||||||||||||
3.5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 不允許 | ||||||||||||||||||||||||||||||||||||||||||
3.6.1 | 投標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 1、投標文件格式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 2、投標文件的文字說明和文字標注均須采用中文。 3、設計圖紙和文本文件必須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齊全、準確。 4、投標文件的技術標(含技術標電子文件)采用暗標形式,除樣本外不得出現投標人圖簽或個人署名,不得出現任何影射或能推斷出投標人的標記、文字或話語內容。 5、技術標封面制作:必須采用A3幅面、白色、無字的封面。其中1份為樣本,封面參照附件格式需標有投標人名稱。 6、技術標文件電子版:單獨U盤,建議采用PDF格式。 | ||||||||||||||||||||||||||||||||||||||||||
3.6.3 | 簽署和蓋章 | 如聯合體投標:投標文件中的簽署和蓋章頁(除聯合體協議書和誠信投標承諾書外)可以只填寫聯合體牽頭人單位名稱或填寫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名稱。投標人均可以選擇牽頭人蓋章、簽字或聯合體各方共同蓋章、簽字。 | ||||||||||||||||||||||||||||||||||||||||||
3.6.4 | 投標文件份數 | 1、商務標:正本1份(中標人在中標后須提供副本5份) 2、資信標:正本1份(中標人在中標后須提供副本5份) 3、技術標: (1)文本:8份,其中一份為樣本(包含設計方案及實施方案) (2)技術標文件U盤:1份; 注:中標人在中標后須提供所有投標資料電子文檔一份。 | ||||||||||||||||||||||||||||||||||||||||||
4.1.2 | 投標文件密封 及裝訂 | 紙質投標文件的資信標(原件單獨密封)、技術標和商務標必須采取分別單獨密封。技術標文件U盤可以單獨密封或密封在技術標中。 | ||||||||||||||||||||||||||||||||||||||||||
4.2.2 |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 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 號開標室 | ||||||||||||||||||||||||||||||||||||||||||
4.2.3 |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否,除原件外。 | ||||||||||||||||||||||||||||||||||||||||||
4.2.5 | 投標文件 遞交要求 | 1、投標人提交《臨海市建設工程誠信投標承諾書》(投標文件格式附件四)(如聯合體投標,誠信投標承諾書需聯合體各成員蓋章); 2、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牽頭人)下列人員經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確認身份后再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會議: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出具本工程授權委托書原件,參考格式見附件)(須出具第二代身份證,第一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等均無效)必須參加開標會議。 電子投標文件直接網上上傳、上傳時間為開標前5天至投標截止時間,并在截標后30分鐘內解密;紙質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現場提交。 如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由聯合體的牽頭人遞交和上傳投標文件。 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簽收。 | ||||||||||||||||||||||||||||||||||||||||||
5.1 | 開標時間和地點 | 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開標地點:同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 ||||||||||||||||||||||||||||||||||||||||||
5.2 | 開標程序 | 1、密封情況檢查: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檢查并簽字確認; 2、開標順序:先開資信標,再開技術標,待資信標和技術標評審結果公布后,再開商務標。 資信標和商務標采用電子投標文件評審,技術標采用紙質評審。 投標人對密封情況、人員到場情況和開標有異議的,應該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 ||||||||||||||||||||||||||||||||||||||||||
7.2.2 | 工程擔保 | 中標人按中標金額的2%提交履約擔保。 履約擔保形式: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或保險公司保函和現金,如不能及時辦理工程保函的則采用現金,現金遞交招標人。 | ||||||||||||||||||||||||||||||||||||||||||
10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0.1 | 投標人澄清、說明、補正或開、評標活動中需投標人應響應時間的規定 | 時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接到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時起30分鐘內到達開標現場,予以書面確認或澄清或要求投標人到場響應的其它事宜,否則視為不予回復或確認或響應,評標委員會有權拒絕該投標文件。投標人通訊不暢通,導致不能及時聯系的,視作投標人不予回復或確認或響應。 | ||||||||||||||||||||||||||||||||||||||||||
10.2 | 方案補償費 | 總得分第1名的投標人不補償。總得分第2名的投標人補償人民幣10萬元,總得分第3名的投標人補償人民幣5萬元。補償費在中標通知書發放后到招標人處憑發票領取。 | ||||||||||||||||||||||||||||||||||||||||||
10.3 | 其他 | 1、投標人保證本項投標文件及資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若投標人使用他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投標人應注明所涉及的費用承擔人。 3、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方案設計成果及其設計理念在本項目的使用權歸招標人所有(包括無效標方案)。 4、招標人有權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實際情況對中標方案進行調整,有權采用未中標方案的部分設計內容或理念。 5、招標人有權通過傳媒或其它形式介紹、展示或評價設計方案。 | ||||||||||||||||||||||||||||||||||||||||||
10.4 | 電子投標文件的上傳 | 電子投標文件直接網上上傳,上傳時間為開標前5天至投標截止時間,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 ||||||||||||||||||||||||||||||||||||||||||
10.5 | 電子投標文件解密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后,30分鐘內對電子投標文件進行解密,(解密時需攜帶CA鎖,解密工作也可由投標單位自行操作),所有投標文件解密成功后即可開標。如未在要求時間內解密成功,其投標文件不予開啟。 | ||||||||||||||||||||||||||||||||||||||||||
10.6 | 備注 | 在合同簽訂之后15天內辦理完成樁基先行許可證。 | ||||||||||||||||||||||||||||||||||||||||||
10.7 | 潛在投標人未在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辦理注冊驗證的,應先申辦注冊驗證手續,具體辦理要求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183.131.114.214:8001/ztb/login.aspx)的“會員管理” | |||||||||||||||||||||||||||||||||||||||||||
10.8 | 本項目為全過程電子招投標,潛在投標人須辦理CA數字證書,且CA數字證書須與臨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中各自公司綁定,否則無法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CA數字證書辦理詳見中心網站辦事指南“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通知”,或者聯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0878-198,服務企業QQ:4000878198 ,服務QQ:2330352291、2629667924。 | |||||||||||||||||||||||||||||||||||||||||||
10.9 | 本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須通過寧波杰瑞開發的“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可在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的“會員管理”中。 (http://183.131.114.214:8001/down/down.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寧波杰瑞技術支持:18067100830。 | |||||||||||||||||||||||||||||||||||||||||||
10.10 | 注:本項目無需報名,潛在投標人自行在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行招標文件。 溫馨提示:1、2018年1月1日起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全面停止IC辦理與使用,采用在臨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后臺注冊的交易員的身份證辦理各項交易手續。 |
1. 總則
1.1 工程概況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招標工程進行招標。
1.1.2 本招標工程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 本招標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 本招標工程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 本招標工程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6本招標工程建設規模: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本招標工程的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 本招標工程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 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和質量要求
1.3.1 本招標工程的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本招標工程的工期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 本招標工程的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招標工程的資質、資格和其他等要求。
(1)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項目總負責人、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資格: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項目總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建項目要求:
項目總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承接項目按照《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08]48號)第九條執行,同時在本工程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工程項目未通過竣工(交工)驗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驗收記錄為準),項目負責人不得參加投標。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原承接的項目與本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并須提供經工程所在地建設(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停工的書面證明原件)。
3)合同約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交工)報告時間已超過120天(含),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項目的(并須提供經工程所在地建設(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原件和竣工(交工)報告原件)。
如發生以上情形,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將有關書面證明材料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截止日后提供的證明材料視為瞞報、漏報,將不予認可。
項目總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原承接項目的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示、中標通知書、合同、施工許可證、現場公告牌、管理部門的網站或文件中載明擔任項目負責人崗位的,均視為已承接該項目。
1.4.2項目總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是其他單位的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標資格不受影響)。
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工程的監理人;
(3)為本工程的代建人;
(4)為本工程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5)與本工程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工程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工程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被責令停業的;
(9)被暫?;蛉∠稑速Y格的;
(10)根據《關于在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實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的通知》(臺建規[2010]219號)規定,投標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由投標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賄犯罪記錄日期以法院判決生效日期為準);
(11)浙江省外企業《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銷的。
1.4.4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第1.4.2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1.5 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踏勘現場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工程現場。
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1.9.3 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9.5 招標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關參考資料,投標人應對上述資料的解釋、推論和應用負責,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承擔任何責任。
1.9.6招標人提供的基礎資料不足的部分,由投標人自行對地形地貌、氣候條件、水文條件、地質條件、周邊資源條件等組織調查。
1.10 投標預備會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
1.11 分包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工程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
1.12 偏離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
2. 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報價要求;
(6)發包人要求;
(7)投標文件格式;
(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
除上款內容外,招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發布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內容,均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招標人和投標人起約束作用,投標人應經常瀏覽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
投標人通過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自行的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相關附件。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后,應仔細檢查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殘缺等問題應自招標文件發布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3日內向招標人提出,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投標人自己承擔。投標人應同時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并根據有關條款規定,該投標有可能被拒絕。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自招標文件發布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3日內,以無記名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的答復將發布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的任何工作人員對投標人所作的任何口頭解釋、介紹、答復,只能供投標人參考,對招標人無任何約束力。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發布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3. 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文件的組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 投標報價
3.2.1招標控制價:投標人應按前附表第3.2.1條和第五章“報價要求”的要求投標。
3.2.2 投標人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
3.3 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擔保。
3.4 投標擔保
3.4.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遞交投標擔保。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擔保的,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投標而予以拒絕。
3.4.3投標擔保按以下方式退還:
(1)未中標人在中標公告發布后可退回;
(2)中標人在繳納履約保證金和簽訂合同后退回。
3.4.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標人對投標人的投標擔保按下列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1)投標人違反《臨海市建設工程誠信投標承諾書》第一、二條承諾內容,在評標過程中經評標委員會發現并以無效標處理的,對其投標擔??偨痤~的10%~20%不予退還;在評標結束后被查實的,對其投標擔??偨痤~的30%~40%不予退還;涉及中標候選人的,對其投標擔??偨痤~的50%~60%不予退還;
(2)投標人違反《臨海市建設工程誠信投標承諾書》第三、四、五條承諾內容,在評標過程中經評標委員會發現并以無效標處理的,對其投標擔??偨痤~的70%~80%不予退還;在評標結束后發現并被查實的,對其投標擔保全部不予退還;
(3)投標人放棄中標候選人或中標資格的(包括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對其投標擔保全部不予退還;對招標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報價的差額損失)超過投標擔??偨痤~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4)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文件的,對其投標擔保全部不予退還;
(5)投標人因同一行為涉及上述多種情形的,招標人按投標擔保不予退還金額高的進行處理。
3.4.5 投標人涉嫌違法違規或被投訴的,在調查處理期間,其投標擔保暫不退還,待調查處理結果明確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3.5 備選投標方案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3.6 投標文件的編制
3.6.1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進行編寫。投標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6.2 除招標文件注明外,投標人投標文件所用的紙張建議采用A4型紙,圖表可根據需要作適當擴展。
3.6.3如聯合體投標:投標文件中的簽署和蓋章頁(除聯合體協議書和誠信投標承諾書外)可以只填寫聯合體牽頭人單位名稱或填寫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名稱。投標人均可以選擇牽頭人蓋章、簽字或聯合體各方共同蓋章、簽字。
3.6.4投標文件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6.5資信標、商務標投標文件以電子投標文件為準(若由于網絡或停電等原因無法打開全部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時,經交易中心、監管人員認定后項目延期評審)。技術標以紙質為準。
4. 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應將投標文件按規定密封,并注明招標工程名稱、投標人名稱及標函名稱。密封袋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
4.1.2投標文件的密封及裝訂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 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2.4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2.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同時滿足本須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投標人上傳修改后的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進行。投標人應先撤回已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再上傳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綴名為“.加密標書”的電子投標文件,并保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 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2.2項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2 開標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并點名確認投標人是否派人到場;
(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4)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5)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確定并宣布投標文件開標順序;
(6)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項目名稱、投標擔保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質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7)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8)開標結束。
6. 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6.1.2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標前須簽署《臨海市建設工程公正評標承諾書》。
6.2 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6.3 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7. 合同授予
7.1中標候選人公示
7.1.1招標人應當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在交易場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為工作日)。公示期間,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