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江西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0-28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項目編號: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競爭性磋商文件
更正內容:原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購需求清單、技術規格及參數與要求的附、評分標準及評標辦法中“產品綜合性能第5、投標人所投油煙凈化一體機智能數字高頻高壓電源依據GB/T2423.22-2012測試標準,對“溫度變化試驗”在測試溫度為-40℃~100℃;溫度速率為10℃/min;駐留時間為30分鐘;循環次數為50次;測試結果合格的得2分;主要元器件“電源”具有多次閃絡放電保護,當過濾組件的電級連續閃絡放電,在15s內放電達(7±1)次時,設備應能保持正常工作;若15s內放電9次或以上,則在15s內放電不超過20次之前,設備應能自動停止高壓輸出,得3分;最多得6分。”更正為“5、投標人所投油煙凈化一體機智能數字高頻高壓電源依據GB/T2423.22-2012測試標準,對“溫度變化試驗”在測試溫度為-40℃~100℃;溫度速率為10℃/min;駐留時間為30分鐘;循環次數為50次;測試結果合格的得3分;主要元器件“電源”具有多次閃絡放電保護,當過濾組件的電級連續閃絡放電,在15s內放電達(7±1)次時,設備應能保持正常工作;若15s內放電9次或以上,則在15s內放電不超過20次之前,設備應能自動停止高壓輸出,得3分;最多得6分。”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水邊鎮新縣城
聯系方式:1517068820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峽江縣玉笥賓館往北20米(峽江縣辦事處)
聯系方式:0796-36706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15170688205
相關附件:磋商文件10.16.doc政府采購
競爭性磋商文件
招標編號: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
招標項目名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采購單位名稱: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章) ?
采購代理機構: 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文件編制時間: 二O二0年十月???
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競爭性磋商招標
公告
項目概況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及吉安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
項目名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87053元
最高限價: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為587053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單位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貨物名稱、規格 |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 批 | 1 | 詳見附件競爭性磋商招標文件第六章 |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30日內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合格的營業執照,符合相應的生產或經營范圍的供應商;【提供營業執照的原件或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或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執業許可證或自然人的身份證的原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開標現場展示)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項目開標前近二年內任意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月的財務報表或前三個月內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提供資信證明的,應當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許可證明材料原件);
1.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開標前近六個月其中一個月的繳稅憑證和社會保障資金憑證原件掃描件加蓋響應人公章,或國家稅務局證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會保障證明原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提供承諾函原件);
1.5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開標現場審核)
1.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或承諾函(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加蓋公章)。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采購落實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節能、環保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具體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3.2響應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具體以開標現場網上查詢為準(如為事業單位則不需提供)】
備注:響應供應商在開標時須攜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原件(如企業法人參加投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現場展示,不得密封在標書內。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10月15日12:30至 2020年10月27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地點: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政府采購網或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網上
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10月28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江西省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西銀行吉安峽江支行二樓三號開標廳)
五、開啟
時間:2020年10月28日15 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西省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西銀行吉安峽江支行二樓三號開標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內容、補遺、變更和詢價招標文件將在吉安市政府采購網和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相關網絡媒體上發布。凡領取磋商文件后,對本磋商文件必須仔細閱讀,并就此次磋商采購的相關事宜詳細咨詢,否則參與投標即被視為已經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 已繳納投標保證金的供應商,如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遞交“放棄投標函”,否則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并由監管部門沒收投標保證金;請供應商自行安排時間對施工安裝現場進行考察。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水邊鎮新縣城
聯系方式:1517068820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峽江縣玉笥賓館往北20米(峽江縣辦事處)
聯系方式:0796-36706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15170688205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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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請 5
第二章 磋商須知 6
第三章 合同條款 16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9
第五章 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20
第六章 采購需求清單、技術規格及參數與要求 34
第一章 磋商邀請
依據采購人在峽江縣采購辦備案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委托,對其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競標人前來參加競談。
一、項目內容:
1、招標編號: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
2、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3、采購內容:
采購單位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貨物名稱、規格 | 預算價 |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 批 | 1 | 詳見詢價招標文件第六章 | 587053元 |
(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為587053元人民幣,供應商報價超過者為無效報價,報價低于成本價且不能說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證明材料的為無效報價)
二、合格的競標人(詳見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第二條)
三、磋商有關事項
1、磋商地點:江西省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西銀行吉安峽江支行二樓3號開標廳)。
2、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開始磋商時間:2020年10月28日15:00。
3、定于2020年10月28日15:00(北京時間),在江西省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西銀行吉安峽江支行二樓3號開標廳)開標,屆時請供應商的法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攜帶紙質磋商響應文件等出席磋商會議。
項目業務咨詢
采購人單位: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采購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 15170688205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峽江縣玉笥賓館往北20米(峽江縣辦事處)
郵箱:2045214856@qq.com
聯系人:曾女士 電 話:0796-3670699
第二章 磋商須知
磋商須知前附表
下述具體資料是對供應商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話,應以本資料表為準。
序號 | 內 容 |
1 | 項目名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項目編號: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 |
2 | 采購人單位名稱: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經辦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15170688205 |
3 | 采購代理機構: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峽江縣玉笥賓館往北20米(峽江縣辦事處) 聯系人:曾女士 公司電話:0796-3670699 |
4 | 供應商資格:詳見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中第二條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
5 | 供應商在《磋商報價表》中作完整的報價。 |
6 | 交貸期:簽訂合同后30日內 |
7 | 交貸地點:采購人指定區域 |
8 | 磋商保證金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開戶行:江西銀行吉安峽江支行 戶名: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帳號:796900081000068 截止時間:2020年10月27日北京時間17:00前應注明“中鼎譽潤政采字[2020]峽07號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字樣,必須從投標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本單位基本帳戶轉入。 |
9 | 磋商時間2020年10月28日15:00整。 |
10 | 磋商地點: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11 |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期后60天。 |
12 | 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13 | 貨款支付方式:簽訂合同安裝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95%;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息退還。 |
14 |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即評標小組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響應供應商提供貨物的磋商報價、技術性能、服務期限、售后服務、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等進行分析評分,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
15 | 成交服務費:成交供應商應在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本項目代理服務費(不含稅),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1.5%計算。 |
16 | 特別說明:1.采購人會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控制價評審費1200元;2.中標方在項目實施或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人員、設備質量事故,或因中標企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等責任事故均由中標方負責,采購人不承擔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
一、總 則
1.適用范圍
1.1本磋商文件適用于本響應邀請中所述項目的服務采購。
2.定義
2.1“采購人”是指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2“采購代理機構”是指依法經認定資格的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3“響應供應商”系指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交磋商響應文件的響應單位。
2.4“服務”是指采購人所需的峽江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食堂廚房設備采購。
3. 響應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3.1 詳見“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中第二條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4.磋商費用
4.1不論磋商的結果如何,響應供應商應自行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磋商有關的全部費用。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二、 磋商文件
5、磋商事項說明
5.1響應供應商應認真閱讀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件、條款和規范等要求。如果沒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沒有對磋商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響應供應商自行承擔。根據有關條款規定,其響應有可能被拒絕。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單獨提供采購服務使用地的自然環境、氣候條件、公用設施等情況,響應供應商被視為熟悉上述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情況。
6、澄清與答疑
6.1任何要求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的供應商,應在磋商截止日期3天前以書面形式(加蓋響應供應商公章并注明單位名稱、聯系人及電話)送達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將在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吉安政府采購網發布澄清公告,或以書面形式向響應供應商澄清。
6.2響應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對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問的,采購代理機構將視其為同意。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規定期限內,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均可主動地或在解答響應供應商提出的澄清問題時,以補充(變更)公告的方式對磋商文件進行修改。
7.2 補充(變更)公告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政府采購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布,或以書面形式告知各響應供應商。響應供應商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瀏覽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吉安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網上公布的與本次磋商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響應供應商。修改后的內容是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并對潛在響應供應商具有約束力。
三、 磋商文件的編制
8、響應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8.1響應供應商的磋商響應文件以及響應供應商就響應的所有來往函中均應使用中文。
8.2磋商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除磋商響應文件中有特殊規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9、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制
9.1響應供應商對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制應按要求裝訂和封裝。
9.2響應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內容(包括所有的補充、修改內容),承諾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及要求。
9.3磋商響應文件必須按本文件的全部內容,包括所有的補充(變更)公告及答疑進行編制。響應供應商提供的磋商響應文件不完整,導致的結果和責任由響應供應商承擔。
10、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
10.1磋商響應文件統一格式應包括但不少于: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響應書;
(3)誠信投標(報價)承諾書;
(4)報價一覽表
(5)分項報價表
(6)技術條款偏離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其它證明材料
(9)中小企業聲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條件的不需提供)
(10)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有效證明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證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條件或不屬于監獄企業的不需提供)
(1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12)技術文件
(13)質量保證承諾書
(14)售后服務承諾書
10.2磋商響應文件應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0.3響應供應商應將磋商文件裝訂成冊,并編寫“磋商文件目錄”。
11、磋商報價
11.1磋商響應文件中的價格均以人民幣報價。報價內容包含所有與磋商文件規定服務內容相關的費用。報價包含以下內容:
①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含有關本項目所需的各項應有費用),采購代理費應含在供應商總報價中。
②成交后,磋商報價即為成交價,合同期內不再調價。響應供應商應考慮該項目的各種風險因素,確定合理的磋商報價。因響應供應商在計算磋商報價過程中報價不合理或費用計算錯誤,采購人一律不予調整,由此產生的損失及后果自負。
11.2 供應商應按照“采購項目需求”規定的服務內容、要求以及合同條款進行報價,并按《報價一覽表》 、《分項報價表》確定的格式報出總價和分項價格。響應總價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內容,否則,在評標時不予核減。響應總價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內容。否則,將在有效報價中該項內容的最高價計入其總價。
11.3響應供應商的報價須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費用。響應供應商的最終報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11.4、報價應以人民幣報價,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
12、磋商保證金
12.1響應供應商應按本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證金,具體金額及要求詳見“磋商須知前附表”。
12.2在開啟時,對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證金的響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其視為非實質響應而予以拒絕。
12.3未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12.4響應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
12.4.1響應供應商在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有效期內撤回其響應文件的;
12.4.2響應供應商未按照采購程序規定簽字確認的;
12.4.3成交供應商在公示期內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
12.4.4成交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12.4.5成交供應商未按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12.4.6成交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被磋商小組查實的;
12.4.7成交供應商拒不按照規定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的;
12.4.8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12.4.9其他被認定不予退還情形的。
13、響應有效期
13.1響應有效期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規定的磋商之日后60天。
13.2特殊情況下,在原定響應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要求響應供應商延長響應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響應供應商可以拒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這種要求,其磋商保證金將不會被沒收。但其響應在原響應有效期期滿后將不再有效。同意延長響應有效期的響應供應商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修正其磋商響應文件,而只會被要求相應地延長磋商保證金的有效期。在這種情況下,有關磋商保證金的退還和沒收的規定將在延長了的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14.磋商響應文件份數和簽署
14.1響應供應商應按照要求,提交一式肆份響應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與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4.2磋商響應文件必須按統一格式編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不接受散頁或活頁磋商響應文件。
14.3磋商響應文件必須用不褪色的藍黑和黑色墨水填寫或打印(所有紙張必須使用A4紙,宣傳材料除外)。
14.4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要求由響應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簽署或經其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并加蓋響應供應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參加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經營者)資格證明。正式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將以書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授權書”原件附在磋商響應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復印件。
14.5除響應供應商對錯處做必要修改外,磋商響應文件不得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響應供應商簽字和蓋章。
四、磋商文件遞交
15、磋商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5.1響應供應商應將磋商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并在將“正本”、“副本”統一密封在一個封裝帶內。
15.2封裝袋應寫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響應供應商名稱并于封口處加蓋騎縫章。
15.3磋商響應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或加寫標記,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16、響應截止期
在響應截止期后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
17、磋商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17.1在規定的響應截止期前,響應供應商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補充、修改或撤回其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
17.2響應供應商的補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應按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且在密封袋上標明“磋商響應文件補充”、“磋商響應文件修改”或“磋商響應文件撤回通知”字樣。
17.3在響應截止期至磋商響應文件規定的響應有效期終止日之間的這段時間內,響應供應商不能撤回磋商響應文件,否則其磋商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7.4補充、修改的內容與磋商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五、磋商與評審
18、磋商小組的組成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按有關規定通過隨機方式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3名評審專家,依法組建磋商小組。
19、磋商
19.1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磋商。響應供應商應派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或授權代表參加,參加磋商的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主持,磋商時,由采購人及響應供應商代表共同檢查磋商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可以視情況到場監督磋商情況,經當場確認無誤后當眾開啟。
19.3磋商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宣讀響應供應商名稱及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認為合適的其它內容,并做好磋商記錄。
20、響應的評價和比較
20.1磋商小組將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進行評審。
20.2評審專家獨立進行評審,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評審信息。
20.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向未成交供應商解釋未成交原因,不退還響應文件。
20.4本次采購由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交給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1、磋商響應文件的初審
初審分為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
21.1資格性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對磋商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磋商保證金等進行審查,以確定響應供應商是否具備響應資格。
21.2符合性檢查。依據磋商文件的規定,從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磋商文件的響應程度、有無計算錯誤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磋商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21.3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對不同文字文本磋商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如果響應供應商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21.4在詳細評審之前,磋商小組要審查每份磋商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磋商響應文件應該是與磋商文件要求的關鍵條款、條件和規格沒有重大偏離的磋商響應文件。
21.5實質上沒有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響應供應商不得通過修正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從而使其磋商響應文件成為實質上響應的響應。
21.6在初審時響應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實質上沒有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其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21.6.1磋商響應文件數量不足或磋商響應文件沒有正本的或磋商響應文件有兩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響應供應商未提交磋商保證金或金額不足、磋商保證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響應供應商的磋商響應文件或資格證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超出經營范圍響應的;
21.6.5磋商響應文件無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簽字的;
21.6.6響應有效期不足的;
21.6.7未按磋商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的;
21.6.8字跡模糊,辨認不清的;
21.6.9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響應供應商;
21.6.10響應供應商相互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
21.6.11屬于磋商文件中規定被視為無效響應其它條款的。
21.7磋商小組磋商后,供應商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實質上沒有響應磋商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其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21.7.1經磋商小組磋商服務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提交成果時限不能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3磋商響應文件服務要求中的響應與事實不符或虛假響應的;
22、在競爭性磋商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22.1屬于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對磋商文件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服務采購項目不足二家)的;
22.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22.3響應供應商的最終磋商報價均超過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22.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22.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滿足廢標情況的。
23、磋商響應文件的評審及澄清
23.1在磋商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響應供應商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磋商小組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取消其響應資格。
23.2評審的審查、評價和比較,響應供應商可應磋商小組的提問對其提供服務范圍、服務要求等進行簡要說明和澄清。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原則上應采用書面形式,但響應價格(校核時發現的算術錯誤除外)和其它實質性的內容不得更改。
23.3響應供應商必須保證磋商響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組對其中任何資料進一步核實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驟
(一)第一輪磋商
磋商小組按已確定的磋商順序,與單一供應商分別就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等進行磋商,并了解其報價組成情況。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磋商過程和重要磋商內容進行記錄,磋商小組召集人和響應供應商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2磋商文件修正
(3第一輪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進行合議。根據第一輪磋商掌握的情況,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確定采購內容的具體要求,優化采購方案,并經磋商小組簽字。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通知響應供應商集中,磋商小組強調調整后的采購要求,將磋商文件的修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響應供應商,給響應供應商提供較充分的修正時間。
響應供應商根據第一輪磋商情況和磋商文件修改書面通知,對原磋商響應文件進行修正,并在規定時間內將修正文件由供應商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組。逾時不交的,視同放棄磋商。修正文件與磋商響應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輪磋商
磋商小組就修正后的磋商響應文件與響應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磋商過程和磋商內容進行記錄,磋商小組召集人和響應供應商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并按(四)最終報價的要求,進行最終報價,磋商小組按磋商文件設定的方法和標準確定成交供應商。
第二輪磋商磋商小組未能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對磋商文件修正后進行第三輪磋商。第三輪磋商為最終的磋商。
(四)最終磋商(二次響應)
最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項目的服務要求的,所有響應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作最終響應(二次響應)遞交磋商小組;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項目的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所有響應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作最終響應(二次響應)遞交磋商小組。在提交最終響應(二次響應)前,響應供應商可以根據磋商情況退出磋商。磋商小組按評審標準,得分從高到低排序,推薦成交供應商順序,形成評審報告。
所有響應供應商的最終響應未超過政府采購預算不足三家(服務采購項目不足二家),磋商活動終止;終止后,采購人調整項目需求后重新組織采購。或采購人調整采購預算采取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應當在再次采購活動開始前經采購人的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磋商過程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記錄,并存檔備查。
25、評審辦法
25.1本次磋商采用綜合評分法,在滿足磋商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最終評審總得分最高的磋商響應供應商作為第一推薦成交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25.2磋商小組認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最終響應(二次響應)或者最終響應(二次響應)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6、評分標準
(見附件)
27、資格預審
本項目進行資格后審。
28、確定成交供應商
28.1磋商小組依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程序、標準,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提出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提交給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依據磋商小組提供的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及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確定成交供應商名單。
28.2采購人確定成交人供應商名單后,成交結果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政府采購網和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公示1個工作日。
29、響應供應商詢問和質疑
29.1響應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競爭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競爭性磋商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前以書面送達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逾期不再受理。
29.2響應供應商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前以書面送達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逾期不再受理。
29.3響應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送達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響應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9.5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詢問函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回復。質疑供應商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不滿意或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答復,質疑供應商可在答復期滿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向所屬地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投訴。
29.6質疑書應當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響應供應商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響應供應商單位公章。質疑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29.6.1質疑人和被質疑人的名稱,質疑人的地址、電話等;
29.6.2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證明材料;
29.6.3提起質疑的日期
29.7響應供應商的質疑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答復。
六、合同授予
30、成交通知書
30.1采購人在確定成交供應商2個工作日內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政府采購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告成交結果,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
30.2 《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30.3成交供應商在收到采購代理機構的成交通知書后三十日內,應按照競談文件前附表的規定,向采購人提交履約擔保。聯合體成交的,履約擔保由聯合體各方或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
30.4 成交供應商沒有按照本章第33.1項規定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成交資格,其保證金不予退還。
30.5《招標結果公告》在網上公示后,視作招標人已向預成交供應商履行告知義務。若預成交供應商在公示期(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滿后未在七日內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管理部門有權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對預成交供應商進行處理。
30.6 《成交通知書》領取地點: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峽江縣玉笥賓館往北20米(峽江縣辦事處)),咨詢電話0796-3670699。
31、簽訂合同
31.1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放之日起十五日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否則按磋商有效期內撤回其響應處理。
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磋商響應文件及磋商過程中有關澄清文件均應作為合同附件。
32.采購代理服務費
32.1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須按“磋商須知前附表”中的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成交供應商在領取采購代理服務費發票和退還磋商保證金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遞交一份采購合同。
32.2成交服務供應商可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采購代理服務費。
32.3采購代理機構確認以上費用到帳后,發放成交通知書。
33. 履約保證金
33.1成交供應商在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之前,應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33.2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因供應商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使采購人受的損失。
33.3如果成交供應商沒有按本須知“第33.1條”規定執行,采購代理機構將按本須知規定不予退還其交納的磋商保證金。采購人將有充分理由取消該成交決定,在此情況下可以與排位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或重新組織磋商。
33.4履約保證金在服務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34.解釋權
34.1本磋商文件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編制,解釋權屬采購人。
35、相關優惠政策:
35.1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規定:
①對響應供應商認定為小型和微型企業且所投產品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的(以磋商響應文件提供的符合規定的有關證明材料為準),投標價給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價格為評標報價,即評標報價=投標報價×(1-6%);
②除上述情況外,評標報價=投標報價。
③小型、微型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
35.2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小型、微型企業評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
35.3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涉及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及其他規定,評標委員會應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優先推薦節能環保產品。
第三章 合同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是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是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1.3“服務”是指響應供應商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務。
1.4“甲方”是指購買服務的采購人。
1.5“乙方”是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服務的成交供應商(服務承包方)。
1.6“現場”系指合同項下服務將要進行運行的地點。
1.7“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確認合同項下的服務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活動。
2.委托服務范圍
詳見磋商文件采購項目范圍、內容及要求。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付款方式(詳見第二章磋商須知)
5.1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6、履行期限、地點、方式(詳見第二章磋商須知)
6.2服務地點:峽江縣。
6.3履行方式:甲方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6.4買方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進度向賣方支付款項。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7.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權威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寄給或送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持延續 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稅費
8.1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甲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擔。
8.2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8.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9.履約保證金
9.1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前應向甲方繳納證金(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9.2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9.3履約保證金在服務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10.仲裁
10.1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提交調解和仲裁。
10.2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3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0.4仲裁機構為合同履行地經濟仲裁機構。
10.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11.違約終止合同
11.1甲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
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
11.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 3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并不影響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賠。
11.2在甲方根據上述第11.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完善服務工作內容,乙方應對完善服務工作內容所超出的費用負責。而且乙方還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2.違約責任
12.1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服務費總額的 10%的款項作為違約金。任何一方因故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其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乙方應嚴格執行各項服務標準,確保工作質量。如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按有關處罰規定進行經濟處罰。
13.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14.轉讓和分包
1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4.2對磋商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磋商文件中或后來發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15.合同修改
欲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改動,均須由甲乙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6.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17.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18.合同文件及資料的使用
18.1除了乙方為執行合同所雇人員外,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將合同、合同中的規定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任何人。乙方須在對外保密的前提下,對其雇用人員提供有關情況,所提供的情況僅限于執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圍內。
18.2除非執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第18.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18.3除合同本身以外,18.1款列明的所有資料始終為甲方的財產,若甲方要求,乙方應于其合同義務履行完畢以后將這些資料(包括所有副本)退還甲方。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取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書寫。甲方、乙方、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買方) (項目名稱)中所需 (服務名稱)經中鼎譽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 (項目編號)磋商文件在國內競爭性磋商。經評標委員會評定 (賣方)為成交供應商。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書》及下列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中的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條款;(2)服務要求響應表;(3)商務條款響應表;(4)報價一覽表;
(5)分項報價表;(6)管理方案 ;(7)磋商過程答疑函;
2、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一致。
3、服務及年限:
4、合同金額:
5、付款方式:
6、服務時間:
7、保修事項:
8、違約責任
9、其他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1、磋商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均應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響應書;
(3)誠信投標(報價)承諾書;
(4)報價一覽表
(5)分項報價表
(6)技術條款偏離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其它證明材料
(9)中小企業聲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條件的不需提供)
(10)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有效證明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證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條件或不屬于監獄企業的不需提供)
(1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12)技術文件
(13)質量保證承諾書
(14)售后服務承諾書
2、響應人應使用招標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寫,如相關內容不夠填寫時,由各響應人自行添補。
(正、副)本
競 爭 性 磋 商
響 應 文 件
采購項目名稱:
采 購 編 號:
響應人名稱: (公章)
響應人地址:
聯 系 人: 電話:
投 遞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國家或地區的名稱)的(公司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單位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項目名稱)的磋商,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
附:
被授權人姓名:
職 務:
詳細通訊地址:
郵 政 編 碼:
傳 真:
電 話: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
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
(二) 響應書
致:
根據貴方為 項目的磋商公告(項目編號: ),本人代表響應供應商 (響應供應商名稱),提交磋商響應文件一式肆份。
據此函,本人宣布如下承諾:
1.所附“報價一覽表”規定的應提供和交付的項目磋商總價為:
人民幣 元(大寫) 。
2.我方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將按磋商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3.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話)以及全部參考資料和有關附件。我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響應供應商同意響應人須知中關于沒收磋商保證金的規定。
4.我方的響應自磋商截止之日起有效期為90天,如在此之前撤回,我方的磋商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要求的與我方響應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理解貴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報價的響應。
6.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
響應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響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保證金繳納證明粘貼處 |
(三)誠信投標(報價)承諾書
致:
為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本響應人在參加 (采購項目名稱)采購編號: 號的采購活動中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2、??本投標(報價)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
3、??不采取不正當的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4、??不與采購人、其它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串通投標(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5、??不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及評審委員成員行賄或以提供其他
不正當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標或成交資格。
六、不以偽造、變造投標(報價)資質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或成交資格。
七、不進行虛假、惡意投訴或以其它方式擾亂政府采購市場秩序。
八、積極配合各級財政部門調查處理投訴事項,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本響應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接受吉安市各級財政部門及其他有關監督部門依法做出的處罰。
響應人: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其委托的全權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四) 報價一覽表
致:
在研究了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技術資料后,我們對《 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磋商報價如下:
項目名稱 | 數量 | 報價總金額 (人民幣元) | 交貨期 (天) | 磋商保證金 | 備注 |
小寫: | |||||
報價總金額:(大寫) |
注:1、“交貨期” 指從合同生效之日計起,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設備的交付所需的天數;
2、響應人如果需要對報價或其它內容加以說明,可在備注欄填寫;
3、此表應經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人簽名,并蓋上公章;
4、此表按磋商文件規定密封標記要求密封遞交。
5、若本表與磋商響應文件在內容上有出入,以本表為準。(此表中,報價總
金額應和(五)中的總價相一致)
6、不得填報有選擇性報價方案(如有優惠折扣聲明,請在此表“備注”欄
中列出,最終以優惠后的“報價總金額”填報,并以此為準。除此以外不再接受降價函或其他形式的優惠聲明)。
7、如因響應人填寫有誤,導致無法唱標,責任由響應人自負。
響應人名稱: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其委托的全權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標分項報價表
?
響應人名稱:__________ 項目編號: 單位:人民幣元
編號 | 設備名稱 | 產地、生產商 | 品牌、規格、型號 | 配置或參數 | 數量 | 綜合單價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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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總金額 | (大寫) (小寫) |
響應人名稱: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其委托的全權代表人):
日期:
注:
1. 上表各響應人必須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購清單順序逐一填報,并按順序詳細列出設備的單價、數量、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產地、品牌等。
2.綜合單價應包括:設備價款、備品備件、運保費、裝卸費、管理費、安裝、調試、檢測、培訓、驗收、維護、利潤、稅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規定應計取的合法取費等各種費用的總和。
3.如果按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 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
4.如果不提供詳細分項報價將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
5.上述各項如有更詳細分項報價,應另頁描述。
(六)技術規格響應/偏離表
響應人名稱: 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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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設備名稱 | 磋商文件要求(包括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要求等) | 實際響應 | 偏離情況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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