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江蘇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1-10 |
一、項目編號:DRD-2020010
二、項目名稱: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南京鴻宇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 南京市高淳區磚墻集鎮268號
中標(成交)金額:伍拾玖萬貳仟捌佰伍拾玖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五、評審專家名單:虞翔、鄒研慧、夏建春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本次代理費收費計價格(2002)1980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金額為捌仟捌佰玖拾貳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名 稱: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地 址: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
聯系方式:1876183671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 稱:江蘇達瑞徳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全民健身中心5樓
聯系方式:18013370676
3.項目聯系方式項目聯系人:董蘇鵬
電 話:18761836711
十、附件
采購文件
中小型企業聲明函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DRD-2020010
項目名稱: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
采購項目
江蘇達瑞徳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八月
第一章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DRD-2020010
項目名稱: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600000元
最高限價:600000元,超過最高限價按無效標處理
采購需求: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度(至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半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成立不滿半年不需提供);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項目實施所必須的許可資質證明材料):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物業管理服務或勞務服務的經營范圍。(提供加蓋公章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備查)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 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至江蘇達瑞徳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
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11月1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會議室
五、開啟
時間: 2020年11月1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購人不組織集中考察。請務必對項目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仔細認真地查勘,在隨后的采購中,對現場資料和數據所作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2.公告期限:自響應公告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3.有關本次響應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磋商文件相應份數:紙質版響應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當紙質正本文件與副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每份紙質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5.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2)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3)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
(4)政府采購鼓勵采購節能環保產品。
6.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
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有關規定,凡在南京地區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購網”(www.njgp.gov.cn)主頁“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欄目進行注冊登記。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時注冊的供應商可先行獲取采購文件,但必須在提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日2天前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供應商申請網上注冊的,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購網”網站,點擊“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圖標,在彈出的用戶登錄界面,點擊“新用戶注冊”;
(2)在“新用戶注冊”界面,供應商自行設置用戶名、登錄密碼,如實填寫“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注冊登記表”,根據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上傳相關資料,并進行信用承諾確認后,提交注冊申請;系統審核后,供應商即可登錄系統進行相關功能操作。
(3)注冊成功后,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時,在采購文件發布之日起至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日前,應先登錄“信用南京”在線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作為投標(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是其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必備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系統客服電話:025-52718366;供應商可就用戶注冊與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等事宜進行咨詢。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地 址: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
聯系方式:1876183671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蘇達瑞徳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
聯系方式:1801337067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董蘇鵬
電 話:18761836711
第二章 競爭性磋商須知
一、總 則
1、適用法律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規章和規定等。
2、定義
2.1 “供應商”是指參加磋商競爭,并符合采購文件規定資格條件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2 “貨物和服務”指本采購文件中所述產品及相關服務。
2.3 “用戶或使用單位”是指使用服務的單位。
3、政策功能
3.1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1)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對小、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投標的中小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詳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供應商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供應商為中型或小、微型企業的認定證明復印件;所投標產品的制造商為中小企業的,必須在“產地”欄內加填中小型企業的完整名稱,并同時提供該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該企業為中型或小、微型企業的認定證明復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寫和提供有效證明或相關內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價格扣除。
若供應商為聯合體,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監獄企業扶持政策:根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監獄企業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以上政策。監獄企業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考慮價格扣除。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扶持政策: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本通知規定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3.2強制采購節能產品、信息安全產品,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節能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且經過認定的節能產品;信息安全產品是指列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目錄》,并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且經過認證的環境標志產品。
3.3提供的產品屬于信息安全產品的,供應商應當選擇經國家認證的信息安全產品投標,并提供由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按國家標準認證頒發的有效認證證書復印件。
3.4根據財庫(2011)59號文規定,如為信息系統項目,受托為整體采購項目或者其中分項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設計、編制規范、進行管理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分項目的采購活動。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情形的,不適用本條。
3.5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財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使用信用記錄,推進政府采購領域聯合懲戒工作。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通過“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3.6因疫情,根據《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蘇財購[2020]19號),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折扣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4、磋商費用
4.1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競爭性磋商有關的費用,無論采購結果如何,代理公司和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4.2 招標代理費以成交價為基礎,招標代理費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計費標準收取;專家評委費由中標人支付領取中標通知書時一次性支付。無論是否將該費用在報價中列明,均視為已含在總價中。
二、響應文件編制
5、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6、響應文件的語言、計量單位、貨幣和編制
6.1 提交的響應文件、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圖紙中的說明,以及供應商與代理公司就有關磋商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語言文字的資料,應提供相應的中文翻譯資料。對不同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6.2 供應商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6.3 供應商應用人民幣報價。
6.4 響應文件應字跡清楚、內容齊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處須有供應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磋商代表簽字。
6.5 響應文件應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順序,統一用A4規格幅面打印、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由于編排混亂導致磋商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6.6響應文件應逐頁編碼,不得跳頁(包括但不限于授權、證明材料、聲明及產品介紹、彩頁等)。
6.7 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寫清相應的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等。
7、響應文件的組成
7.1 供應商應當根據磋商文件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根據自己的商務能力、技術水平對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逐條標明是否響應。響應文件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組成。
7.2 響應文件的商務部分。商務部分是證明供應商有資格參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這些文件應能滿足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項目不得有缺失或無效:
(1)★ 競爭性磋商申請及聲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 第一章競爭性磋商邀請中 4.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資格條件證明文件;
(4)★ 第一章競爭性磋商中 4.2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證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
(6)《商務條款偏離表》;
(7)合同草案條款
(8)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和商務資料。
7.3 響應文件的技術部分。技術部分是證明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和服務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證明文件,以及對貨物和服務的詳細說明,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等。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如與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處,應說明其差別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項目不得有缺失或無效:
(1)★服務或工程內容的詳細說明;
(2)項目集成或實施方案;
(3)服務承諾;
(4)驗收標準;
(5)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7.4 響應文件的價格部分
(1)價格部分是對所提供服務價格構成的說明,磋商文件如沒有特別說明的話,對每一項服務僅接受一個價格。
(2)報價應包含完成本服務項目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和國家強制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障資金,以及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他費用等。
(3)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到市場價格變動,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不可預見因素,一旦成交,總價格不變。如果有漏項,視同讓利。
(4)經磋商后,如果成交價高于或低于供應商在響應文件首次報價的,分項報價同比例調整。
(5)供應商應在《報價表》、《分項報價表》等標明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價、總價以及分項報價。供應商系小企業(含小型、微型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的,并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制造的貨物,須在《報價表》、《分項報價表》中注明,供應商應當如實申報,否則磋商小組有權取消其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優惠政策。
7.5 響應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應商根據編制響應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文件。
8、競爭性磋商保證金
本次競爭性磋商無需繳納保證金。
三、響應文件簽署與提交
9、響應文件簽署
9.1 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9.2 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指定地點。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響應文件將拒收:
(1)未按競爭性磋商邀請規定的數額和辦法交納磋商保證金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等。
四、磋商
10、聯合體
10.1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
10.2鼓勵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
10.3以聯合體形式參加采購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并在投標文件中申明。由同一專業的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并以響應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商務評審的依據。由不同專業的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首先以響應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認定資質以及商務評審的依據,涉及行業專屬的資質,按照所屬行業對應的供應商的應答材料確定。
10.4 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響應文件一并提交。
10.5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11、磋商組織
11.1 在提交響應文件時間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磋商小組分別與供應商進行磋商。
11.2 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負責組織,具體磋商事務由依法組建的磋商小組負責。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組評審供應商所遞交的響應性文件,并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磋商。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磋商小組應將告知有關供應商。
12.2 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機會。
12.3 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可能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用“★”加注或特別說明的內容為實質性要求。
12.4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12.5 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將要求所有繼續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最后報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12.6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磋商情況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應商,代理公司將退還其磋商保證金。
12.7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響應文件按照無效處理:
(1)未按競爭性磋商邀請規定的數額和辦法交納磋商保證金的;
(2)不具備磋商文件中規定資格條件的;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接受聯合體的項目,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應用記錄;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的,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中載明的誠信指數為零分的。
(5)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
(6)沒有詳細說明完成本項目所提供的服務或工程方案、服務響應的,而是直接拷貝采購文件服務要求的;
(7)報價低于完成本項目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供應商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和國家強制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障資金、公積金,以及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他費用等。
(8)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12.8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終止: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所有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被磋商小組認定為無效的;
(3)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4)供應商的最終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
(5)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6)采購人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暫時不能確定或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不能滿足需求等。
13、評審標準詳見文件第三章。
14、確定成交供應商
14.1 在綜合比較與評價后按照得分高低順序對供應商進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磋商小組將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比較,根據評審辦法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或推薦出成交候選供應商。
14.2 成交供應商確定后,將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成交供應商及時到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領取《中標通知書》。
14.3 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代理公司對未成交的供應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釋。
14.5 所有響應文件都將作為檔案保存,不論成交與否,代理公司均不退回。
15、編寫評審報告
15.1 磋商小組根據磋商過程和結果編寫評審報告。
16、簽訂合同
16.1 成交供應商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磋商文件和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16.2 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6.4 成交供應商除發生法律規定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外不得放棄或拒絕簽訂合同的。放棄或拒絕簽訂合同的,財政部門視情將其列入不良行為名單,在一至三年內不得參加南京市政府采購活動。
16.5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視情與排位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6.6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六、詢問、質疑、投訴和誠實信用
17、詢問
17.1 供應商對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詢問,代理公司將在兩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
18、質疑
18.1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憑CA鎖登錄政府采購網上交易系統,進入“我要質疑”欄目,按照系統提示完成質疑提交和回復查看。或者以參加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投標文件中所確定的)將質疑文件原件以書面形式送達南京市高淳區全民健身中心5樓。
18.2 質疑供應商的質疑行為應符合財政部94號令相關規定,未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或在采購活動中自身權益未受到損害的供應商所提出的質疑不予受理。
18.3 上述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自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計算;
(3)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自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18.4 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應當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環節的質疑事項。
18.5 原件送達到代理公司的質疑文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并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代理公司或采購人不予受理:
(1)質疑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號、招標公告發布時間、開標時間;
(2)提起質疑的日期、具體的質疑事項及事實根據(具體條款);
(3)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相關證據材料。質疑相關證明材料中如涉及到產品功能或技術指標的,應出具相關制造商的證明文件(友情提示:供應商全部產品線中沒有滿足技術需求要求的產品才可以對招標產品提出質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議);
(4)質疑供應商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包括座機、手機、傳真號碼等);
(5)質疑文件應當署名,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質疑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附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6)供應商委托代理質疑的,應當向被質疑人提交授權委托書,并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和事項。
18.6 代理公司在收到供應商的質疑后將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
18.7 代理公司遵循“誰過錯誰負擔”的原則,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調查論證費用。違規質疑或多次質疑不成立的,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19、投訴
19.1 質疑供應商對代理公司的答復不滿意,或代理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投訴。
20、誠實信用
20.1 供應商之間不得相互串通報價,不得妨礙其他供應商的公平競爭,不得損害采購人和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0.2 供應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員、磋商小組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成交。經查實供應商有此行為的,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將供應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處理。
20.3 供應商不得虛假質疑和惡意質疑,并對質疑內容的真實性承擔責任。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通過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提出異議或投訴,阻礙政府采購活動正常進行的,屬于嚴重不良行為,代理公司將提請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依法予以處罰。
20.4 供應商不得虛假承諾,否則,按照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處理。
20.5 供應商應自覺遵守磋商、評審紀律,擾亂磋商、評審現場秩序的,屬于失信行為,根據《江蘇省政府采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失信行為將被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
第三章 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價格(30分) | 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小數 點保留兩位):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30。 | 30 |
2.1 | 企業實力(25分) | 管理體系認證狀況(提供證書復印件及認監委官網截圖加蓋公章): 1.供應商通過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3 分; 2.供應商通過 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3 分; 3.供應商通過 OHS18001 職業健康體系認證,3 分; | 9 |
2.2 | 1供應商提供近三年(2018-2020)來稅務行政部門頒發的“納稅信用等級”證書年度評價為B級的,每提供一年得2分,滿分4分(提供納稅信用等級網上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 4 | |
2.3 | 保險:供應商為所提供成員繳納社會保險,得6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6 | |
2.4 | 人員配置: 1.人員配備編制合理、完整,滿足采購文件中對人員配備的所有要求得4分,不滿足不得分。 2.所有服務人員上崗前必須持有《從業人員健康證》,得2分(沒有不得分)。 | 6 | |
3.1 | 服務方案(35分) | 經營理念與實施方案: 熟悉學校辦伙特點,從服務對象實際出發,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公益性、服務學生為核心,辦伙思路清晰、特色明顯為優得 8-10 分;辦伙思路一般、特色一般得 4-7 分;辦伙思路不清晰、特色不明顯得 1-3 分。 | 10 |
3.2 | 衛生管控方案: 1.食品衛生,2.人員衛生,3.環境衛生,4.垃圾處理方案等;提供完整、科學、合理方案得 6-8 分,方案可行性良好得 4-5 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1-3 分。 | 8 | |
3.3 | 應急預案: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完備健全,對本項目針對性強,具有實際可操作性的得 6-8 分。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員儲備、投訴處理。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不完備、不健全,或對本項目針對性不強的得3-5 分。 3.沒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或不具有實際可操作性的得0-2分。 | 8 | |
3.4 | 員工管理: 根據供用商對食堂員工的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工作安排與協調進行打分。提供完整、科學、合理方案得4-5分;方案可行性良好得2-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0-1分。 | 5 | |
3.5 | 服務承諾: 1.供應商做出自愿承擔自身原因導致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承諾。 2.供應商做出自愿承擔經營風險的承諾。 3.供應商做出對本項目的食品安全服務承諾。 4.供應商做出對本項目經營服務態度的承諾。 注:供應商對以上各條進行承諾得4分,缺任意一項不得分 | 4 | |
4 | 業績(10分) | 業績材料: 供應商自 2017年7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項目勞務派遣服務業績,每提供一個得 2分,本項最多 10分。時間以合同為準,須提供合同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10 |
合計 | 100 | ||
5 | 信用等級 | 三星級的加 1 分,四星級的加 2 分,五星級的加 3 分;被評為 南京市政府采購“重誠信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加 5 分 | 5 |
6 | 誠信指數 | 誠信指數在 40-30 分的 扣 2 分;誠信指數在 29-20 分的 扣 3 分 ;誠信指數在19-10 分的扣 4 分;誠信指數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 -10 |
說明:
所有認證、證明和業績均以有效的復印件加蓋公章,評分標準中所含的主觀分部分由各評委獨立評分,計分
時取各評委評分的平均值為某個投標人的本項得分(保留 2 位小數)。評標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2、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與企業業績為相同業績的,評分時僅算一次,不可兼得。
3、關于上表中的業績材料:日期以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中的金額為準。
4、其他說明:
(1)評標委員會成員根據上述評分細則,客觀分由評委統一打分;技術方案由評委各自進行打分,然后平均計
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據各供應商的總分匯總進行排名,推薦三名中標候選人。
總分最高的供應商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當出現并列最高綜合得分時,以評標價較低的優先,評標價相同及
其它情形應以抽簽方式確定排序。
供應商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招標人將對業績的真實性及相關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如
發現供應商弄虛作假,則取消其次投標資格,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4)對小微企業提供的服務給予投標價的6%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5)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投標,如果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的價格扣除。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6%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
審。
因疫情,根據《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蘇財購[2020]19號),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
型企業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折扣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7)小企業(含小型、微型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供應商為小企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制造的貨物。如果提供的貨物為大中型
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視同大中型企業。
所有認證、證明和合同業績均以有效的證明文件復印件為依據(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除外),且加蓋供應
商公章的資質證書復印件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9)上述評分辦法均以響應性文件、評委的判斷為準。
(10)磋商委員會不保證有效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成交。
(11)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實作無效投標處理。
(12)若供應商未在響應性文件中聲明貴司是小微企業的,一律不按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后果由供應商自行負責,與招標人、招標代理單位、評標委員無關。
第四章 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和數量要求等
一、項目名稱: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項目
服務內容及項目說明:
1、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飯館(餐廳)衛生標準》(GB16153)等國家和江蘇省的法律法規規定;
2、按合同標準提供餐飲服務;
3、所有服務人員均持身份證、健康證、及專業資格證書上崗;
4、按時為所有人員參保。
5、服務時間:一年。
6、需采購人配合的工作和條件:參與競爭性磋商的供應商應在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說明,如能中標,在餐飲服務企業介入時需采購人配合的工作和需采購人提供的條件。
7、中標供應商必須確保飲食衛生和水、電、氣的使用安全,嚴格執行國家食品生產和加工的衛生標準,并接受相關部門檢查;工作人員服裝統一,保持衛生整潔;服務過程中要文明禮貌,熱情服務,杜絕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等不良行為。
8、中標供應商各類服務人員應愛護和正確使用采購人配備的廚具、設施設備等公物,若因人為原因損壞,
中標供應商照價賠償。
中標供應商應該制定有效的節約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對采購人人員違反餐廳餐飲要求的行為進行
有效管理。
中標供應商服務人員必須遵守采購人的規章制度,服從采購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響應采購人要
求。在確保各類飲食衛生、安全的基礎上,不斷提高菜肴質量,確保菜肴質量的穩定, 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增收節支,把好菜肴質量關。
做好廚房與就餐區域內的清潔工作,蟲鼠害控制工作。
12、人員配備見下附表:
項目 | 崗位 | 配置人數 | 備注 |
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 采購項目 | 中心園需食堂廚工5人,正覺寺廚工2人,丹湖、東湖、西蓮、小花、橫溪、臨湖、正覺寺、獅樹7個辦園點各需1人,合計需食堂廚工14人 | 14人 | 1、以上所有人員須身心健康、持證上崗。 2、所有上崗人員需經采購人認可,人員調換報采購人同意后方可上崗。 |
三、服務時間:
第一年合同期滿后,采購人有權決定是否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后續服務合同或另行采購,期限一年。
四、付款條件:甲方以季度為結算周期,每季度初支付費用,合同終止日前10天內結清本項目合同款。
其他要求:
5.1供應商應充分考慮所有可能影響到報價的價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資標準變動)等風險因 素,一旦中標,總價將包定,一律不予調整。供應商報價除包含采購文件中列明的項目外還應包括 保障該餐飲服務正常運行應當具有的物資和服務,對餐飲服務正常運行應當具有的物資和服務理解 不一致的以采購人理解為準。供應商的任何錯漏、優惠、競爭性報價不得作為減輕責任、減少服務、增加收費、降低質量的理由(合同期內,即使遇南京市最低工資上調,合同總額也不得變動)。
5.2本項目存在寒暑假、各類培訓、各類競賽、新生軍訓及周六周日部分學生在校提優補差服務,可能存在臨時應急加班(如公務接待)等服務,請供應商在投標總報價中統籌考慮相關成本費用。在接到采購人臨時加班要求時,中標供應商必須全力配合,迅速調度人員,完成采購人指定的加班等應急任務。學校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5.3中標供應商負責: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驗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樣、餐具清洗消毒,以及環境衛生、食品衛生、水電氣消防安全管理、學校的陽光食堂、相關的臺賬登記等工作; 須在確保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厲行節約、控制成本,杜絕浪費;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飲質量等問題而產生任何后果,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中標供應商承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章 合同主要條款及格式
(服務合同僅供參考)
南京市政府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
項目名稱 :
采購單位 :
中標人 :
簽訂日期 :
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服務合同
采購人(以下稱采購人): |
住所地: |
中標供應商(以下稱中標供應商): |
住所地: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江蘇達瑞徳的采購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中標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提供下列服務:陽江幼兒園后勤人員(食堂人員)采購
服務內容詳見中標供應商響應性文件等。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服務單價為 (大寫)人民幣,總價款為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分項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及下列關于DRD-2020010號招標文件和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服務要求
1、服務期限暫定為:本次生效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由采購人根據對供應商服務考核結果決定續簽與否,且續簽的年度服務費用不高于中標價,但連續不超過叁學年。
2、在合同經營期限內,中標供應商按照國家規定和教育局要求努力做好食堂的飲食供應。
3、在停電、停水、停氣、失火等緊急事件發生時,能夠順利實施飲食保障,確保質量不下降。
4、嚴格遵守南京市高淳區教育局、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采購方制定的規定,在日常管理中主動配合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開展的正常監督檢查工作,不頂撞,不越級匯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否則根據情節承擔中標服務費的10%進行處罰。
5、中標供應商應按照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將每餐飯菜價格公布在售飯處明顯位置,保證主副食花色品種不斷翻新和多樣化。
6、中標供應商需根據學校要求,服務人員要求所有就餐人員必須刷卡消費或持有采購人公章或部門公章的就餐券消費(包餐除外),對不刷卡、不提供有效就餐券的有權拒絕售飯菜,否則當事食堂從業人員承擔雙倍的經濟處罰及其考核處理。
7、采購人負責食材及調味品的采購工作,中標供應商負責根據食材及調味品的采購情況進行食品的制作與供應。
8、合同期內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服務質量或考核有權要求調換食堂從業人員。
9、中標供應商應向采購人提供早、中、晚三餐的制作及供應,所制作的菜肴和服務由采購人每月考評一次,中標供應商應當根據考評結果作出相應的調整和完善。
10、采購人所提供的廚房、餐廳等設備、設施,在托管合同簽訂之日起,雙方做好簽收交接工作。管理期結束,供應商需按照交接清單,歸還采購人提供的所有設備及食堂物品(消耗品除外),對于非正常損耗,供應商負有賠償責任。
11、中標供應商按照采購人要求的管理模式和餐飲標準對采購人食堂實施全面管理,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保證食堂的正常運轉。
第五條、用餐人數與用餐管理辦法:
1、就餐范圍及規模(根據需求):具體時間以采購人的通知為準。如果合同期間政府有相關規定取消晚自習或取消假期提優補差,則按實際服務對象的人數及其餐數計算服務費。
2、開餐必須遵照采購人要求的時間提前準備,準點供應,不得提前或拖延。
3、餐具用品:做到衛生、潔凈、消毒;各類工作間、廚房等無四害。
4、伙食搭配調劑恰當,味道可口,品種花色多樣。
5、飯菜要求:
5.1 早餐:根據學校采購的食材來配餐供應早點。
5.2 中餐:根據學校采購的食材來配餐供應。
5.3 晚餐:根據學校采購的食材來配餐供應。
5.4 就餐人數和餐菜種類根據采購人實際情況增減,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日常的師生就餐、部分加班人員的就餐、來訪人員等的就餐、考慮每天就餐人員的大幅度增減等。提供特需就餐服務,采購人應備好食材提前2小時告知中標供應商。
5.5采購人每月對中標供應商的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滿意度未達85%的中標供應商應當更換相應的食堂就業人員,采購人對中標供應商的管理或更換人員不滿意的扣罰3000元每次。
6、食堂從業人員的配備、待遇要求:
6.1廚房服務人員11人。。
6.2 食堂從業人員進入食堂必須持有健康上崗證,工作要勤懇踏實,有工作責任心,服從管理,熟悉食堂的相關作業規范,熟悉相關食品衛生法知識,無犯罪記錄。
6.3 中標供應商必須給上述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等報酬。投標人要充分考慮所有從業人員的值休、生病、輪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崗位頂班、日常機動人員的配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有費用均計入投標總價。
7、管理模式
7.1、由中標人委派專業廚房工作人員及管理人員到采購人食堂為采購人提供進行專業廚房管理、膳食制作及其就餐的相關規范服務。
7.2、采購人有權對中標供應商的食堂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7.3、中標供應商必須保證其服務行為規范、合法有效。
7.4、中標供應商的管理監督職責:檢查監督食堂的衛生、安全工作,對違規行為予以處罰;抽查評價服務品種的質量,對違規行為予以處罰;管理學生就餐秩序。
8、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8.1 中標供應商負責制訂菜單:以一個星期為單位,定期更換菜譜,每月菜譜不少于6套供采購人審核。中標供應商根據市場、季節、營養、采購人的要求等綜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譜或菜單,同時報送采購人食管辦批準。
8.2 中標供應商每餐飯菜必須在就餐前10 分鐘準備好飯菜的制作、加工:加工后的飯菜要注意保熱或降溫、保潔等措施。
8.3 就餐服務:就餐期間中標供應商管理人員要協調好食堂服務的分工,負責打菜的職工要固定窗口或班級,打飯菜份量要合理及符合規定,人員配備充足,保證打飯快速有序不影響采購人的教育教學安排與秩序。要根據就餐情況及時調配飯菜,如有飯菜不足情況要積極、及時的采取措施滿足飯菜供應。
8.4 餐后中標供應商安排食堂從業人員及時清洗、整理與打掃工作環境:餐后要對餐桌、廚具、餐具等相關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并對相關炊具、工具分類放在規范的固定位置,對廚房、餐廳、樓梯等食堂相關設施進行打掃、沖洗;對剩余飯菜、餐余垃圾根據采購人的要求進行處理。
8.5 每周五或周六要進行食堂工作環境及周邊環境進行大掃除,保持整潔衛生的環境。
9、食堂工作制度:
9.1 食堂從業人員按規范程序招聘、錄用,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社會背景清楚、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到采購人處備案,提供健康證明(含更換、補充人員)。采購人將不定期的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如在 1 個月內達不到要求,采購人有權對中標供應商進行處罰。
9.2 食堂從業人員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畢后及時放回原處,各種物品不隨處亂放。
9.3 食堂從業人員愛護公物。使用灶具、切菜機、電梯或餐梯、洗碗機、空調電熱水器、絞切機兩用機等食堂械具或設備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清洗餐具、廚具等設備或設施要細心細致。
9.4 做好食堂衛生工作。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衛生、餐具衛生、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如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影響餐飲工作的疾病,應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離開食堂工作崗位。
9.5食堂從業人員要服務規范、語言文明,工作期間禁止打鬧、禁止與師生爭吵。
10、食堂衛生制度:
10.1、禁止使用不新鮮食品,嚴禁使用腐爛變質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狀異常食物。
10.2、要做到生品與成品、生食與熟食相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葷素食材相隔離、食品與雜物相隔離。冷藏食品、食材時要根據規定相隔離。
10.3、食物制作及銷售過程中要注意防蠅蟲、防灰塵,禁止雜物混入食材或飯菜成品。
10.4、各種調料按時間順序使用不宜久置,裝盛調料各種器具應經常清理或洗滌。
10.4.1 餐具、廚具衛生:
1)刀(清洗后上鎖)、墩、板、桶、盆、筐、灶、鍋、抹布等廚具要每餐清洗、用整潔的干布抹干,保持廚具的清潔、干爽,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2)廚具和餐具要根據規范要求固定位置擺好。
10.4.2 環境衛生
1)要經常性打掃和清洗食堂范圍內的地面,做到地面無雜物、無油污、無積水。
2)儲藏室要保持干凈、干燥和通風,儲藏間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及個人物件,物品存放要離地,隔墻,分類。
3)對食堂周圍的陰溝、角落、泔水桶,垃圾要經常性清理,預防細菌交叉感染食物。
4)對存放廚具,餐具的各個角落要經常抹洗、保持整潔干凈。
10.4.3 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衛生
1)食堂從業人員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及被褥、勤洗澡及理發、勤換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觸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條,切菜,加工面粉等)應用熱水、84消毒液消毒、清洗雙手。
3)工作期間戴工資帽、一次性口罩,不得佩戴首飾品等,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間及銷售食品前或過程中抽煙,禁止正對食品咳嗽、打噴嚏,禁止在工作場所吃零食、禁止隨處吐痰。
10.4.4 監督與管理
1)中標供應商在開始作業前必須向采購人提交食堂人員花名冊、崗位分工情況表、工作人員健康證、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等證件。
2)采購人將定期對食堂衛生及飯菜質量進行監督。
3)采購人將強化中標供應商的員工監督,設立食堂職工監督欄。定期做問卷調查。通過聽取員工意見,匯總后向中標供應商發出整改通知,中標供應商必須響應,并提交整改措施,由采購人食管辦監督執行。
4)采購人將每月進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辦法附后。考核內容包括食堂從業人員工作態度,食堂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相關事宜。對不宜在采購人食堂工作的人員或可能對采購人或飯菜供應產生安全隱患的從業人員,采購人有權責令相關人員限時離開,中標供應商應當配合執行平承擔相應的后果。
5)中標供應商人員必須遵守采購人管理制度,人員、車輛、物資出入校門配合采購人的檢查登記,未經采購人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攜帶物品出食堂或采購人的校門。
6)中標供應商不準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轉包或分包,否則按違約、無效進行處罰等處理。
7)政府相關的主管部門或監督部門將不定期對“食堂衛生安全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中標供應商應當無條件服從并配合。
11、懲罰
11.1、中標供應商應認真履行職責,無工作失誤,飯菜質量好,如有違反,將接受采購人根據情形對中標供應商進行2000元至100000元的處罰:
①如因食堂內部管理不善,無法保證向師生提供規定的伙食標準。
②師生等就餐人員對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強烈不滿,嚴重影響采購人正常工作的開展。
③不服從管理,個人衛生不規范、工作期間態度惡劣,影響食堂整體形象,師生對伙食嚴重不滿,二次以上提出意見未整改的。
④不配合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或監督部門的各類檢查、考核、監督的。
⑤不履行合同條款,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或嚴重違反食品衛生法和違反采購人有關規定。
11.2、操作過程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用佐料、耗材等。出現能耗、佐料、耗材等使用過量或故意浪費等情形,采購人有權追究中標供應商責任,一經查實不低于兩倍的處罰,無法定量的按每次5000元及以上的處罰。
11.3、因中標供應商的原因出現較大失誤時(舉例:不能及時供應飯菜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及以上,管理混亂存在安全隱患,制度不健全,炊具、餐具清洗或消毒不達標等),采購人直接提出書面整改通知,中標供應商承擔相關損失,每張整改通知一經查實扣除中標供應商當月服務總費用的10%(按年總服務費的1/10為基數),累計不上限。
11.4、中標供應商應當抓好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衛生防疫工作,就餐環境必須達到衛生部門的有關標準。規范服務,采購人有權監督,并可隨時檢查。如因中標供應商的管理不善,出現食物中毒現象及安全生產事故由中標供應商承擔所有的法律或經濟責任。中標供應商負責食堂的飲食安全衛生,簽訂合同時還須與采購人簽訂飲食安全衛生責任狀。采購人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如在合同期內發生因供應商原因食物的中毒等重大責任事故,損害就餐人員身體健康、影響采購人聲譽,中標供應商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采購人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同時根據事故的責任輕重扣除當月服務總費用的20%(按年總服務費的2/10)至年服務費的100%,累計不上限。
11.5、因中標供應商的原因在上級部門檢查中不合格受到處罰,每次采購人將按照處罰金額的兩倍從中標供應商的勞務外包服務費中扣除。
12、中標供應商應當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2.1 采購人僅提供現有廚房場地及現有的設備給中標供應商使用;合同期間,食堂所包括的餐廳、操作間、食堂公共區域等都屬于中標供應商日常的工作管理及保潔范圍。
12.2 非中標供應商責任所造成的廚房各類設施維修費用由采購人承擔,反之由中標供應商承擔一切費用。
12.3 中標供應商必須給食堂從業人員按照國家及南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和交納正常的社會保險等,不得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標供應商的報價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從業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工資、福利、社保、意外險、服裝、衛生用品、意外傷(亡)險、管理費及開票稅金等相關費用。
12.4采購人已購置到位食堂的現有裝備,采購人負責合同期內對所有廚具設備負責正常的維護保養及維修,中標供應商確保對設備的正常使用及運行,如中標供應商發生人為損壞,應當照價賠償。
12.5 如涉及采購人國有資產的變更與處置,由采購人決定。現有廚房設備的更換、報損由采購人確認。
第六條、其他
1、中標供應商需制定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操作規范、管理服務標準、現場食品安全標準指導、 清潔消毒衛生工作要求等制度。食堂所有員工必須“三證”齊全(身份證、健康證、居住證),所有管理制度必須實行上墻管理。
2、中標供應商須在采購人規定的時間內自行辦理健康證等相關證件,食堂內的從業人員屬于中標供應商的員工,與采購人不存在任何雇傭、委托等勞動關系,同時食堂從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事故、工作的安全責任等都由中標供應商負責。 如用電、用水等操作不注意安全引起生產事故、或發生意外傷亡事故,中標供應商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和必要的經濟補償做好善后工作,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能夠至少達到以上要求,同時明確詳細的服務方案。投標供應商必須承諾履行采購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對采購文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應 在文件中逐條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
第七條 費用計算及付款方式
1.1、勞務外包服務費的計算: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按中標服務費的付款比例支付;2020-2021學年及以后因師生人數變化供應商應按照比例增減廚師及服務人員,其相應的勞務費用按中標服務費比例調整,舉例說明,如:中標報價為n元,中餐服務人數為a人,每位服務人員支付的費用為 ,若明年中餐人數變化為(增或減)為b人,則明年中餐的費用為(n ×b)元。
1.2、合同期間因學校活動額外增加就餐人數的,不超20人,不計算勞務費用;20以上不超50人,補助快餐100元或桌餐50元/桌;50人及以上,補助快餐2元/就餐人數或桌餐50元/桌。
2、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3、采購人于次月開始的1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供應商支付1/10的中標服務費用,每月支付中標價款的1/10,每次結算時由中標供應商開具正式發票,采購人將款項匯入中標供應商指定賬戶。一年服務期滿后的2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評定中標供應商服務合格的前提下付清當年中標服務費用。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1、中標供應商在簽訂本合同時其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該項目要求的履約期滿時止。
3、如中標供應商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采購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采購人應得的補償后的余額在有效期滿后七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中標供應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拒付款的,采購人向中標供應商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采購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采購人向中標供應商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中標供應商不能按期實施有效服務的,采購人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為保證師生正常的就餐供應采購人另組織的一切人員服務費及其相關費用都應當由中標供應商承擔;同時中標供應商應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中標供應商逾期服務的,每逾期1天,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人償付合同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中標供應商逾期交付達10天,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中標供應商時生效。中標供應商逾期服務的,今后參加政府采購信譽將受到影響。
5、中標供應商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采購人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購人未能及時追究中標供應商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并不表明采購人放棄追究中標供應商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6、中標供應商虛假承諾,或經權威部門檢測提供的服務不能滿足采購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中標供應商的過錯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中標供應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應向采購人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30%賠償金。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政府采購法》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2、除發生法律規定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外,甲乙雙方不得放棄或拒絕履行合同。中標供應商放棄或拒絕履行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三年內不得參加南京市的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中標供應商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采取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采購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2、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誠實信用
中標供應商應誠實信用,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和承諾履行合同,不向采購人進行商業賄賂或者提供不正當利益。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付款一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第六章 競爭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 目 編號:
項 目 名稱:
供應商名稱 :
日 期 :
磋商文件主要目錄及相關證明材料格式、附件
競爭性磋商申請及聲明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競爭性磋商報價表
資格證明文件
分項報價表
商務條款偏離表
服務方案或工程內容的詳細說明
項目實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競爭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技術條款偏離表
附件一、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
附件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
附件三、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格式
附件四、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格式及證明材料
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
目錄一、競爭性磋商申請及聲明
競爭性磋商申請及聲明
致: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根據貴方 (項目名稱) DRD-2020010(項目編號)競爭性磋商邀請,正式授權下述簽字人 (姓名和職務)代表 (供應商名稱),提交響應文件并參加磋商。
據此函,簽字人茲宣布同意如下:
1、我們的資格條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購法和本次采購要求,我們同意并向貴方提供了與本次采購活動有關的所有證據和資料。
2、服務名稱: 。
3、我們的總報價為(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小、微型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的服務為 元人民幣。
4、我們已詳細審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補充文件,我們放棄對磋商文件任何誤解的權利,提交響應文件后,不對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質疑。否則,屬于不誠信和故意擾亂政府采購活動行為,我們將無條件接受處罰。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根據磋商文件的規定,嚴格履行合同,保證于承諾的時間內完成本項目規定的服務內容。
6、我方決不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決不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決不與采購人、其它供應商或者代理公司惡意串通、決不向采購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和磋商小組進行商業賄賂、決不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提供虛假情況,如有違反,無條件接受貴方及相關管理部門的處罰。
7、我方正式通訊方式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8、我方正式開戶銀行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帳 號:
供應商授權代表姓名(簽字):
供應商名稱(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錄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供應商住址)的 (供應商名稱)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在下面簽字的 (供應商代表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
(項目名稱) DRD-2020010(項目編號)競爭性磋商,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錄三、報價表格式
報 價 表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
序號 | 名 稱 | 報價(元) | 其中小、微型企業報價(元) | 其中殘疾人福利單位報價(元) | 其中監獄企業報價(元) | ||||
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 ||||||||
供應商是否屬于小微型企業 | 是 否 | ||||||||
供應商是否屬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 是 否 | ||||||||
供應商是否屬于監獄企業 | 是 否 |
供應商名稱: (蓋章)
說明:
在“供應商是否屬于小和微型企業”欄后“是”或“否”上打“√”。
在“供應商是否屬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欄后“是”或“否”上打“√”。
在“供應商是否屬于監獄企業”欄后“是”或“否”上打“√”。
目錄四、資格證明文件
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2、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3、投標人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權代表必須提供);
7、本次采購項目實施所必須的許可資質證明材料;(若有)
目錄五、分項報價表格式
分 項 報 價 表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
序號 | 名稱 | 品牌、規格或型號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是否屬于小、微型企業的服務 | 是否屬于殘疾人福利單位的服務 | 是否屬于監獄企業的服務 | ||||
總價小計: |
供應商名稱: (蓋章)
說明:1、如果行數不夠,請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屬于小、微型企業的服務”、“是否屬于殘疾人福利單位的服務”、“是否屬于監獄企業型企業的服務”欄內,填寫“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業的服務報價無法劃分計算的,磋商時將不予認可。小型和微型企業服務是指供應商為小企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為采購項目提供本企業的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的服務。
3、經磋商后,如果成交價高于或低于供應商在響應文件首次報價的,分項報價同比例調整。
目錄六、商務條款偏離表格式
商務條款偏離表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
---|---|---|---|---|---|---|
序號 | 磋商文件條目號 | 磋商要求規格 | 供應商響應 | 偏離 | ||
供應商名稱: (蓋章)
說明:如果行數不夠,請自行增加。
目錄七、服務方案或工程內容的詳細說明
服務方案或工程內容的詳細說明
目錄八、項目實施或集成方案
項目實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目錄九、競爭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材料
競爭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錄十、技術條款偏離表格式
技術條款偏離表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
---|---|---|---|---|---|---|
序號 | 磋商文件條目號 | 磋商要求規格 | 供應商響應 | 偏離 | ||
供應商名稱: (蓋章)
說明:如果行數不夠,請自行增加。
附件一、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
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__________________單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日 期:
附件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聲明
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我單位 (供應商名稱)鄭重聲明,本公司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即,本單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安置的殘疾人占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
4、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5、本單位參加______(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以下簡稱產品),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蓋章):
日 期:
附件三、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格式
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我單位 (供應商名稱)鄭重聲明: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 (在下劃線上如實填寫:有或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說明: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聲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格式及證明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格式
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
我單位 (供應商名稱)鄭重聲明:我公司具備履行本項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為履行本項采購合同我單位具備如下主要設備和主要專業技術能力:
主要設備有: 。( 若有 )
主要專業技術能力有: 。( 若有 )
聲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證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話)
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
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
(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系統》在線打印)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
信用得分 | 星級 | ||
誠信檔案記錄情況 | |||
信用承諾 | 我公司自愿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誠信經營,無條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各項規定。我們鄭重承諾,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接受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有權機關的審查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