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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日期 | 2011-09-12 至 2011-09-16 |
展出城市 | 北京市 |
展出地址 | 中國國際展覽中心 |
展館名稱 | 中國國際展覽中心 |
主辦單位 | 中國眼鏡協會、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
承辦單位 | 中國眼鏡協會、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
“第二十四屆中國國際眼鏡業展覽會”將于2011年9月14~16日在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展覽會由中國眼鏡協會和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主辦,香港東方國際展覽有限公司協辦,支持單位為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為了擴大中國國際眼鏡業展覽會在國際上的影響,我們已在有關媒體、展覽會會刊、協會網站(http://www.chinaoptics.com)上發布了展覽會信息。此外我們還將通過中、外新聞媒體、E-mail等各種渠道,廣泛邀請境內外眼鏡經銷商前來參觀、采購。目前,已有相當多的國內外參展商預訂了展位,有許多國外眼鏡客商表示要來展會參觀采購。我們相信,本屆展覽會將成為了解市場信息、拓寬貿易渠道、展示企業實力的又一次盛會。我們將全力做好展覽會的各項組織和服務工作。
根據展覽會主、協辦單位的工作分工,由我協會負責國內館的招展和有關展覽事宜;由香港東方國際展覽有限公司負責國際館的招展和有關展覽事宜;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負責展覽會的外事等有關事宜。
眼鏡架;眼鏡片、眼鏡片毛坯;角膜接觸鏡;太陽鏡、老視鏡等各類成鏡;眼鏡盒;眼鏡零配件;眼鏡制造設備、驗光配鏡的儀器及設備;眼鏡專用工具;生產眼鏡所需要的原輔材料及相關的產(商)品。與眼鏡無關的產(商)品禁止展出
1、國內標準展位設施配備:
國內標準展位一般規格為3米×3米,標準展位設施配置為:三面白色墻板、地毯、1條中英文企業名稱楣板、3支燈、1張咨詢臺、1張洽談桌、4把折椅。
2、國內空地展位:
空地展位不含地毯及任何設施,由參展單位自己申請電源、自己裝修,最低起訂面積為27平方米且以9平方米倍增。
每年一屆
1、境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可以申請在國內館展出。為保護知識產權,按照展覽會規定,所有展出產品的名稱及產品注冊商標、產地必須填報,請各參展商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展位申請表》(見附件),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后,于2011年5月10日以前傳真或郵寄到協會。 2、國際展位安排在1號館一層。凡展出境外企業生產產品的參展商或國內代理境外產品的公司,請在國際館租用展位或空地。參展事宜請與香港東方國際展覽有限公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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