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山西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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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Z14080001592024182301
采購人:聞喜縣城西小學
采購代理機構: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錄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采購公告 - 1 -
第二部分 供應商須知 - 6 -
第三部分 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 - 30 -
第四部分 商務、技術要求 - 43 -
第五部分 合同原則 - 46 -
第六部分 響應文件格式 - 50 -
第一部分 采購公告
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公告
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上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14080001592024182301
2、項目名稱: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590842元
5、采購需求:聞喜縣城西小學采購灶間平臺、雙炒單溫灶、燃氣大鍋灶、天然氣湯鍋、雙門燃氣蒸車等廚房設備,詳細參數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7、質量要求:合格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行賄犯罪行為 ;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2時至18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ggzyjyzx.yuncheng.gov.cn)
3、方式: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ggzyjyzx.yuncheng.gov.cn電子版磋商文件(.yczf格式)。
本項目應注冊 供應商 用戶類型,并辦理CA數字證書。獲取磋商文件請務必在獲取時間內支付文件費,逾期將無法支付并文件。具體操作參見網站“辦事指南”:《主體庫注冊指南》、《數字證書辦理指南》、《投標人系統操作手冊》
4、售價:人民幣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第二開標室
電子版遞交的方法: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ggzyjyzx.yuncheng.gov.cn)上傳加密的電子版響應文件(.yctf格式)。
供應商應使用“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提供的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編制電子版響應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進行CA數字證書簽章、加密。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標,開標時需攜帶編制電子版響應文件的CA數字證書進行在線解密操作。具體操作參見網站“辦事指南”:《投標文件制作軟件操作手冊》、《投標人系統操作手冊》。
逾期遞交或未正常遞交響應文件的,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五、開啟
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第二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保證金的交納
1.1交納方式:通過本單位基本銀行帳戶電匯或以銀行保函形式遞交;
1.2截止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止(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1.3磋商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壹仟捌佰元整,交納磋商保證金時請在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Z14080001592024182301)。
1.4賬戶信息:
開戶名: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運城分行
賬號:19210078801100000314
2、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運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聞喜縣城西小學
地 址:聞喜縣桐城鎮城西南路1557號
聯系方式:0359-7067123
郵 編:04380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運城市鹽湖區禹都大道中段禹香苑西側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3巷1號門面房
聯系方式:0359-2313888
郵 編:044000
電子郵件:sxxxsgc2018@163.com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岳先生
電 話:0359-2313888
第二部分 供應商須知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序號 | 細 目 | 內 容 |
2.2 | 采 購 人 | 名 稱:聞喜縣城西小學 地 址:聞喜縣桐城鎮城西南路1557號 聯系方式:0359-7067123 郵 編:043800 |
2.3 | 采購代理機構 | 名 稱: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運城市鹽湖區禹都大道中段禹香苑西側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3巷1號 聯系方式:0359-2313888 聯系人:聶先生 郵 編:044000 電子郵件:sxxxsgc2018@163.com |
2.8 | 項目名稱 | 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
2.9 | 采購預算 | 590842元。 |
2.10 | 采購內容 | 聞喜縣城西小學采購灶間平臺、雙炒單溫灶、燃氣大鍋灶、天然氣湯鍋、雙門燃氣蒸車等廚房設備,詳細參數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
2.11 | 合同履行期限 | 30日歷天 |
2.12 | 質量要求 | 合格 |
3.3 | 供應商資格 要求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8.1 | 響應文件遞交份數 | 響應文件分為商務部分、技術部分。響應文件所有內容須裝訂為一冊,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為正本的復印件)、在線制作響應文件(.nyctf格式和word版格式)(載體為U盤),在投標截止日前將響應文件(.yctf格式)上傳至運城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注:供應商應使用“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提供的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編制電子版投標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進行CA數字證書簽章、加密。 |
8.2 | 響應文件要求內容及編排順序 | 詳見第六部分響應文件格式,“響應文件的組成及相關要求”部分中,帶★部分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無效的;將導致響應文件被拒絕。 |
8.4 | 磋商保證金 | 磋商保證金的交納 交納方式:通過本單位基本銀行帳戶電匯或以銀行保函形式遞交; 截止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止(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磋商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壹仟捌佰元整,交納磋商保證金時請在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Z14080001592024182301)。 賬戶信息: 開戶名: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運城分行 賬號:19210078801100000314 銀行保函應當是山西省區域內銀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務平臺出具的銀行保函或者是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保函。 開標時攜帶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或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銀行保函接收函原件。 銀行保函接收函辦理手續:代理人攜帶委托書、身份證原件、銀行保函原件至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辦理銀行保函接收函手續(詳細流程可咨詢采購代理機構)。 |
8.4(6)(7) | 未成交保證金退還、成交保證金退還 | 在成交結果公告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未成交的供應商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手續。 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持合同原件到代理機構辦理退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58號)》規定 第三十三條 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無效。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活動結束后及時退還供應商的保證金,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若因成交供應商采購合同未簽訂導致保證金無法如期退還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承擔。 若因成交供應商采購合同未簽訂導致保證金無法如期退還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承擔。 |
8.5 | 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 (一)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二)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四)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
10.1 | 響應文件的有效期 | 自開標之日起90個日歷天,有效期短于該規定期限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
11.4 | 響應文件正本、副本說明,電子響應文件上傳 | 在投標截止日前將響應文件(. yctf格式)上傳至運城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寫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正本和副本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和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為準。 |
11.5 | 簽字或蓋章要求 | 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均應采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響應文件要求簽字或蓋章處親筆簽全名或加蓋單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響應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響應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修改之處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復印件。 電子響應文件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和加密,并在開標時攜帶制作電子響應文件的CA數字證書進行解密操作。無法解密所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供應商)自行承擔。 |
12.1 | 響應文件的密封 | 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統一密封在一個封套內,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投標電子文件(.nyctf格式和word版格式)(載體為U盤)放入信封中單獨提交。 不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接收。響應文件應編目錄和頁碼,應統一使用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紙質版和電子版響應文件(.nyctf格式和word版格式)需同時在開標現場遞交,并在投標截止日前將響應文件(. yctf格式)上傳至運城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運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未提交電子版響應文件的將被否決其投標;未在投標截止日前將響應文件上傳至運城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運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將被否決其投標。 注:電子版響應文件請通過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中心欄目電子響應文件制作工具進行制作。電子版響應文件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和加密,并在開標時攜帶制作電子響應文件的CA數字證書進行解密操作。無法解密所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供應商)自行承擔。 |
12.2 | 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 |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填寫全稱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供應商地址: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在 2020年 月 日 時 分(即磋商時間)前不得開封 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其投標將被否決。 |
13.1 | 響應文件的遞交 | 截止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 地址: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第二開標室 |
15.1 | 磋商時間及地址 | 截止時間:2020年11月6日9點30分。 地址: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第二開標室 |
16.1 | 磋商小組組建 | 磋商小組構成: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或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磋商小組總成員的三分之二。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采購人代表和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
18.3 | 最后報價文件的遞交及開啟 | 遞交時間:磋商結束后 遞交地點:響應文件評審地點 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文件。 |
18.4 | 財庫〔2015〕124號 | 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1家的,采購人(項目實施機構)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
18.7 | 供應商報價風險 | 如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
19 | 評審標準 | 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不保證報價最低者成交。 |
20.1 | 確定成交供應商 | 授權磋商小組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 |
22.1 | 關于供應商非實質性響應滯后發現的處理規則 | 無論基于何種原因,各項本應做拒絕投標處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時發現而使該供應商進入初審、詳細評審或其它后續程序,包括已經簽約的情形。一旦被發現存在上述情形,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均有權決定取消該供應商的此前評議結果,或決定對該投標予以拒絕,并有權采取相應的補救及糾正措施。 |
23.2 | 廢標 | 廢標公告將以網上公告為準,不單獨向參加投標的供應商發布專門通知 |
24.1 | 成交公示媒介 | 發布招標公告同一媒介 |
25.1 | 采購代理服務費 | 約定采購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以本項目中標價為計算基數,取費標準參照發改委【2002】1980號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標準。中標后,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一次性交至采購代理公司; 供應商在報價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
26.1 | 簽訂合同 | 成交人在成交結果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到代理公司領取成交通知書。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書30日內,與采購人簽定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四十六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五)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第七十九條政府采購當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七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對履約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及時簽署采購合同的,代理公司將向未履約方發出《履約雙方合同簽訂日期告知函》,未履約方仍未執行的,代理公司有權保留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其違規行為的權利。代理公司不承擔因履約雙方未簽合同或遲簽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相關責任。 |
30.1 | 違約處罰情形 |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將被沒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供應商今后參與同類政府采購項目的機會可能會受到影響: (1)開標后在投標有效期內,供應商撤回其投標; (2)在評標期間,供應商企圖影響采購機構或磋商小組的任何活動,將導致投標被拒絕,并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中標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規定簽約; (4)中標人與采購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它協議; (5)供應商未按磋商文件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 |
其他需要補充的資料 | ||
31.1 | 供應商代表參加開標會時攜帶以下資料原件或清晰復印件加蓋公章備查 | 1)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 2)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 3)磋商保證金憑證或銀行保函(提供銀行保函的需同時提供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銀行保函接收函); 4)近一年任意一次給員工繳納的任意一項社保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明細表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5)近一年任意一次納稅的任意一種稅種的憑證或零納稅證明資料或免稅證明(近一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誠信投標承諾書; 7)通知、補遺文件等回執(若有)。 原件或復印件審查的內容若有一項未提供或達不到本磋商文件標準,將導致其不具備投標資格,且在原件或復印件查看開始后不允許再補正,供應商查驗順序,隨機查驗。 若發現供應商有提供虛假、偽造資料的,不僅其投標將被否決,還將沒收其磋商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
31.2 | 供應商代表出席 開標會 |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當按時參加開標會,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參加開標會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代理人參加開標會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明。 |
31.3 | 電子招投標 | □否 √是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標,電子版響應文件需在投標截止日前將CA數字證書簽章、加密的響應文件(.yctf格式)上傳至運城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運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并且保持與紙質版響應文件一致。 開標時需攜帶編制電子版響應文件的CA數字證書進行在線解密操作。無法解密所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供應商)自行承擔。 具體操作參見運城公共資源交易網“辦事指南”:《投標文件制作軟件操作手冊》、《投標人系統操作手冊》。 |
31.4 | 勘察現場 | 不組織,供應商自行勘察 |
31.5 | 政府采購扶持政策 | 1、投標貨物未特別注明“進口產品”字樣的,均必須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投標產品各項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2、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3、采購項目中如含有計算機,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產品,項目中所采購的其它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 4、采購貨物中如含有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目錄》中的產品,須提供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按國家標準認證頒發的有效認證證書。 5、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第五條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6、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第三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7、根據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第二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監獄企業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以上5、6、7條政策不重復享受。 |
31.6 | 本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綠色創新等政策 | 1、關于印發《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數據規范》的通知(財辦庫[2017]3號) 2、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 3、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 |
31.7 | 最高控制價 | 本項目設置最高控制價 本項目最高控制價590842元。 凡供應商報價超過最高控制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
31.8 |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說明 | 根據山西省晉財購{2018}44號文《山西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的通知; 禁止設置:設置營業執照具體經營范圍內的具體經營范圍名稱作為資格條件的 根據《政府采購法》要求,供應商具有完成本項目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即可; 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31.9 | 通知與補遺 |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發出的通知、補遺等文件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各供應商要及時根據通知、補遺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回復,逾期不回復的,視為不響應磋商文件,供應商的投標資格將被否決。通知、補遺等文件回執須在開標時與響應文件一起遞交。 |
31.10 | 評審依據 | 評審依據為競爭性磋商文件范圍內,競爭性磋商文件未寫明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不得作為評審依據。 |
31.11 | 近 |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近”無特殊要求外,均從開標之日起進行計算 |
31.12 | 報價說明 | 除另有規定,報價中單價和總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項目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
供應商須知
一、總 則
1. 適用范圍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以下簡稱磋商文件)適用于本次活動的全過程。
2. 定義
2.1“貨物”指供應商制造或組織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貨物。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的有關規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可接受進口產品”外,均必須采購國產產品。進口產品特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2.2“服務”指除貨物以外規定由供應商承擔的與貨物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由供應商承擔的其他義務。
2.3“采購人”和“招標人”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4“采購代理機構”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5“潛在供應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項規定的合格供應商。
2.6“供應商”指符合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并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
2.7“響應”指供應商根據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磋商文件,編制響應文件并按規定進行磋商的行為。
2.8“項目名稱”: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9“采購預算”: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10“采購內容”: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11“合同履行期限”: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12“質量要求”: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合格供應商的條件
3.1具有本項目服務能力,符合并承諾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供應商均可參加磋商。
3.2供應商必須是已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供應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載明的營業期限剩余時間應當不少于本次采購的相關合同基本義務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經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能夠證明具有履約能力。否則,采購人及磋商小組有權拒絕其報價。
3.3供應商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規定的條件: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4如供應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寫)
4. 報價費用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磋商有關的費用,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內容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部分 采購公告
第二部分 供應商須知
第三部分 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
第四部分 服務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則
第六部分 響應文件格式
5.2供應商應認真閱讀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條款、事項、格式和技術規范、參數及要求等。供應商沒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投標沒有對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磋商響應是供應商的風險,有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或被認定為無效投標或被確定為投標無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5日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6.2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視情況確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記備案并領取了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踏勘現場,而無論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是否安排踏勘現場,供應商均應當將相關的因素作為投標所應當考慮或依據的因素。
6.3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視情況確定是否有必要召開標前會。如果召開標前會,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向所有已登記備案并領取了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發出通知。
三、響應文件
7.響應文件的語言和計量單位
7.1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包括技術文件和資料、圖紙中的說明)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簡體字。
7.2響應文件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7.3原版為外文的證書類文件,以及由外國人做出的本人簽名、外國公司的名稱或外國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應當提供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必要時磋商小組可以要求供應商提供附有公證書的中文翻譯文件或者與原版文件簽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譯文件。
原版為外文的證書類、證明類文件,與供應商名稱或其它實際情況不符的,供應商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8.響應文件的組成及相關要求
8.1響應文件遞交份數: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本次磋商,供應商應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務、技術部分內容和需要供應商自行編寫的其他文件,具體填寫要求及格式: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響應文件要求內容及編排順序: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8.3響應文件規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規定的內容順序,統一編目、編頁碼裝訂(響應文件中復印件及彩色宣傳資料等均須與響應文件正文一起逐頁編排頁碼)。由于編排混亂導致響應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其責任應當由供應商承擔。
裝訂必須采用膠訂形式,不得采用活頁裝訂,須編排頁碼。
為方便評標,技術文件中的各項表格必須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證金
(1)交納方式: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截止時間: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磋商保證金為人民幣金額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4)賬戶信息: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證金,或所提交保證金不完全符合各項要求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6)未成交保證金退還: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7)成交保證金退還: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8.5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8.6報價
只要投報了一個確定數額的價格,無論分項價格是否全部填報了相應的金額或免費字樣,報價應被視為已經包含了項目全部相關服務的費用。在其它情況下,由于分項報價填報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誤,所導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應當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9.投標內容填寫說明
9.1供應商應詳細閱讀磋商文件的全部內容。響應文件須對磋商文件中的內容做出實質性和完整的響應。
10.響應文件的有效期
10.1響應文件的有效期: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1.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1.1組成響應文件的各項文件均應遵守本條。
11.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及相關文件的簽訂、履行、通知等事項的書面文件中的“單位蓋章”、“印章”、“公章”等處均僅指與當事人名稱全稱相一致的標準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帶有“專用章”等字樣)的印章。
11.3供應商須注意:為合理節約政府采購評審成本,提倡誠實信用的投標行為,特別要求供應商應本著誠信精神,在本次響應文件的偏離表和其它偏離文件中,以審慎的態度明確、清楚地披露各項偏離。若供應商對某一事項是否存在或是否屬于偏離不能確定,亦必須在偏離表中清楚地表明該偏離事項,并可以注明‘不能確定’的字樣。任何情況下,對于供應商沒有在偏離表中明確、清楚地披露的事項,包括可能屬于被供應商在偏離表中遺漏的事項,一旦在評審中被發現存在負偏離或被認定為屬于負偏離,則評委會有權視該條款是否為主要技術、商務條款而決定是否對該投標予以拒絕。
11.4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1.5簽字或蓋章要求: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1.6響應文件應字跡清晰,表述清楚。因響應文件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12.響應文件的密封及標記
12.1響應文件應按以下方法裝袋密封: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2 密封套上應注明的信息: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3.磋商截止時間
13.1響應文件須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磋商時間、地點送達。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拒絕接收。
14.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五、磋商開啟儀式
15.磋商開啟儀式及其有關事項
15.1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按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主持磋商開啟儀式,采購人代表、供應商代表及有關工作人員參加。
15.2供應商參加開標的代表必須在供應商簽到表上簽到以證明其出席。
15.3開標時由簽到供應商派代表查驗響應文件密封情況并當眾報告查驗結果,確認無誤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標。
15.4唱標時,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當眾宣讀供應商名稱、投報價格、書面補充、修改和撤回投標的通知以及采購機構認為適當的其他內容。
15.5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做唱標記錄并在開標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供應商代表簽字確認。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6.組建磋商小組
16.1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磋商文件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特點組建磋商小組,對具備實質性磋商響應的響應文件進行評估和比較。磋商小組評審專家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或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磋商小組總成員的三分之二。
16.2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就磋商文件征詢過意見的專家,不得作為評標專家參加評標;采購人代表不得以評審專家身份參加本部門或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審,采購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機構代理的采購項目的評審。
17.審核
17.1開標后,磋商小組將審查各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內容是否完整、資格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文件簽署是否齊全及驗證磋商保證金。
17.2審核時,磋商小組要審核每份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
A、本文件“供應商須知”第8條“響應文件的組成及相關要求”部分中,帶★部分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無效的;
B、響應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規定密封、簽署、蓋章的;
C、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D、服務能力、服務質量、服務期不滿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購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圍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規定報價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關分包、轉包規定的;
G、聯合體響應文件未附聯合體投標協議書的;
H、響應文件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17.3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18.磋商
18.1磋商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
18.2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18.3 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終報價,提交最終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2家。
18.4財庫〔2015〕124號: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8.5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2家以上供應商的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18.6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磋商情況退出磋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退還退出磋商的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
18.7供應商報價風險: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9.評審
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方法。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不保證報價最低者中標。
評審時,磋商小組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響應的文件進行評價、打分,然后匯總每個供應商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2名成交候選供應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
20.確定成交供應商
20.1本次磋商比照綜合評分法確定成交候選人,即在符合采購需求、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排名第一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人。
20.2若成交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采購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人順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20.3磋商小組各評審專家將根據技術磋商承諾、商務磋商承諾以及最終報價情況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排名前2名的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并確定第一名為成交人。
20.4由磋商小組組長主持,匯總各評審專家個人意見,形成磋商小組集體推薦意見,確定成交候選人。
21.磋商過程保密
21.1開標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應商合同止,凡是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以及授標意向等,均不得向供應商或其他與評標無關的人員透露。
22.關于供應商非實質性磋商響應滯后發現的處理規則
22.1關于供應商非實質性磋商響應滯后發現的處理規則: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3.采購項目終止或取消
23.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一)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供應商須知前附表18.4條款情況除外)。
23.2在采購活動中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采購活動,通知所有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并將項目實施情況和采購任務取消原因報送本級財政部門。
七、簽訂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在刊登本次招標公告的媒體上發布成交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但該成交結果的有效性不依賴于未成交的供應商是否知道成交結果。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2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對未成交的供應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釋。
24.3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5.采購代理服務費
25.1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6.簽訂合同
26.1成交供應商應在接到成交通知書30日內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6.2成交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響應文件及評標過程中的有關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文件的內容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成交供應商不得再與采購人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它協議或聲明。
26.3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原則確定其他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
26.4中標人一旦中標,未經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事先給予書面同意不得轉包、分包,亦不得將合同全部及任何權利、義務向第三方轉讓,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違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有權決定按照中標人中標后毀標、終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約處理。
26.5違反26.1條、26.2條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應商自領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須承諾承擔本招標項目下保密義務,不得將因本次招標獲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傳。
28.披露
28.1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有權將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資料向有關政府部門或評審標書的有關人員披露。
28.2在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認為適當時、國家機關調查、審查、審計時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無須事先征求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同意而可以披露關于采購過程、合同文本、簽署情況的資料、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響應文件的有關信息以及補充條款等,但應當在合理的必要范圍內。對任何已經公布過的內容或與之內容相同的資料,以及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已經泄露或公開的,無須再承擔保密責任。
九、詢問和質疑
29.供應商有權就招標事宜提出詢問和質疑
29.1 招標程序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并受到嚴格的內部監督,以確保授予合同過程的公平公正。
29.2 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條款或技術、商務參數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前通過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供應商對采購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詢問。
29.4 供應商認為其投標未獲公平評審或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質疑。
29.5 質疑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9.6 質疑書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被質疑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號、招標公告發布時間、質疑事項、法律依據(具體條款)、質疑人全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有效聯系方式(包括手機、傳真號碼)。
29.7 質疑應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質疑書應當附相關證明材料。質疑材料應為簡體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無效質疑,應該在法定質疑期內及時補充完整,否則作質疑不成立處理:
(1)未在有效期限內提出質疑的;
(2)質疑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屬于質疑材料的;
(4)質疑書沒有法定代表人簽署本人姓名或印蓋本人姓名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質疑書由參加采購項目的授權代表簽署本人姓名或印蓋本人姓名章,但沒有法定代表人特別授權的;
(5)質疑書未提供有效聯系人或聯系方式的;
(6)質疑事項已經進入投訴或者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程序的;
(7)質疑書未附相關證明材料,被視為無有效證據支持的;
(8)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條款或技術參數有異議,未在開標前通過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應商已經參與投標,而于開標后對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
(9)在提出本次質疑前半年內連續三次質疑而無事實依據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情形。
29.9 不在法定質疑期內提出的質疑函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質疑函在法定質疑期內及時補充完整,否則作質疑不成立處理。
29.10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應當一次性針對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提出質疑,兩次或多次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提出的質疑可以拒收。
29.11 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將在收到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審查質疑事項,做出答復或相關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
29.12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的答復不滿意以及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投訴。
十、違約處罰
30.違約處罰
30.1違約處罰情形: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十一、其他需要補充的資料
其他需要補充的資料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
一、評標原則
磋商小組在評標時,依據最終投標報價和各項技術、服務因素對供應商及投標貨物進行綜合評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因素:
評審價的確定: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和《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小、微型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產品給予6%的價格扣除:
小微型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的評審價=投標報價*(1-0.06)*100%
其他企業評審價即為投標報價。
供應商提供的其它內容和條件。
二、政策性要求評審內容及標準
1、投標貨物未特別注明“進口產品”字樣的,均必須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投標產品各項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2、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3、采購項目中如含有計算機,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產品,項目中所采購的其它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
4、采購貨物中如含有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目錄》中的產品,須提供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按國家標準認證頒發的有效認證證書。
5、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第五條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6、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第三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7、根據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第二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監獄企業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以上5、6、7條政策不重復享受。
本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綠色創新等政策
1、關于印發《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數據規范》的通知(財辦庫[2017]3號)
2、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
3、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
三、無效投標的情形
1、應交未交磋商保證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3、不具備磋商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5、如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評標結果匯總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評標結果:
(一)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
(二)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
(三)磋商小組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
(四)經磋商小組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
評標報告簽署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該復核評標相關資料,經復核發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組應當當場修改評標結果,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評標報告簽署后,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組織原磋商小組進行重新評審,重新評審改變評標結果的,書面報告本級監督部門。
四、響應文件初審
(一)資格性檢查的內容及標準
序號 | 內容 | 標準 |
1 | 若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證明;若為授權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和身份證明 | 若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證明;若為授權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和身份證明 |
2 | 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備案信息 | 提供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備案信息 |
3 | 供應商社保評審 | 供應商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次給員工繳納的任意一項社保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明細表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
4 | 供應商納稅評審 | 近一年任意一次納稅的任意一種稅種的憑證或零納稅證明資料或免稅證明(近一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
5 | 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評審 | 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上查詢供應商信用結果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查詢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開標時間;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 |
6 | 磋商保證金憑證或銀行保函 | 磋商保證金憑證或銀行保函(提供銀行保函的需同時提供山西鑫信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銀行保函接收函) |
7 | 誠信投標承諾書 | 符合第六部分“誠信投標承諾書”要求 |
說明:1、開標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對各供應商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等進行審查,以確定投標供應商是否具備投標資格。
2、資格性審查提供的資料須清晰可辨。
3、資格檢查的內容若有一項未提供或達不到本磋商文件要求標準,將導致其不具備投標資格,且不允許在開標后補正。
4、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的文件證明,資料需清晰、真實、有效。
(二)符合性檢查的內容及標準
序號 | 內容 | 標準 |
1 | 供應商名稱 | 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等一致 |
2 | 響應文件的簽字蓋章 | 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11.5項要求 |
3 | 響應文件的正本、副本數量 | 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8.1項要求 |
4 | 響應文件的有效期 | 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10.1項要求 |
5 | 響應文件的報價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且不超過采購預算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2.11項要求 |
7 | 質量要求 | 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2.12項要求 |
說明:1、符合性檢查的內容,經磋商小組認定的存在重大偏離或保留,將導致投標無效。
2、審查時,對特殊情況的處理磋商小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第18.4、18.5條規定的原則。
特別說明:
1、磋商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為資格檢查的內容。
2、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調整,內容及簽署必須完整、有效,且沒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條件。
五、采購人按下列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
磋商小組按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向采購人推薦成交候選人,并直接確定排名第一的為成交人。
采購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當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提出放棄成交,或者被查實存在成交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條件的,采購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
六、成交價的確定
以成交人的最后報價為成交價。
綜合評分法評分細則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1.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商務部分:10分 服務部分:20分 技術部分:40分 投標報價:30分 | ||
1.2 | 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 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為所有有效供應商投標報價的最低價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最高分 | ||
2.1 | 商務部分評分標準(10分) | 合同執行能力 以供應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開標截止時間)完成的類似項目對應的合同復印件為準;要求合同復印件必須提供合同首頁、合同金額所在頁、簽字蓋章頁;每有一個得2分,滿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 | 8分 | |
投標文件響應程度 1)按招標文件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編制投標文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對投標文件編排頁碼的得1分,編制不完整、缺頁漏頁的每有一處扣0.5分,扣完為止;未編頁碼的不得分; | 2分 | |||
2.2 | 服務部分評分標準(20分) | 售后服務方案 根據供應商的售后服務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務體系、售后方案、售后響應時間及證明資料、售后網點安排)進行綜合評審分五個檔次,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本項目軟硬件配備情況 根據供應商的軟硬件配備情況(包含但不限于:服務團隊、服務設施)進行綜合評審分五個檔次,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服務承諾 對本項目供貨進度、貨物質量、質保期及終身服務承諾及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他內容進行承諾,每提供一項得1分,滿分4分。 | 4分 | |||
2.3 | 技術部分評分標準(40分) | 本項目詳細總體實施方案 供應商提供本項目詳細總體實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總體方案部署、技術方案、供貨方案、驗收標準及方案)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詳細評審,分五檔打分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本項目貨物運輸方案 根據供應商的提供的本項目貨物運輸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運輸方式、運輸計劃)進行綜合評審分五個檔次,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本項目安裝方案 根據供應商的提供的本項目標牌安裝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關鍵部位安裝方法、安裝機械設備配置情況、安裝現場采用環保、消防、降噪聲、文明等技術措施)進行綜合評審分五個檔次,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本項目保障方案 根據供應商的提供的本項目詳細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方案、質量保障方案)進行綜合評審分五個檔次,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項目實施進度方案 供應商提供本項目實施進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進度保障措施)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詳細評審,分五檔打分 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內容全面;③重點突出;④安排合理; 一檔:上述基本要求全部滿足得6-8分;二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一項不滿足得4-6分;三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兩項不滿足得2-4分;四檔:上述基本要求存在三項不滿足得0-2分;五檔:上述基本要求均不滿足得0分; | 8分 | |||
2.4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30分) | 價格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評標價低者得分高,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評標價最低的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評標價)×30%×100 評審價的確定:按照財庫〔2011〕18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小、微型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產品給予6%的價格扣除: 小微型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的評審價=投標報價*(1-0.06)*100% 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第五條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第三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根據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第二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向監獄企業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 30分 |
磋商方法正文
1.磋商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綜合評分法。磋商小組對滿足磋商文件實質性要求的響應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順序直接確定第一名為推薦成交供應商。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資格性評審標準
2.1.2符合性評審標準
2.2詳細評審
2.2.1 磋商小組發現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供應商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磋商小組應當認定該供應商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否決其投標。
2.2.2 響應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對所提交響應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磋商小組不接受供應商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供應商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磋商小組對供應商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供應商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磋商小組的要求。
2.2.3磋商結果
磋商小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順序確定2名成交候選人名單,并直接確定排名第一的為成交供應商。最終投標報價即為成交價。
磋商小組完成評審后,應當向采購人提交書面磋商報告。
第四部分 商務、技術要求
一、項目簡介
1、項目編號:Z14080001592024182301
2、項目名稱:聞喜縣城西小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590842元
5、采購需求:聞喜縣城西小學采購灶間平臺、雙炒單溫灶、燃氣大鍋灶、天然氣湯鍋、雙門燃氣蒸車等廚房設備,詳細參數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7、質量要求:合格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采購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則
合同協議書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組織的 項目中中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條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貨物
(具體貨物、數量、技術參數及質保期等見后附貨物清單)
二、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小寫):¥
此價格為合同執行不變價,不因國家政策變化而變化。
三、貨款支付
供貨貨物到達需方指定地點安裝完成后,支付合同價的75%,驗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
四、售后服務及承諾
五、交貨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六、交驗
1.依據貨物裝箱單,對所有貨物進行初步點驗,如有不符應及時加以解決。
2.開箱檢查貨物包裝,如有損傷或質量缺陷,及時進行解決。
3.依據合同貨物清單,對貨物品牌、數量、技術參數、質保書等必備附件進行檢查。
4.貨物試用后,檢查貨物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是否達到要求的效果,完成貨物驗收。
七、需方責任
1.及時辦理付款手續。
2.負責提供工作場地,協助供方辦理有關事宜。
3.對合同條款及價格負有保密義務。
八、供方責任
1.保證所供貨物均為標書承諾貨物,符合相關質量檢測標準,具有該產品的出廠標準或國家鑒定證書。
2.保證貨物的售后服務,嚴格依據投標文件及相關承諾。
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需方有權拒收。同時,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總額 %的違約金。
2.供方不能交付貨物時,供方向需方償付合同款總額 %的違約金。
3.供方逾期交付貨物時,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償付合同款總額 ‰的滯納金。逾期交貨超過 天后,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4.因需方錯告或變更到貨地點而給供方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擔。
十、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供需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雙方代表簽章確認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兩份,需方持兩份。
3.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形式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
3.供應商所做的其他承諾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響應文件格式
正/副本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響
應
文
件
供應商: (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一、商務部分
磋商函(見‘響應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響應文件格式’);
法人授權委托書(見‘響應文件格式’);
供應商資格證明資料
★A、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B、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備案信息(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C、近一年任意一次給員工繳納的任意一項社保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明細表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D、近一年任意一次納稅的任意一種稅種的憑證或零納稅證明資料或免稅證明(近一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E、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上查詢供應商信用結果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查詢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開標時間;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
★F、磋商保證金憑證或銀行保函接收函(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G、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開標截止時間)類似項目業績及相關證明資料(格式自擬),須提供相應的合同證明或其他資料。(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H、供應商簡介;
I、供應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務材料
(1)中小型企業聲明函(如果是);(見‘響應文件格式’)
(2)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如果是);(見‘響應文件格式’)
(3)監獄企業的證明(如果有);(見‘響應文件格式’)
(4)誠信投標承諾書(見‘響應文件格式’);
(5)無重大違法犯罪記錄聲明(見‘響應文件格式’);
(6)其他資料
磋商函(格式)
致: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全稱)授權 (供應商代表姓名) (職務、職稱)為我方代表,參加貴方組織的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招標的有關活動,并對此項目進行投標。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項目磋商文件中規定的開標日起的有效期內 日歷天(見前附表)遵守本響應文件中的承諾且在此期限期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2、我方承諾已經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的全部條件。
3、提供供應商須知規定的全部響應文件,包括響應文件正本、副本、電子版。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磋商報價詳見開標一覽表。
5、我方承諾:完全理解投標報價超過開標時公布的預算金額時,投標將被拒絕。
6、保證忠實地執行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7、承諾完全滿足和響應磋商文件中的各項商務和技術要求,若有偏差,已在響應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中予以明確特別說明。
8、保證遵守磋商文件的規定。
9、如果在開標后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我方的磋商保證金可被貴方沒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投標或收到的任何投標。
11、我方愿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本項投標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若貴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諾的證明材料。
12、我方已詳細審核全部響應文件,包括響應文件修改書(如有的話)、參考資料及有關附件,確認無誤。
13、我方承諾:采購人若需追加采購本項目磋商文件所列相關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實質性條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優惠的折扣率保證服務。
14、我方承諾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條款》的全部條款且無任何異議。
15、我方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以采購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3)與采購人、其它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惡意串通的;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5)未經采購代理機構同意,在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磋商的;
(6)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提供虛假情況的。
所有有關本投標的一切往來聯系方式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供應商代表姓名:
供應商代表聯系電話: (辦公) (移動)
E-mail:
供應商(公章):
供應商代表(簽字或簽章):
日 期:
注:除可填報項目外,對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投標,從而導致該投標被拒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系 (供應商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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